里,去东都一千三百八十二里。
  清池 汉浮阳县,渤海郡所治。隋改为清池县,治郭下。武德四年,属景州。五年,改属东盐州。贞观元年,改属沧州
  盐山 汉高城,古县在南。隋改为盐山。武德四年,置东盐州,领县一。五年,又割景州之清池来属,仍置浮水县。贞观元年,省东盐州及浮水县,以清池属沧州
  南皮 汉县,属渤海郡。至隋不改。武德四年,属景州。贞观元年,改属沧州。
  长芦 汉参户县,属渤海郡。后周改为长芦。武德四年,割沧州之清池、南皮二县,瀛州之鲁城、平舒、长芦三县,于此置景州。其年,陷刘黑闼。五年,贼平,置景州总管府,管沧、瀛、东盐、景四州。又分清池县属东盐州。贞观元年,废景州,以平舒属瀛州,南皮、鲁城、长芦三县属沧州。旧治永济河西,开元十六年,移于今治。
  乐陵 汉旧县,属平原郡。隋不改。武德四年,属棣州。六年,省棣州,以县属沧州。
  饶安 汉千童县,属渤海郡。后汉改为饶安,隋因之。武德元年,移治故千童城,仍移州治于此。六年,州移治胡苏。贞观十二年,移县治故浮水城。
  无棣 汉阳信县,属渤海郡。改为无棣。贞观元年,并入阳信。八年,复置。大和二年,属棣州,又复还沧州。
  临津 汉东光县地。隋于故胡苏亭置胡苏县。武德四年,属观州。贞观十七年,属沧州。天宝元年,改为临津。
  乾符 隋鲁城县。武德四年,属景州。贞观元年,改属沧州。乾符年,改为乾符。
  景州 汉鬲县地,属平原郡。隋置弓高县,属渤海郡。武德四年,于县置观州,领弓高、蓚、阜城、东光、安陵、胡苏、观津七县。六年,以胡苏属沧州。贞观元年,省观津县,复以胡苏来属。十七年,废观州,以东光、胡苏属沧州,蓚县、安陵属德州,阜城属冀州。贞观二年,又于弓高县置景州,又以弓高、东光、胡苏来属。长庆元年,废景州,四县亦还本属。二年,复于弓高置景州。大和四年废,县属沧州。景福元年,复于弓高置景州,管东光、安陵三县。天祐五年,移州治于东光县。领县六,户一万一千三,口五万七千五百三十二。在京师东北二千九百里,至东都一千三百里。
  弓高 汉鬲县,属平原郡。隋置弓高县,后于县治置观州、景州。兴替不常,事在《州说》中
  东光 汉县,属渤海郡。历代不改
  安陵 隋宣府镇。武德四年,置安陵县,属观州。贞观十七年,废观州,改属德州。永徽二年,移治白社桥。景福元年,改属景州。
  德州 汉平原郡。隋置德州,又为平原郡。武德四年,平窦建德后,置德州,领安德、般、平原、长河、将陵、平昌六县。其年,置总管府,管博、德、棣、观四州。贞观元年,废都督府,割沧州之滴河、厌次来属。十七年,废般县,以滴河、厌次二县属棣州。又以废观州之蓚县、安陵来属。天宝元年,改为平原郡。乾元元年,复为德州。旧领县八,户一万一百三十五,口五万二千一百四十一。天宝领县七,户八万三千三百一十一,口六十五万九千八百五十五。至京师一千九百八十二里,去东都一千一百三十八里。
  安德 汉县,属平原郡。今州治,至隋不改
  平原 汉旧平源郡所治,故城在今县西南二十五里。今县治城,北齐所筑
  长河 汉广川县,属信都国,后废。隋于旧广川县东八十里置新县,今治是也。寻改为长河县,为水所坏。元和四年十月,移就白桥,于水济河西岸置县,东去故城十三里。十年,又置河东小胡城
  将陵 汉安德县。隋分安德于将陵故城置此县
  平昌 汉县,属平原郡。故城在今县东三十里。大和二年,割属齐州,又还德州。
  定州上 后汉中山国。后魏置安州,寻改为定州。隋改博陵郡,又复为高阳郡。武德四年,平窦建德,复置定州,领安喜、义丰、北平、深泽、毋极、唐昌、新乐、恆阳、唐、望都等十县。其年,置总管府,领定、恆、井、满、廉五州。六年,昇为大总管府,管定、洺、相、磁、黎、冀、深、蠡、沧、瀛、魏、贝、景、博、赵、宗、观、廉、井、邢、栾、德、卫、满、幽、易、燕、檀、平、营等三十二州。七年,改为都督府,管定、恆、满、井、赵、廉、栾、蠡等八州。贞观元年,以废廉州之鼓城来属。五年,废都督府。十七年,以废深州之安平来属。先天二年,以安平还深州。天宝元年,改为博陵郡。乾元元年,复为定州。大历三年,以鼓城隶恆州,曲阳隶洹州。九年,废洹州,曲阳复来属。贞观十三年,复为大都督府,十四年废,依旧为上州。旧领县十一,户二万五千六百三十七,口八万六千八百六十九。天宝,户七万八千九十,口四十九万六千六百七十六。在京师东北二千九百六里,至东都一千二百里。
  安喜 汉卢奴县,属中山国。慕容垂改为不连,北齐改为安喜,隋改为鲜虞县。武德四年,复为安喜,州所治也
  义丰 汉安国县,属中山国。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