吏,动受刑谴,何以临民,宜分委佐贰。投下达鲁花赤蠹政害民,宜为佐贰。”帝悉可其奏。迁中书左司都事,又四迁为户部尚书。
十一年,廷议以中原租税不实,将履亩起税。稷诣都堂言曰:“今妖寇窃发,民庶流亡,此政一行,是驱民为盗也。”宰相韪之。寻参议中书省事,俄迁治书侍御史。
十二年,从丞相脱脱征徐州。贼平,谒告归滕州。既而,召为詹事丞,除侍御史,迁中书参知政事。皇太子受册,摄大礼使,除枢密副使。帝躬祀郊庙,摄太常少卿。寻为侍御史,又为中书参知政事。俄进资善大夫、御史中丞。寻特加荣禄大夫。至正十九年,丁母忧。诏起复为陕西行省左丞、枢密副使。乞终制,不起。服阕,命为大都总管,兼大兴县尹,除副詹事。二十四年,出为陕西行台中丞,未行,改山东廉访使,得疾,上章致仕。还京师卒,年六十一,赠推忠赞理正宪功臣、集贤大学士、荣禄大夫、柱国,追封齐国公,谥文穆。
稷为人孝友恭俭,处家严而有则,与人交一以诚恪。尤笃于乡党朋友之谊,中丞任择善、陈思廉,既没,皆无其遗孤。出入台省者二十年,为时名卿云。史臣曰:“张庭珍诸人,皆奉使安南有名迹者。中统元年,安南世子光昺上书,请三年一贡,从之。庭珍为安南达鲁花赤在至元六年,又责其入贡,疑非事实。是时江南未平,陈氏倚宋为屏蔽,或有倔强之辞,然谓其露刃以胁使者,亦诬矣。盖私家传状所载者,不可以尽信也。”
卷一百七十三 列传第七十
郭汝梅 张炳 袁裕 孟祺 王庭玉 刘好礼 李元 张础 陈元凯 许楫 孙显 王显祖
郭汝梅,字和卿,大都漷阴人。金末,大兵陷漷阴,屠之。汝梅方七岁,其父琪,祷于神,原佑此儿,使宗嗣不绝。及滦河,琪力不能负,欲弃之。遇赤犊,乘以渡河,获免。汝梅年十八,父老称其干略,使摄知县事。
太宗二年,立十路征收课税所,耶律楚材奏充燕京都税司,以理剧知名。中统初,汝梅以久管征书,非本志,使其子翰承袭。
中统三年,阿合马奏本路员多,宜汰之,疏其勤干得力者任使如故,起汝梅再充课税所官。创建驿舍百余,民不知扰。每岁应给行宫所需,未尝阙误。益户口万余。迁中都路总管,兼大兴尹,阶昭勇大将军。数引见,奏对称旨。五年卒。
先是,汝梅从宪宗幸柳林,宪宗问近郊户籍,汝梅仓卒不能对。从吏刘伯杰代应之,帝甚悦,曰:“是人为官宁有不能者!”后伯杰亦吏事知名。
张炳,字彦明,济南济阳人。祖全、父信,以赀雄于乡。太宗四年,岁饥,出粟赈贷,乡人赖以全活。
炳幼颖悟力学,始补掾史,上计行省,有积年勾考未输银十五五千两,炳条陈切至,遂获免。征擢行省断事官。
中统元年,辟为中书省掾。俄迁右司提控案牍,管都督府员外郎。转山东路廉访转运司经历,考课为天下最,迁廉访司参议,兼摄济南、益都、滨隶三路奥鲁花赤。至元二年,改济南路奥鲁花赤。四年,转陕西五路西蜀四川行中书省左右司员外郎。八年,进阶奉训大夫、兖州知州。属县有黠吏挟官府为暴横,炳绳之以法,杖而逐之,民大悦。
十一年,改淮西等路行中书省左右司郎中。丞相阿塔海进攻瓜州、镇江,炳运粮储,供器械,凡二年。十三年,丞相阿术攻扬州,宋将李庭芝弃城走泰州,炳至扬州城下,招谕制置朱焕以城降,庭芝亦就擒。炳传檄未下州郡,皆望风款款附。从阿术入觐,世祖赐锦衣、鞍勒。十三年,擢大中大夫,扬州路总管府达鲁花赤,商议行中书省事,佩金虎符。时行省在扬州,据南北要津,炳劳来抚恤,上下安之。
十六年,改镇江路总管府达鲁花赤,谢病归。购书八万卷,以万卷送济南府学。二十一年,起为东昌路总管,吏民畏服,以治最称。二十五年卒,年六十四。延祐五年,赠太中大夫、东昌路总管,追封清河郡侯,谥敬惠。
子用中,沂州山场同提举。
袁裕,字仲宽,河南洛阳人。幼孤,从兄避难聊城,因家焉。
中统初,由聊城县丞,辟中书右司掾,建言给重囚衣粮医药,免籍其孥产,止令出焚瘗钱,著为令。顺天路民王住儿因斗误杀人,其母年七十,言于朝:“妾寡且老,恃此儿为生,儿死则妾亦死。”裕白执政,误杀非故犯,当矜其母乞,宥之。执政以闻,囚得免死。南京总管刘克兴掠良民为奴,后以矫制获罪,当籍没。裕请止籍其妻子,奴得复为良者数百人。
至元六年,迁开封府判官。洧川县达鲁花赤贪暴,盛夏役民捕蝗,禁不得饮水,民不胜忿,击毙之。有司当以大逆,置极刑者七人,连坐者五十余人。裕白:“达鲁花赤自犯众怒而死,安得尽罪百姓。”议诛首恶一人,余各杖之。部使者录囚至县,疑其太宽。裕辨益力,遂白其事于中书省,竟从裕议。
八年,拜监察御史。俄授西夏中兴等路新民安抚副使,兼本道巡行劝农副使,佩金符。时徒鄂州民万余于西夏,有司虽给禀食,而失业者犹多。裕与安抚使独吉请于朝,计丁给地,立三屯,使耕以自养,官民便之。又言:“西夏羌浑杂居,驱良莫辨,宜验巳有从良书者,则为良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