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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4-明史-清-张廷玉-第567页

委任之。四方水旱,每命祺往振济。二十三年,善长坐事死。祺前卒,主至永乐十九年薨。
  宁国公主,孝慈皇后生。洪武十一年下嫁梅殷。殷字伯殷,汝南侯思祖从子也,天性恭谨,有谋略,便弓马。太祖十六女诸驸马中,尤爱殷。时李文忠以上公典国学,而殷视山东学政,赐敕褒美,谓殷精通经史,堪为儒宗。当世皆荣之。
  帝春秋高,诸王强盛。殷尝受密命辅皇太孙。及燕师日逼,惠帝命殷充总兵官镇守淮安。悉心防御,号令严明。燕兵破何福军,执诸将平安等,遣使假道于殷,以进香为名。殷答曰:“进香,皇考有禁,不遵者为不孝。”王大怒,复书言:“今兴兵诛君侧恶,天命有归,非人所能阻。”殷割使者耳鼻纵之,曰:“留汝口为殿下言君臣大义。”王为气沮。而凤阳守徐安亦拆浮桥,绝舟檝以遏燕。燕兵乃涉泗,出天长,取道扬州。王即帝位,殷尚拥兵淮上,帝迫公主啮血为书投殷。殷得书恸哭,乃还京。既入见,帝迎劳曰:“驸马劳苦。”殷曰:“劳而无功耳。”帝默然。
  永乐二年,都御史陈瑛奏殷畜养亡命,与女秀才刘氏朋邪诅咒。帝曰:“朕自处之。”因谕户部考定公、侯、驸马、伯仪仗从人之数,而别命锦衣卫执殷家人送辽东。明年冬十月,殷入朝,前军都督佥事谭深、锦衣卫指挥赵曦挤殷笪桥下,溺死,以殷自投水闻。都督同知许成发其事。帝怒,命法司治深、曦罪,斩之,籍其家。遣官为殷治丧,谥荣定,而封许成为永新伯。
  初,公主闻殷死,谓上果杀殷,牵衣大哭,问驸马安在。帝曰:“为主迹贼,无自苦。”寻官殷二子,顺昌为中府都督同知,景福为旗手卫指挥使,赐公主书曰:“驸马殷虽有过失,兄以至亲不问。比闻溺死,兄甚疑之。都督许成来首,已加爵赏,谋害之人悉置重法,特报妹知之。”瓦剌灰者,降人也,事殷久,谓深、曦实杀殷,请于帝,断二人手足,剖其肠祭殷,遂自经死。十二月进封公主为宁国长公主。宣德九年八月薨,年七十一。
  初,主闻成祖举兵,贻书责以大义。不答。成祖至淮北,贻主书,命迁居太平门外,勿罹兵祸。主亦不答。然成祖故重主,即位后,岁时赐与无算,诸王莫敢望。殷孙纯,成化中举进士,知定远县,忤上官,弃归。袭武阶,为中都副留守。
  崇宁公主,洪武十七年下嫁牛城,未几薨。
  安庆公主,宁国主母妹。洪武十四年下嫁欧阳伦。伦颇不法。洪武末,茶禁方严,数遣私人贩茶出境,所至绎骚,虽大吏不敢问。有家奴周保者尤横,辄呼有司科民车至数十辆。过河桥巡检司,擅捶辱司吏。吏不堪,以闻。帝大怒,赐伦死,保等皆伏诛。
  汝宁公主,洪武十五年与怀庆、大名二主先后下嫁,而主下嫁陆贤,吉安侯仲亨子也。
  怀庆公主,母成穆孙贵妃。下嫁王宁。宁,寿州人,既尚主,掌后军都督府事。建文中,尝泄中朝事于燕,籍其家,系锦衣卫狱。成祖即位,称宁孝于太祖,忠于国家,正直不阿,横遭诬构,封永春侯,予世券。宁能诗,颇好佛。尝侍帝燕语,劝帝诵佛经饭僧,为太祖资福。帝不怿,自是恩礼渐衰。久之,坐事下狱,见原,卒。子贞亮,官羽林前卫佥事,先宁卒。宣德十年,贞亮子彝援诏书言公主嫡孙当嗣侯。不许,命以卫佥事带俸,奉主祀。宁又有子贞庆,工诗,与刘溥等称“十才子”。
  大名公主,下嫁李坚。坚,武陟人。父英,洪武初为骁骑右卫指挥佥事。从征云南阵没,赠指挥使。坚有才勇,既尚主,掌前军都督府事。建文初,以左副将军从伐燕。及战,胜负略相当,封滦城侯,予世券。滹沱河之战,燕卒薛禄刺坚堕马被擒,械送北平,道卒。子庄年七岁,嗣侯。成祖即位,庄父姓名在奸党中,以主故获宥。主惧祸,遂纳侯诰券。宣德元年,主薨。庄在南京师事刘溥,放浪诗酒,以寿终。
  福清公主,母郑安妃。洪武十八年下嫁张麟,凤翔侯龙子也。麟未嗣侯卒。永乐十五年,主薨。
  寿春公主,洪武十九年下嫁傅忠,颖国公友德子也。先是,九年二月定制:公主未受封者,岁给纟宁丝纱绢布线;已封,赐庄田一区,岁征租一千五百石,钞二千贯。主为太祖所爱,赐吴江县田一百二十余顷,皆上腴,岁入八千石,逾他主数倍。二十一年薨,赐明器仪杖以葬。
  十公主,早薨。
  南康公主,洪武二十一年下嫁胡观,东川侯海子也。海尝以罪夺禄田。及观尚主,诏给田如故。观初在选中,帝命黄岩,徐宗实教之。既婚,督课益严,又为书数千言,引古义相戒劝。观执弟子礼甚恭。太祖为大喜。建文三年,观从李景隆北征,为燕兵所执。永乐初,奉使晋府还,科道官劾观僭乘晋王所赐棕舆。诏姑宥之。已,都御史陈瑛等劾观强取民间子女,又娶娼为妾,且言:“预知李景隆逆谋,陛下曲加宽宥,绝无悛心,宜正其罪。”遂罢观朝请,寻自经死。宣德中,主为子忠乞嗣,诏授孝陵卫指挥佥事,进同知。正统三年,主薨。永嘉公主,母郭惠妃。洪武二十二年下嫁郭镇,武定侯英子也。英卒,镇不得嗣。宣德十年,主乞以子珍嗣,语在《英传》。景泰六年,主薨。世宗即位,元孙勋有宠,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