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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9-新唐书-宋-宋祁-第172页

火。皆燔民舍千区。五月己巳,飞龙神驹中厩火。十月,扬州市火,燔民舍数千区。十二月,禁中昭成寺火。
  开成二年六月,徐州火,延烧民居三百余家。四年十二月乙卯,乾陵火。丁丑晦,扬州市火,燔民舍数千家。
  会昌元年五月,潞州市火。三年六月,西内神龙寺火;万年县东市火,焚庐舍甚众。六年八月,葬武宗,辛未,灵驾次三原县,夜大风,行宫幔城火。
  乾符四年十月,东都圣善寺火。
  大顺二年六月乙酉,幽州市楼灾,延及数百步。七月癸丑甲夜,汴州相国寺佛阁灾。是日暮,微雨震电,或见有赤塊转门谯藤网中,周而火作。顷之,赤塊北飞,转佛阁藤网中,亦周而火作。既而大雨暴至,平地水深数尺,火益甚,延及民居,三日不灭。
  ○常燠
  天宝元年冬,无冰。先儒以为阴失节也。又曰:“知罪不诛,其罚燠,夏则暑杀人,冬则物华实。”盖当寒反燠,象宜刑而赏之也。
  贞元十四年夏,大燠。
  元和九年六月,大燠。
  长庆二年冬,少雪,水不冰冻,草木萌荑如正月。
  广明元年十一月,暖如仲春。
  ○草妖
  武德四年,益州献芝草如人状。占曰:’王德将衰,下人将起,则有木生为人状。”草,亦木类也。
  景龙二年,岐州郿县民王上宾家,有苦荬菜高三尺余,上广尺余,厚二分。近草妖也。三年,内出蒜条,上重生蒜。蒜,恶草也;重生者,其类众也。四年,京畿蓝田山竹实如麦。占曰:“大饥。”
  开元二年,终南山竹有华,实如麦,岭南亦然,竹并枯死,是岁大饥,民采食之。占曰:“国中竹、柏枯,不出三年有丧。”十七年,睦州竹实。
  天宝初,临川郡人李嘉胤屋柱生芝草,状如天尊像。
  上元二年七月甲辰,延英殿御座上生白芝,一茎三花。白,丧象也。
  大和九年冬,郑注之金带有菌生。近草妖也。
  开成四年六月,襄州山竹有实成米,民采食之。
  光启元年七月,河中解、永乐生草,叶自相樛结,如旌旗之状,时人以为“旗子草”。一年七月,凤翔麟游草生如旗状。占曰:“其野有兵。”
  ○羽虫之孽
  武德初,隋将尧君素守蒲州,有鹊巢其砲机。
  贞观十七年春,齐王祐为齐州刺史,好畜鸭,有猪啮鸭,头断者四十余。是岁四月丙戌,立晋王为太子,雌雉集太极殿前,雄雉集东宫显德殿前。太极,三朝所会也。
  永徽四年,宋州人蔡道基舍傍有兽高丈余,头类羊,一角,鹿形,马蹄,牛尾,五色,有翅。占曰:“鸟如畜形者,有大兵。”五年七月辛巳。万年宫有小鸟如雀,生子大如鳲鸠。
  调露元年,鸣叕群飞入塞,相继蔽野,至二年正月,还复北飞,至灵夏北,悉堕地而死,视之皆无首。
  文明后,天下屡奏雌雉化为雄,或半化者。
  景龙四年六月辛巳朔,乌集太极殿梁,驱之不去。
  开元十三年十一月戊子,雄雉驯飞泰山斋宫内。封禅,所以告成功,祀事无重于此者,而野鸟驯飞,不忌禁卫,不祥。二十五年四月,濮州两乌、两鹊、两瞿鹆同巢。陇州鹊哺慈乌。二十八年四月庚辰,慈乌巢宣政殿栱。辛巳,又巢宣政殿栱。
  天宝十三载,叶县有鹊巢于车辙中。不巢木而巢地,失其所也。
  至德二载三月,安禄山将武令珣围南阳,有鹊巢于城中砲机者三,雏成乃去。
  大历八年九月,武功获大鸟,肉翅狐首,四足有爪,长四尺余,毛赤如蝙蝠,群鸟随而噪之。近羽虫孽也。十三年五月,左羽林军有瞿鹆乳鹊二。
  贞元四年三月,中书省梧桐树有鹊以泥为巢。鹊巢知岁次,于羽虫为有知,今以泥露巢,遇风雨坏矣。是岁夏,郑、汴境内乌皆群飞,集魏博田绪、淄青李纳境内,衔木为城,高二三尺,方十里,绪、纳恶而焚之,信宿又然,乌口皆流血。九年春,许州鹊哺乌雏。十年四月,有大鸟飞集宫中,食杂骨数日,获之,不食死。六月辛未晦,水鸟集左藏库。十三年十月,怀州鵊巢内有黄雀往来哺食。十四年秋,有异鸟,色青,类鸠、鹊,见于宋州郊外,所止之处,群鸟翼卫,朝夕嗛稻粱以哺之,睢阳人适野聚观者旬日。十八年六月乌集徐州之滕县,兼柴为城,中有白乌一,碧乌一。
  元和元年,常州鹳巢于平地。四年十二月,群乌夜集于太行山上。十三年春,淄青府署及城中乌、鹊互取其雏,各以哺子,更相搏击,不能禁。
  宝历元年十一月丙申,群乌夜鸣。
  开成元年闰五月丙戌,乌集唐安寺,逾月散。雀集玄法寺,燕集萧望之冢。二年三月。真兴门外鹊巢于古冢。鹊巢知避岁,而古占又以高下卜水旱,今不巢于木而穴于冢,不祥。秋,突厥鸟自塞北群飞入塞。五年六月,有秃鹙群飞集禁苑。鹙,水鸟也。
  会昌元年,潞州长子有白颈乌与鹊斗。
  大中十年三月,舒州吴塘堰有众禽成巢,阔七尺,高一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