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书之下。汉代藏书之所,有延阁、广内、石渠之藏。又御史中丞,在殿内,掌兰台秘书图籍。后汉桓帝延熹二年,始置秘书监,属太常寺,掌禁中图书秘文,后并入中书。至晋惠帝,别置秘书寺,掌中外二阁图书。梁武改寺为省。龙朔改为兰台,光宅改为麟台,神龙复为秘书省。
  秘书监一员, 从三品。监之名,后汉桓帝置,魏、晋不改。后周谓之外史下大夫。隋复为秘书监,从第三品。炀帝改为秘书令,武德复为监。龙朔改为兰台太史,天授改为麟台监,神龙复为秘书监也。  少监二员, 从四品上。少监,隋炀帝置。龙朔改为兰台侍郎,天授为麟台少监,神龙复为秘书少监。比置一员,太极初增置一员也。  丞一员。 从五品上。魏武帝置,丞二人。隋置一人,正第五品也。
  秘书监之职,掌邦国经籍图书之事。有二局:一曰著作,二曰太史,皆率其属而修其职。少监为之贰,丞掌判省事。
  秘书郎四员。 从六品上。  校书郎八人, 正九品上。  正字四人, 正九品下。  主事一人, 从九品上。  令史四人,书令史九人,典书八人,楷书手八十人,亭长六人。掌固八人。秘书郎掌甲乙丙丁四部之图籍,谓之四库。经库类十,史库类十三,子库类十四,集库类三。 事在《经籍志》。
  著作局: 龙朔为司文局。  著作郎二人, 从五品上。龙朔为司文郎中,咸亨复也。  佐郎四人, 从六品上。  校书郎二人, 正九品上。  正字二人, 正九品下。  楷书手五人,掌固四人。著作郎、佐郎掌修撰碑志、祝文、祭文,与佐郎分判局事也。
  司天台: 旧太史局,隶秘书监。龙朔二年改为秘阁局,久视元年改为浑仪监。景云元年改为太史监,复为太史局,隶秘书。乾元元年三月十九日敕,改太史监为司天台,改置官属,旧置于子城内秘书省西,今在永宁坊东南角也。  监一人, 从三品。本太史局令,从五品下。乾元元年改为监,升从三品,一如殿中秘书品秩也。  少监二人。 本曰太史丞,从七品下。乾元升为少监,与诸司少监卿同品也。
  太史令掌观察天文,稽定历数。凡日月星辰之变,风云气色之异,率其属而占候之。 其属有司历二人,掌造历。保章正一人,掌教。历生四十一人。监候五人,掌候天文。观生九十人,掌昼夜司候天文气色。  灵台郎二人, 掌教习天文气色。天文生六十人。 挈壶正二人。 掌知漏刻。司辰七十人,漏刻典事二十二人,漏刻博士九人,漏刻生三百六十人,典钟一百一十二人,典鼓八十八人,楷书手二人,亭长、掌固各四人。自乾元元年别置司天台。改置官吏,不同太史局旧数,今据司天职掌书之也。
  凡玄象器物、天文图书,苟非其任,不得预焉。每季录所见灾祥,送门下中书省,入起居注。岁终总录,封送史馆。每年预造来年历,颁于天下。五官正五员, 正五品。乾元元年置五官,有春、夏、秋、冬、中五官之名。  丞二员, 正七品。  主簿二员, 正七品。  定额直五人,五官灵台郎五员, 正七品。旧灵台郎,正八品下,掌观天文之变而占候之。凡二十八宿,分为十二次,事具《天文志》也。  五官保章正五员, 正七品。  五官司历五员, 正八品。旧司历二人,从九品上,掌国之历法,造历以颁四方。其历有《戊寅历》、《麟德历》、《神龙历》、《大衍历》。天下之测量之处,分至表准,其详可载,故参考星度,稽验晷影,各有典章。  五官监候五员, 正八品。  五官挈壶正五员, 正九品。  五官司辰十五员。 正九品。旧挈壶正二员,从八品下。司辰十七人,正九品下。皆掌知漏刻。孔壶为漏,浮箭为刻,以告中星昏明之候也。  五官礼生十五人,五官楷书手五人,令史五人,漏刻博士二十人, 漏刻之法,孔壶为漏,浮箭为刻。其箭四十有八,昼夜共百刻。冬夏之间,有长短。冬至之日,昼漏四十刻,夜漏六十刻。夏至,昼漏六十刻夜漏四十刻。春分秋分之时,昼夜各五十刻。秋分之后,减昼益夜,凡九日加一刻。春分已后,减夜益昼,九日减一刻。二至前后,加减迟,用日多。二分之间,加减速,用日少。候夜以为更点之节。每夜分为五更,每更分为五点。更以击鼓为节,点以击钟为节也。  典钟、典鼓三百五十人,天文观生九十人,天文生五十人,历生五十五人,漏生四十人,视品十人。 已上官吏,皆乾元元年随监司新置也。
  志第二十四 职官三
  御史台 秦、汉曰御史府,后汉改为宪台,魏、晋、宋改为兰台,梁、陈、北朝咸曰御史台。武德因之。龙朔二年改名宪台。咸亨复。光宅元年分台为左右,号曰左右肃政台。左台专知京百司 ,右台按察诸州。神龙复为左右御史台。延和年废右台,先天二年复置,十月又废也。
  大夫一员, 正三品。秦、汉之制,御史大夫、副丞相为三公之官。魏、晋之后,多不置大夫,以中丞为台主。隋讳中 ,复大夫,降为正四品。《武德令》改为从三品。龙朔改为大司宪,咸亨复为大夫。光宅分台为左、右,置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