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乾元元年,改郡为州,州置刺史。初,汉代奉使者皆持节,故刺史临部,皆持节。至魏、晋,刺史任重者,为使持节都督,轻者为持节。后魏、北齐,总官、刺史,则加使持节诸军事,以此为常。隋开皇三年罢郡,以州统县,刺史之名存而职废。而于刺史太守官位中,不落持节之名,至今不改,有名无实也。至德之后,中原用兵,大将为刺史者,兼治军旅,遂依天宝边将故事,加节度使之号,连制数郡。奉辞之日,赐双旌双节,如后魏、北齐故事。名目虽殊,得古刺史督郡之制也。 别驾一人, 从四品下。 长史一人, 从五品上。 司马一人, 从五品下。 录事参军事一人, 从七品上。 录事三人, 从九品上。 司功、司仓、司户、司兵、司法、司士六曹参军事各一人, 并从七品下。
参军事四人,典狱十四人,问事八人,白直二十四人,市令一人, 从九品上。
丞一人,佐一人,史二人,帅三人,仓督二人。经学博士一人, 从八品下。
助教二人,学生六十人,医学博士一人, 正九品下。 助教一人,学生十五人。
中州: 户满二万户已上,为中州。 刺史一员, 正四品上。 别驾一人, 正五品下。 长史一人, 正六品上。 司马一人, 六品上。 录事参军事一人, 正八品上。 录事一人, 从九品上。 司功、司仓、司户、司法、司士六曹参军事各一人, 并正八品下。随曹有佐史人数。 参军事三人, 正九品上。 执刀十人,典狱十二人,问事六人,白直十六人,市令一人,丞、佐各一人,史、帅、仓督各二人。经学博士一人, 正九品上。 助教一人,学生五十人。医药博士一人, 从九品下。 助教一人,学生十二人。
下州: 户不满二万,为下州也。 刺史一员, 正四品下。 别驾一人, 从五品上。 司马一人, 从六品下。 录事参军事一人, 从八品上。 录事一人, 从九品下。 司仓、司户、司法三曹参军事各一人, 从八品下。随曹有佐史人数。 参军事一人, 从九品下。 典狱八人,问事四人,白直十六人,市令一人,佐、史各一人,帅二人,仓督一人。经学博士一人, 正九品下。 助教一人,学生四十人。医学博士一人, 从九品下。 学生十人。
京兆、河南、太原牧及都督、刺史掌清肃邦畿,考核官吏,宣布德化,抚和齐人,劝课农桑,敦敷五教。每岁一巡属县,观风俗,问百年,录囚徒,恤鳏寡,阅丁口,务知百姓之疾苦。部内有笃学异能闻于乡闾者,举而进之。有不孝悌,悖礼乱常,不率法令者,纠而绳之。其吏在官公廉下己,清直守节者,必谨而察之。其贪秽谄谀,求名狥私者,亦谨而察之。皆附于考课,以为褒贬。若善恶殊尤者,随即奏闻。若狱讼疑议,兵甲兴造便宜,符瑞尤异,亦以上闻。其常则申于尚书省而已。若孝子顺孙,义夫节妇,精诚感通,志行闻于乡闾者,亦具以申奏,表其门闾。其孝悌力田,颇有词学者,率与计偕。其所部有须改更,得以便宜从事。若亲王典州,及边州都督刺史不可离州局者,应巡属县,皆委上佐行焉。尹、少尹、别驾、长史、司马掌贰府州之事,以纲纪众务,通判列曹。岁终则更入奏计。司录、录事参军掌勾稽,省署钞目,监符印。功曹、司功掌官吏考课、祭祀、祯祥、道佛、学校、表疏、医药、陈设之事。仓曹、司仓掌公廨、度量、庖厨、仓库、租赋、征收、田园、市肆之事。户曹、司户掌户籍、计帐、道路、逆旅、婚田之事。兵曹、司兵掌武官选举、兵甲器仗、门户管钥、烽候传驿之事。法曹、司法掌刑法。士曹、司士掌津梁、舟车、舍宅、百工众艺之事。市令掌市厘交易、禁斥非违之事。经学博士掌《五经》,教授诸生。医药博士以百药救民疾病。下至执刀、白直、典狱、佐史,各有其职。州府之任备焉。
县令 三代之制,五等诸侯,自理其人。周衰,诸侯相侵,大国分置郡邑县鄙,以聚其人。齐、晋谓之大夫,鲁、卫谓之宰,楚谓之公、尹,秦谓之令、长。秦制:万户已上为令,秩千石至六百石,减万户为长,秩五百石至三百石,皆有丞、尉,秩四百石至二百石也。
长安、万年、河南、洛阳、太原、晋阳六县,谓之京县。令各一人, 正五品上。
丞二人, 从七品。 主簿二人, 从八品上。 录事二人, 从九品下。
佐二人,史四人,尉六人, 从八品下。司功、 佐三人,史六人。 司仓、佐四人,史八人。 司户、 佐五人,史十人。 司兵、 佐三人,史六人。 司法、 佐五人,史十人。 司士, 佐四人,史八人, 典狱十四人,问事八人,白直十八人。博士一人,助教一人,学生五十人。
京兆、河南、太原所管诸县,谓之畿县。令各一人, 正六品下。 丞一人, 正八品下。主簿一人, 正九品上。 尉二人, 正九品下。 录事二人, 史三人。 司功、 佐三人,史五人。 司仓、 佐四人,史七人。 司户、 佐四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