夹室,祔德宗神主焉。
元和元年七月,顺宗神主将祔,有司疑于迁毁,太常博士王泾建议曰:
礼经“祖有功,宗有德”,皆不毁之名也。惟三代行之。汉、魏已降,虽曰祖宗,亲尽则迁,无功亦毁,不得行古之道也。昔夏后氏十五代,祖颛顼而宗禹。殷人十七代,祖契而宗汤。周人三十六王,以后稷为太祖,祖文王而宗武王。圣唐德厚流广,远法殷、周,奉景皇帝为太祖,祖高祖而宗太宗,皆在百代不迁之典。故代宗升祔,迁代祖也;德宗升祔,迁高宗也。今顺宗升祔,中宗在三昭三穆之外,谓之亲尽,迁于太庙夹室,礼则然矣。
或谏者以则天太后革命,中宗复而兴之,不在迁藏之例,臣窃未谕也。昔者高宗晏驾,中宗奉遗诏,自储副而陟元后。则天太后临朝,废为卢陵王。圣历元年,太后诏复立为皇太子。属太后圣寿延长,御下日久,奸臣擅命,紊其纪度。敬晖、桓彦范等五臣,俱唐旧臣,匡辅王室,翊中宗而承大统。此乃子继父业,是中宗得之而且失之;母授子位,是中宗失之而复得之。二十年间,再为皇太子,复践皇帝位,失之在己,得之在己,可谓革命中兴之义殊也。又以周、汉之例推之,幽王为犬戎所灭,平王东迁,周不以平王为中兴不迁之庙,其例一也。汉吕后专权,产、禄秉政,文帝自代邸而立之,汉不以文帝为中兴不迁之庙,其例二也。霍光辅宣帝,再盛基业,而不以宣帝为不迁之庙,其例三也。伏以中宗孝和皇帝,于圣上为六代伯祖,尊非正统,庙亦亲尽。爰及周、汉故事,是与中兴功德之主不同,奉迁夹室,固无疑也。
是月二十四日,礼仪使杜黄裳奏曰:“顺宗皇帝神主已升祔太庙,告祧之后,即合递迁。中宗皇帝神主,今在三昭三穆之外,准礼合迁于太庙从西第一夹室,每至禘祫之日,合食如常。”于是祧中宗神主于西夹室,祔顺宗神主焉。
有司先是以山陵将毕,议迁庙之礼。有司以中宗为中兴之君,当百代不迁之位。宰臣召史官蒋武问之,武对曰:“中宗以弘道元年于高宗柩前即位,时春秋已壮矣。及母后篡夺,神器潜移。其后赖张柬之等同谋,国祚再复。此盖同于反正,恐不得号为中兴之君。凡非我失之,自我复之,谓之中兴,汉光武、晋元帝是也。自我失之,因人复之,晋孝惠、孝安是也。今中宗于惠、安二帝事同,即不可为不迁之主也。”有司又云:“五王有再安社稷之功,今若迁中宗庙,则五王永绝配享之例。”武曰:凡配享功臣,每至禘祫年方合食太庙,居常即无享礼。今迁中宗神主,而禘祫之年,毁庙之主并陈于太庙,此同五王配食,与前时如一也。”有司不能答。
十五年四月,礼部侍郎李建奏上大行皇帝谥曰圣神章武孝皇帝,庙号宪宗。先是,河南节度使李夷简上议曰:“王者祖有功,宗有德。大行皇帝戡翦寇逆,累有武功,庙号合称祖。陛下正当决在宸断,无信龌龊书生也。”遂诏下公卿与礼官议其可否。太常博士王彦威奏议:“大行庙号,不宜称祖,宜称宗。”从之。其月,礼部奏:“准贞观故事,迁庙之主,藏于夹室西壁南北三间。第一间代祖室,第二间高宗室,第三间中宗室。伏以山陵日近,睿宗皇帝祧迁有期,夹室西壁三室外,无置室处。准《江都集礼》:‘古者迁庙之主,藏于太室北壁之中。’今请于夹室北壁,以西为上,置睿宗皇帝神主石室。”制从之。
长庆四年正月,礼仪使奏:“谨按《周礼》:‘天子七庙,三昭三穆,与太祖之庙而七。’《荀卿子》曰:‘有天下者祭七代,有一国者祭五代。’则知天子上祭七庙,典籍通规。祖功宗德,不在其数。国朝九庙之制,法周之文。太祖景皇帝,始为唐公,肇基天命,义同周之后稷。高祖神尧皇帝,创业经始,代隋为唐,义同周之文王。太宗文皇帝,神武应期,造有区夏,义同周之武王。其下三昭三穆,谓之亲庙,四时常飨,自如礼文。今以新主入庙,玄宗明皇帝在三昭三穆之外,是亲尽之祖,虽有功德,礼合祧迁,禘祫之岁,则从合食。”制从之。
开成五年,礼仪使奏:“谨按天子七庙,祖功宗德,不在其中。国朝制度,太庙九室。伏以太祖景皇帝受封于唐,高祖、太宗,创业受命,有功之主,百代不迁。今文宗元圣昭献皇帝升祔有时,代宗睿文孝武皇帝是亲尽之祖,礼合祧迁,每至禘祫,合食如常。”从之。
会昌元年六月,制曰:“朕近因载诞之日,展承颜之敬,太皇太后谓朕曰:‘天子之孝,莫大于丕承;人伦之义,莫大于嗣续。穆宗睿圣文惠孝皇帝厌代已久,星霜屡迁,祢宫旷合食之礼,惟帝深濡露之感。宣懿皇太后,长庆之际,德冠后宫,夙表沙麓之祥,实茂河洲之范。先朝恩礼之厚,中壶莫偕。况诞我圣君,缵承昌运,已协华于先帝,方延祚于后昆。思广贻谋,庶弘博爱,爰从旧典,以慰孝思。当以宣懿皇太后祔太庙穆宗睿圣文惠孝皇帝之室。率是彝训,其敬承之。’朕祇奉慈旨,载深感咽。宜令宣示中外,咸使闻知。”
会昌六年五月,礼仪使奏:
武宗昭肃皇帝祔庙,并合祧迁者。伏以自敬宗、文宗、武宗兄弟相及,已历三朝。昭穆之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