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以食饥者。
七年,市羊五十万、马十万,赈北方贫乏者。市马三万、羊四万给进军贫乏者。以昌平、滦汨十三驿供亿繁重,给钞三十万贯赈之。
至治二年,岭北戍卒贫乏,赐钞三千二百五十万贯、帛五十万匹。给蒙古子女贫乏者钞七百五十贯,又赐百五十贯。
三年,赈北边军钞二十五万锭、粮二万石。
泰锭元年,彻彻火儿火思之地五千户贫乏,赈之,给钞三千锭散与贫者。
三年,赈昌王八剌失所部钞四万锭。赈潜邸贫民钞二十万锭。
天历二年,赈保锭路被兵之民百四十五户粮一月。真定民三千七百四十八户及开平县民被兵者,并赈之。以米五万石赈粜京师贫民。
至顺元年,发米十万石赈粜京师贫民。命以赈粮十万石济京师贫民。赈上都怯怜口万五千七百户,粮二万石。赈襄邓畏兀民被兵者六十三户,户给钞十五锭、米二石;被兵掠者五百七十七户,户给钞五锭、米二石。
三年,赈粜米五万石济京师贫民。给诸王也先铁木儿所部二千石。赈暗伯拔都军屯东边者粮两月。赈金兰站户不能自存者粮两月。赈辽阳千户小薛干所部贫乏者粮。安西王阿难荅、西平王奥鲁赤所部皆乏食。给米有差。速哥察儿等十三站乏食,给锒。
至正元年,临贺县被徭寇掠,发义仓赈之。
至正六年,发米二十万石赈粜上都贫民。
八年,遗使赈湖南北被寇人民,死者钞五锭,伤者三锭,毁所居屋者一锭。
十六年,诏沿海州县为贼所掠者,免田租三年。
卷八十 志第四十七
○食货十三
△赈恤下 入粟补官内外诸仓 惠民药局
灾赈:
中统元年,平阳旱,赈之。
二年转懿州米万石,赈亲王塔齐尔部饥民。赈桓州饥民。
三年,甘州饥,给银赈之。发粟三十万石,赈济南饥民。
四年,赈河西饥民银三千七百两。彰德路及洺、磁二州旱,赈之。赈东平等处贫民钞四千锭。赈诸王只必帖木儿部贫民。
五年,益都民饥,赈之。
至元元年,诸王算济所部营账火。发粟赈之。
二年,辽东饥,发粟万石、钞百锭赈之。
一年,益都民饥,赈之。
六年,东平、河间十五属饥,赈之。东昌路饥,赈米二万七千五百九十石。济南路饥,赈米十二万八千九百石。高唐、固安二州饥,以米二万六百石赈之。
八年,赈北京、益都饥。赈济南路饥。赈大都路饥。
九年,以籍田所储粮赈民不足,又发近地官仓济之,赈水达达部饥。赈辽东等路饥。
十年,赈诸王塔察儿部民饥。赈甘州等处诸驿饥民。赈诸王塔察儿部布万司疋。是岁,诸路虫蝻灾五分,霖雨害稼九分,赈米凡五十四万五千五百九十石。
十一年,诸路眶蝗等虫灾凡九所,民饥,发米七万五千四百十五石、粟四万五百九十九石以赈之。
十二年,卫辉、太原等路旱,河间霖雨伤稼,凡赈米三千七百四十八石、粟二万四千二百六石。濮州等处,命代粮五千石。
十三年,东平、济南、泰安、德州、涟海、清河、平滦,西京西三州,以水旱,赈军民站户米二十二万五千五百六十石、粟四万七千七百十二石,钞四千三百八十二锭有奇。
十四年,赈东平、济南等郡饥民米二万一千六百十七石、粟二万八千六百十三石、钞一百三十锭。
十五年,咸淳府及良民户饥,以钞千锭赈之。赈别失八里日忽思等饥民钞二千五百锭。是岁,西京、奉圣州及彰德等处水旱民饥,赈米八万八百九十石、粟三万六千四十石、钞二万四千八百八十锭有奇。
十六年,以江南所运糯米不堪用者赈贫民。
十七年,高邮等处饥,赈粟九千四百石。
十八年,扬州火,发米七百八十三石赈被灾之家。通、泰二州饥,发粟二万一千六百石赈之。遣使赈瓜、沙州饥民。开原等路六驿饥,命给帛万二千疋,鬻妻子者,官为赎之。
十九年,真定饥,赈粮两月。
二十年,以帛千匹、钞三百锭赈水达达四十九站。
二十一年,合剌禾州民饥,户给牛两头、种二石,更给钞十一万六千四百锭,粜粮六万四百石赈之。
二十二年,于京城南城设赈粜铺三所,发海运粮减直粜之,白米减钞五两,南粳米减三两。自是岁以为常。发钞二万九千锭、盐五万引、市米赈阿只吉所部饥。
二十三年,大都六属郡饥,赈粮两月。
二十四年,咸平等处霜雹为灾,诏以海运粮五万石赈之。以陈米贷贫民。诸王薛彻都等所部雨土七昼夜,牛羊死者不可胜计,市棉布给之,计直钞万四千六十七锭。以粮给诸王阿只吉部贫民,大口二斗,小口一斗。
二十五年,杭州、平江连岁大水,赈其尤贫者,发海运米十万石,赈辽阳省军民饥者。懿州饥,以米十五万石赈之。莱阳、蒲台二县饥,出米下其直赈之。尚书省臣言:“杭、苏、湖、秀四州大水,请辍上供米二十万石,赈之。”从之,减米价,赈京师。发大路粟,赈流民。胶州连岁大水,令减价粜米以赈之。发米三千石,赈灭吉儿带所部饥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