之。
书学博士二人, 从九品下。 学生三十人。博士掌教文武八品已下及庶人之子为生者。以《石经》、《说文》、《字林》为专业,余字书兼习之。
算学博士二人, 从九品下。 学生三十人。博士掌教文武官八品已下及庶人之子为生者。二分其经,以为之业。习《九章》、《海岛》、《孙子》、《五曹》、《张邱建》、《夏侯阳》、《周髀》十五人,习《缀术》、《缉古》十五人。其《纪遗》、《三等数》亦兼习之。
《五经》博士各一人。 五品下。旧无《五经》学科,自贞元五年一月敕特置《三礼》《开元礼》科,长庆二年二月,始置《三传》《三史》科,后又置《五经》博士。检年月,未获也。
广文馆博士二人。 正六品上。天宝九载置,试附监修进士业者。置助教一人,至德后废也。
少府监 秦置少府,掌山泽之税。汉掌内府珍货。梁始为卿。历代或置或省。隋大业五年,始分太府置少府监。龙朔改为内府,光宅改为尚方,神龙复为少府监。
监一员, 从三品。秦、汉有少府,梁始为卿,隋改为监,从三品,少监,从四品。 炀帝改为令,武德复为监,龙朔、光宅,随曹改易之。少监二员。 从四品下。 监之职,掌供百工伎巧之事,总中尚、左尚、右尚、织染、掌冶五署之官属,庀其工徒,谨其缮作。少监为之贰。凡天子之服御,百官之仪制,展采备物,皆率其属以供之。
丞四人, 从六品下。 主簿二人, 从七品下。 录事二人, 从九品上。
府二十七人,史十七人,计史三人,亭长八人,掌固四人。丞掌判监事。凡五署所修之物,则申尚书省,下所司,以供给焉。
中尚署:令一人, 从六品下。 丞四人, 从八品下。 府九人,史十八人,监作四人,典事四人,掌固四人。中尚令,掌供郊祀之圭璧、器玩之物。中宫服饰,雕文错彩之制,皆供之。丞为之贰。其所用金玉齿革毛羽之属,任土以时,而供送之。
左尚署:令一人, 正七品下。 丞五人, 从七品下。 监作六人, 从九品下。 典事十八人,掌固四人。左尚令掌供天子之五辂、五副、七辇、三舆、十有二车、大小方圆华盖一百五十有六,诸翟尾扇及小伞翰,辨其名数,而颁其制度。丞为之贰。
右尚署:令一人, 正七品下。 丞四人, 从八品下。 监作六人, 从九品下。 典事十三人,掌固十人。右尚署令供天子十有二闲马之鞍辔及五品三部之帐,备其材革,而修其制度。丞为之贰。凡刀剑、斧钺、甲胄、纸笔、茵席、履舄之物,靡不毕供。具用绫绢、金玉、毛革等,所出方土,以时支送。
织染署:令一人, 正八品上。 丞二人, 正九品上。 监作六人, 从九品下。 典事十一人,掌固五人。织染令掌供天子太子群臣之冠冕,辨其制度,而供其职。丞为之贰。
掌冶署:令一人, 正八品上。 丞一人, 正九品上。 监作四人, 从九品下。 掌冶令掌熔铸铜铁器物。丞为之贰。凡天下出铜铁州府,听人私采,官收其税。若白镴,则官市之。其西北诸州,禁人无置铁冶及采铁。若器用所须,具名移于所由官供之。
诸冶:监一人, 正七品下。 丞二人, 从八品下。 录事一人,府一人,史二人,监作四人, 从九品下。 典事二人,掌固四人。诸冶监掌铸铜铁之事。
北都军器监一人, 正四品上。 少监一人, 正五品上。 丞二人, 正七品上。 主簿一人, 正八品上。 录事一人, 从九品上。 府十人,史十八人,典事四人,亭长二人,掌固四人。军器监掌缮造甲弩,以时纳于武库。
甲坊署:令一人, 正八品下。 丞一人, 正九品下。 府二人,史五人,监作二人, 从九品下。 典事二人。
弩坊署:令一人, 正八品下。 丞一人, 正九品下。 府二人,史五人,监作二人, 从九品下。 典事二人。
诸铸钱监: 绛州三十炉,扬、宣、鄂、蔚四州各十炉,益邓、郴三州各五炉,洋州三炉,定州一炉也。 诸铸钱监以所在州府都督刺史判之。副监一人,上佐判之。丞一人,判司判之。监事一人,或参军或县尉知之。录事、府、史,士人为之。
诸互市:监各一人, 从六品下。 丞一人。 正八品下。 诸互市监掌诸蕃交易马驼驴牛之事。
将作监 秦置将作,掌营缮宫室,历代不改。隋为将作寺,龙朔改为缮工监,光宅改为营缮监,神龙复为将作监也。
大匠一员, 从三品。大匠之名,汉景帝置。梁置十二卿,将作为一卿。后周曰匠师中大夫。隋初为将作寺,置大匠一人,又改为监,以大匠为监。炀帝改为令,武德改为大匠。龙朔、光宅,随曹改易也。 少匠二员。 从四品下。 大匠掌供邦国修建土木工匠之政令,总四署、三监、百工之官属,以供其职事。凡两京宫殿、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