次日者,各置其四刻差,七十二乘之,二百八十八而一度。冬至后加,夏至后减。随日加,各得每日去中度。晨昏所距日在黄道中星准度,以赤道计之。其赤道同太初星距。
  推游交术
  终率:一千九十三万九千三百一十三。奇率:三百。
  约终:三万六千四百六十四 奇一百一十三。
  交中:一万八千二百三十二 奇五十六半。
  交中日:二十七 馀二百八十四 奇一百一十三。
  中日:十三 馀八百一十二 奇五十六半。
  亏朔:三千一百六 奇一百八十七。
  实望:一万九千七百八十五 奇一百五十。
  后准:一百五十二 奇九百三半。
  前准:一万六千六百七十八 奇二百六十三。
  求月行入交表里术
  置总实,以终率去之。不足去者,奇率乘之。满终率,又去之。不满者,奇率约之,为天正恆朔夜半入交分。不尽,为奇。以总法约入交分,为日。不尽,为馀。命日算外,即天正恆朔夜半入交日算及馀、奇。天正定朔有进退日者,依所进退一日,为朔所入。日不满中日及馀、奇者,为月在外;满,去之,馀皆一为月在内。大月加二日,小月加一日,馀皆一千五十五、奇一百八十七。求次日,加一日,满中日者,皆去之,馀为入次。一表一里,迭互入之。
  求月入交去日道远近术
  置所入日差,并后差半之,为通率。进,以入日馀减总法,以乘差,总法而一,并差以半之。退者,半入馀,以乘差,总法而一。皆加通率,为交定率。乃以入馀乘定总法。乃进退差积,满十为度,不满为分,即各其日月去日道度数。每求日道宿度去极数,其入七日,馀一千七十六、奇二十八少已下者,进,已上,尽全;馀二百六十三、奇二百七十一大者,退入十四日,如交馀奇已下者,退;其入已上,尽全;馀五百二十七、奇二百四十二半者,进。而终其要为五分。初则七日四分,十四日三分;末则七日后一分,十四日后二分。虽初强末弱,差率有检,月道一度半强已下者,为沾黄道。当朔望,则有亏。遇五星在黄道者,则相侵掩。
  求所在宿术
  求夜半入交日十三算者及馀,以减中日及馀,不尽者,以乘其日离定程,总法而一,为离分,满程为度,以加其日夜半月所在宿度算及分,求次交准此,各得其定交所在度。置前后定交所宿度算及分,半之,即各表里极所在宿度及分。
  求恆朔望泛交分野
  因天正恆朔夜半入交分,以天正恆朔泛交分求望泛交,以实望加之。又加,得次月恆朔泛交分。满约终及奇,去之。次求次朔,以亏望加之。
  求朔望入常交分术
  以入气盈朒定积,盈加朒减其恆泛交分,满若不足,进退约终。即其常分交。
  求朔望定交分术
  以六十乘定迟速,以七百七十七降除之,所得为限数。速减迟加如常。其数朔入交月在日道里者,以所入限数减定迟速,馀以速减迟加其定交分。而出日道表者,为变交分。加减不出日道表,即依定交分求蚀分。其变交分出日道表三时半内者,检其前后月望入交分数多少,依月亏初复末定蚀术,注消息,以定蚀不。
  求入蚀限术
  其入交定分,如交中已下者,为月在外道;交中已上者,以交中减之,馀为月在内。其分如后准已下、前准已上者,为入蚀限。望则月蚀,朔入限,月在里者,日蚀。入限如后准已下者,为交后分;前准已上者,反减交中,馀为交前分。以一百一十二约之,为交时。
  求月蚀所在辰术
  置望日不见刻,六十七乘之,十而一,所得,若蚀望定小馀与之等已下,又以此得减总法馀与之等已为蚀正见数定小馀。如求律气应加时法,得加时所在辰月在冲辰蚀,若非正见者,于日出后日没前十二刻半内,求其初末以候之。又以半总减蚀定小馀,不足减者半总加减讫,以六乘之,如辰率而一,命起子半算外,即月蚀所在辰。
  求日蚀所在辰术
  置有蚀朔定小余副之,以辰率除之,所得以艮、坤、巽、乾为次,命退算外。不满法者,半法减之。无可减者,为初;所减之馀,为末。初则减法,各为差率。月在内道者,乃以十加去交时数而三除之,以乘差率,十四而一,为差。其朔在二分前后一气内,即以差为定。近冬至以去寒露雨水、近夏至以去清明白露气数倍之,又三除去交时数增之。近冬至,艮巽以加,坤乾以减;近夏至,艮巽以减、坤乾以加其差,为定差。艮坤加副,巽乾减副。月在外道者,三除去交时数,以乘差率,十四而一,为之差。艮坤以减副,巽乾以加副,各加减副讫,为定副小馀。如求律气应加时术,即日蚀所在辰及少太。其求入辰刻,以半辰刻乘朔,辰率而一,得刻及分。若蚀近朝夕者,以朔所入气日出没刻校蚀所在,知蚀见不之多少,所在辰为正见日月蚀既,在起复初末,亦或变常退于见前后十二刻半候之。
  求月起复依蚀分后术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