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月,允礽病薨,追封谥。六年,弘?进封亲王。乾隆四年十月,高宗谕责弘?自视为东宫嫡子,居心叵测,削爵。以允礽第十子弘勚袭郡王。四十五年,薨,谥曰恪。子永暧,袭贝勒。子孙循例递降,以辅国公世袭。允礽第三子弘晋、第六子弘曣、第七子弘晁、第十二子弘晥皆封辅国公。弘曣卒,谥恪僖。子永玮,袭。事高宗,历官左宗正,广州、黑龙江、盛京将军。卒,谥恪勤。永暧四世孙福锟,事德宗,官至体仁阁大学士。卒,谥文慎。
  诚隐郡王允祉,圣祖第三子。康熙二十九年七月,偕皇太子诣古鲁富尔坚嘉浑噶山行宫,上命先还。三十二年,阙里孔庙成,命偕皇四子往祭。凡行围、谒陵,皆从。三十五年,上亲征,允祉领镶红旗大营。三十七年三月,封诚郡王。三十八年,敏妃之丧未百日,允祉薙发,坐降贝勒,王府长史以下谴黜有差。四十三年,命勘三门底柱。四十六年三月,迎上幸其邸园,侍宴。嗣是,岁以为常,或一岁再幸。
  四十七年,太子既废,上以允祉与太子索亲睦,召问太子情状,且曰:“允祉与允礽虽暱,然未慫恿其为恶,故不罪也。”蒙古喇嘛巴汉格隆为允禔厌胜废太子,允祉侦得之,发其事。明年,太子复立,允祉进封诚亲王。五十一年,赐银五千。
  圣祖邃律历之学,命允祉率庶吉士何国宗等辑律吕、算法诸书,谕曰:“古历规模甚好,但其数目岁久不合。今修历书,规模宜存古,数目宜准今。”五十三年十一月,书成,奏进。上命以律吕、历法、算法三者合为一书,名曰律历渊源。
  五十八年,上有事于圜丘,拜毕,命允祉行礼。五十九年,封子弘晟为世子,班俸视贝子。六十年,上命弘晟偕皇四子、皇十二子祭盛京三陵。世宗即位,命允祉守护景陵。雍正二年,弘晟得罪,削世子,为閒散宗室。
  六年六月,允祉索苏克济赇,事发,在上前诘王大臣,上责其无臣礼,议夺爵,锢私第。上曰:“朕止此一兄。朕兄弟如允祉者何限?皆欲激朕治其罪,其心诚不可喻。良亦朕不能感化所致,未可谓尽若辈之罪也。”命降郡王,而归其罪于弘晟,交宗人府禁锢。八年二月,复进封亲王。五月,怡亲王之丧,允祉后至,无戚容。庄亲王允禄等劾,下宗人府议,奏称:“允祉乖张不孝,暱近陈梦雷、周昌言,祈禳镇魇,与阿其那、塞思黑、允交相党附。其子弘晟凶顽狂纵,助父为恶,仅予禁锢,而允祉衔恨怨懟。怡亲王忠孝性成,允祉心怀嫉忌,并不恳请持服,王府齐集,迟至早散,背理蔑伦,当削爵。”与其子弘晟皆论死。上命夺爵,禁景山永安亭,听家属与偕,弘晟仍禁宗人府。十年闰五月,薨,视郡王例殡葬。乾隆二年,追谥。
  子弘暻,封贝子。子孙递降,以不入八分辅国公世袭。五世孙载龄,袭爵。事德宗,官至体仁阁大学士。卒,谥文恪。
  恆温亲王允祺,圣祖第五子。康熙三十五年,上征噶尔丹,命允祺领正黄旗大营。四十八年十月,封恆亲王。五十一年,赐银五千。五十八年,封子弘升为世子,班禄视贝子。雍正五年,坐事,削世子。十年闰五月,允祺薨,予谥。子弘晊,袭。乾隆四十年,薨,谥曰恪。子永皓,袭郡王。五十三年,薨,谥曰敬。弘升子永泽,袭贝子。子孙循例递降,以镇国公世袭。弘升既削世子,乾隆十九年卒,予贝勒品级,谥恭恪。
  淳度亲王允祐,圣祖第七子。康熙三十五年,上征噶尔丹,命允祐领镶黄旗大营。三十七年三月,封贝勒。四十八年十月,封淳郡王。五十一年,赐银五千。五十七年十月,正蓝旗满洲都统延信征西陲,命允祐管正蓝三旗事务。雍正元年,进封亲王,诏褒其安分守己,敬顺小心。复命与诚亲王允祉并书景陵碑额,以两王皆工书故。八年四月,薨,予谥。
  子弘曙。圣祖命皇十四子允为抚远大将军,驻甘州,令弘曙从。圣祖崩,世宗召还京,封世子。雍正五年,坐事削,改封弘暻为世子。允祐薨,弘暻袭。乾隆四十二年,薨,谥曰慎。子永鋆,袭贝勒。子孙递降,以镇国公世袭。永鋆子绵洵,事穆宗,官凉州副都统。转战河南、直隶、山东、湖北,克临清,破连镇、冯官屯,皆有功。迁荆州将军。卒,谥庄武。
  允禩,圣祖第八子。康熙三十七年三月,封贝勒。四十七年九月,署内务府总管事。
  太子允礽既废,允禩谋代立。诸皇子允禟、允礻我、允,诸大臣阿灵阿、鄂伦岱、揆叙、王鸿绪等,皆附允禩。允禔言于上,谓相士张明德言允禩后必大贵,上大怒,会内务府总管凌普以附太子得罪,籍其家,允禩颇庇之,上以责允禩。谕曰:“凌普贪婪巨富,所籍未尽,允禩每妄博虚名,凡朕所施恩泽,俱归功于己,是又一太子矣!如有人誉允禩,必杀无赦。”翌日,召诸皇子入,谕曰:“当废允礽时,朕即谕诸皇子有钻营为皇太子者,即国之贼,法所不容。允禩柔奸性成,妄蓄大志,党羽相结,谋害允礽。今其事皆败露,即锁系,交议政处审理。”允禟语允,入为允禩营救,上怒,出佩刀将诛允;允祺跪抱劝止,上怒少解,仍谕诸皇子、议政大臣等毋宽允禩罪。
  逮相士张明德会鞫,词连顺承郡王布穆巴,公赖士、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