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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2-旧唐书-五代-刘昫-第1038页

外郎,迁刑部郎中。有前率府仓曹曲元衡者,杖杀百姓柏公成母。法官以公成母死在辜外,元衡父任军使,使以父廕征铜。柏公成私受元衡资货,母死不闻公府,法寺以经恩免罪。潾议曰:“典刑者,公柄也。在官者得施于部属之内;若非在官,又非部属,虽有私罪,必告于官。官为之理,以明不得擅行鞭捶于齐人也。且元衡身非在官,公成母非部属,而擅凭威力,横此残虐,岂合拘于常典?柏公成取货于雠,利母之死,悖逆天性,犯则必诛。”奏下,元衡杖六十配流,公成以法论至死,公议称之。转考功、吏部二郎中。
  宝历初,拜给事中。太和四年,出为汝州刺史、兼御史中丞,赐紫。坐违法杖杀人,贬左庶子,分司东都。
  七年,迁左散骑常侍,充集贤殿学士。集历代文章续梁昭明太子《文选》,成三十卷,目曰《大和通选》,并音义、目录一卷,上之。当时文士,非素与潾游者,其文章少在其选,时论咸薄之。
  八年,转刑部侍郎,寻改华州刺史。九年,复拜刑部侍郎。开成元年,转兵部侍郎。二年,加集贤院学士,判院事。寻出为河南尹,入为兵部侍郎。三年四月卒,赠户部尚书,谥曰敬。
  潾以道义自处,事上尽心,尤嫉朋党,故不为权幸所知。宪宗竟以药误不寿,君子以潾为知言。穆宗虽诛柳泌,既而自惑,左右近习,稍稍复进方士。时有处士张皋上疏曰:
  神虑淡则血气和,嗜欲胜则疾疹作。和则必臻于寿考,作则必致于伤残。是以古之圣贤,务自颐养,不以外物挠耳目,不徇声色败性情。由是和平自臻,福庆斯集。故《易》曰:“无妄之疾,勿药有喜。”《诗》曰:“自天降康,降福穰穰。”此皆理合天人,著在经训。然则药以攻疾,无疾固不可饵之也。高宗朝,处士孙思邈者,精识高道,深达摄生,所著《千金方》三十卷,行之于代。其《序论》云:“凡人无故不宜服药,药气偏有所助,令人脏气不平。”思邈此言,可谓洞于事理也。或寒暑为寇,节宣有乖,事资医方,尚须重慎。故《礼》云:“医不三代,不服其药。”施于凡庶,犹且如此,况在天子,岂得自轻?先朝暮年,颇好方士,征集非一,尝试亦多;果致危疾,闻于中外,足为殷鉴。皆陛下素所详知,必不可更踵前车,自贻后悔。今朝野之人,纷纭窃议,直畏忤旨,莫敢献言。臣蓬艾微生,麋鹿同处,既非邀宠,亦又何求?但泛览古今,粗知忠义,有闻而默,于理不安。愿陛下无怒刍荛,庶裨万一。
  穆宗叹奖其言,寻令访皋,不获。
  李中敏,陇西人。父婴。中敏元和末登进士第,性刚褊敢言。与进士杜牧、李甘相善,文章趣向,大率相类。中敏累从府辟,入为监察,历侍御史。太和中,为司门员外郎。
  六年夏旱,时王守澄方宠郑注,及诬构宋申锡后,人侧目畏之。上以久旱,诏求致雨之方。中敏上言曰:“仍岁大旱,非圣德不至,直以宋申锡之冤滥,郑注之奸弊。今致雨之方,莫若斩郑注而雪申锡。”士大夫皆危之,疏留中不下。明年,中敏谢病归洛阳。及训、注诛,竟雪申锡,召中敏为司勋员外郎。寻迁刑部郎中,知台杂。
  其年,拜谏议大夫,充理匭使。上言曰:“据旧例,投匭进状人先以副本呈匭使,或诡异难行者,不令进入。臣检寻文按,不见本敕,所由但云贞元奉宣,恐是一时之事。臣以为本置匭函,每日从内将出,日暮进入,意在使冤滥无告,有司不为申理者,或论时政,或陈利害;宜开其必达之路,所以广聪明而虑幽枉也。若令有司先见,裁其可否,即非重密其事,俾壅塞自伸于九重之意。臣伏请今后所有进状及封事,臣但为引进,取舍可否,断自中旨。庶使名实在兹,以明置匭之本。”从之。寻拜给事中。
  李甘,字和鼎。长庆末,进士擢第,又制策登科。太和中,累官至侍御史。郑注入翰林侍讲,舒元舆既作相,注亦求入中书。甘唱于朝曰:“宰相者,代天理物,先德望而后文艺。注乃何人,敢兹叨窃?白麻若出,吾必坏之。”会李训亦恶注之所求,相注之事竟寝。训不获已,贬甘封州司马。
  又有李款者,与中敏同时为侍御史。郑注邠宁入朝,款伏阁弹注云:“内通敕使,外结朝官,两地往来,卜射财货。”文宗不之省。及注用事,款亦被逐。开成中,累官至谏议大夫,出为苏州刺史,迁洪州刺史、江西观察使。杜牧自有传。
  高元裕,字景圭,渤海人。祖甝。父集,官卑。元裕登进士第,本名允中,太和初,为侍御史,奏改元裕。累迁左司郎中。李宗闵作相,用为谏议大夫,寻改中书舍人。九年,宗闵得罪南迁,元裕出城饯送,为李训所怒,出为阆州刺史。时郑注入翰林,元裕草注制辞,言注以医药奉召亲,注怒。会送宗闵,乃贬之。训、注既诛,复征为谏议大夫。
  开成三年,充翰林侍讲学士。文宗宠庄恪太子,欲正人为师友。乃兼太子宾客。四年,改御史中丞,风望峻整。上言曰:“御史府纪纲之地,官属选用,宜得实才。其不称者,臣请出之。”监察御史杜宣猷、柳坏、崔郢、侍御史魏中庸、高弘简,并以不称,出为府县之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