小馀九四。
  三弦首音起于变宫,全度八十五分。小馀三三。二音正宫,得全度八十五分之八十一。三音正商,得全度八十五分之七十二。四音正角,得全度八十五分之六十四。五音变徵,得全度八十五分之五六。小馀八八。六音正徵,得全度八十五分之五十四。七音正羽,得全度八十五分之四十八。八音少变宫,得全度八十五分之半。为四十二,小馀六六。
  三弦首音起清变宫,全度七十九分。小馀九一。二音清宫,得全度七十九分之七十五。小馀八五。三音清商,得全度七十九分之六十七。小馀四二。四音清角,得全度七十九分之五十九。小馀九三。五音清变徵,得全度七十九分之五十三。小馀二七。六音清徵,得全度七十九分之五十。小馀五六。七音清羽,得全度七十九分之四十四。小馀九四。八音清少变宫,得全度七十九分之半。为三十九,小馀九五。
  四弦首音起于正宫,全度八十一分。二音正商,得全度八十一分之七十二。三音正角,得全度八十一分之六十四。四音变徵,得全度八十一分之五十六。小馀八八。五音正徵,得全度八十一分之五十四。六音正羽,得全度八十一分之四十八。七音少变宫,得全度八十一分之四十二。小馀六六。八音少宫,得全度八十一分之半。为四十,小馀五。
  四弦首音起于清宫,全度七十五分。小馀八五。二音清商,得全度七十五分之六十七。小馀四二。三音清角,得全度七十五分之五十九。小馀九三。四音清变徵,得全度七十五分之五十三。小馀二七。五音清徵,得全度七十五分之五十。小馀五六。六音清羽,得全度七十五分之四十四。小馀九四。七音清少变宫,得全度七十五分之三十九。小馀九五。八音清少宫,得全度七十五分之半。为三十七,小馀九二。
  五弦首音起于正商,全度七十二分。二音正角,得全度七十二分之六十四。三音变徵,得全度七十二分之五十六。小馀八八。四音正徵,得全度七十二分之五十四。五音正羽,得全度七十二分之四十八。六音少变宫,得全度七十二分之四十二。小馀六六。七音少宫,得全度七十二分之四十。小馀五。八音少商,得全度七十二分之半。为三十六。
  五弦首音起于清商,全度六十七分。小馀四二。二音清角,得全度六十七分之五十九。小馀九三。三音清变徵,得全度六十七分之五十三。小馀二七。四音清徵,得全度六十七分之五十。小馀五六。五音清羽,得全度六十七分之四十四。小馀九四。六音清少变宫,得全度六十七分之三十九。小馀九五。七音清少宫,得全度六十七分之三十七。小馀九二。八音清少商,得全度六十七分之半。为三十三,小馀七一。
  六弦首音起于正角,全度六十四分。二音变徵,得全度六十四分之五十六。小馀八八。三音正徵,得全度六十四分之五十四。四音正羽,得全度六十四分之四十八。五音少变宫,得全度六十四分之四十二。小馀六六。六音少宫,得全度六十四分之四十。小馀五。七音少商,得全度六十四分之三十六。八音少角,得全度六十四分之半。为三十二。
  六弦首音起于清角,全度五十九分。小馀九三。二音清变徵,得全度五十九分之五十三。小馀二七。三音清徵,得全度五十九分之五十。小馀五六。四音清羽,得全度五十九分之四十四。小馀九四。五音清少变宫,得全度五十九分之三十九。小馀九五。六音清少宫,得全度五十九分之三十七。小馀九二。七音清少商,得全度五十九分之三十三。小馀七一。八音清少角,得全度五十九分之半。为二十九,小馀九六。
  七弦首音起于变徵,全度五十六分。小馀八八。二音正徵,得全度五十六分之五十四。三音正羽,得全度五十六分之四十八。四音少变宫,得全度五十六分之四十二。小馀六六。五音少宫,得全度五十六分之四十。小馀五。六音少商,得全度五十六分之三十六。七音少角,得全度五十六分之三十二。八音少变徵,得全度五十六分之半。为二十八,小馀四四。
  七弦首音起于清变徵,全度五十三分。小馀二七。二音清徵,得全度五十三分之五十。小馀五六。三音清羽,得全度五十三分之四十四。小馀九四。四音清少变宫,得全度五十三分之三十七。小馀九五。五音清少宫,得全度五十三分之三十七。小馀九二。六音清少商,得全度五十三分之三十三。小馀七一。七音清少角,得全度五十三分之二十九。小馀九六。八音清少变徵,得全度五十三分之半。为二十六,小馀六三。
  弦音旋宫转调,其要有四:一,定弦音应某律吕声字,即得某弦度分。如倍无射之律变宫合字定弦,则得徵弦之分;黄锺之律宫声四字定弦,则得羽弦之分;太簇之律商声乙字定弦,则得变宫弦之分;姑洗之律角声上字定弦,则得宫弦之分;蕤宾之律变徵尺字定弦,则得商弦之分;夷则之律徵声宫字定弦,则得羽弦之分;无射之律羽声凡字定弦,则得变徵弦之分。此阳律一均七声定弦之正分也。阴吕定弦七声之分亦如之。
  一,弦音转调不能依次递迁,必以宫调为准,故七声因之而变。如琴之正调为宫调,其商调以七弦递高一音,但六弦、七弦太急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