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百五十月,行省照勘相同,咨院于万户府知事内区用。”

  凡各万户府司吏:

  蒙古都万户府司吏有阙,于千户所司吏内选补,万一百二十月,升千户所提领案牍,一考万户府案牍,通理九十月,转万户府知事。

  汉军万户府并所辖万户府及奥鲁府司吏,于千户所司吏内补用,呈院准设,九十月充吏目,一考部目,一考升千户所或都千户所、奥鲁府提控案牍,再历万户府或都府、奥鲁府提空案牍两任,于万户府知事内用。

  各处都府令史,于一考都目、两考吏目并各卫请俸三考典吏内,呈院发补,九十月为满,再历提控案牍一任,于各万户府知事内选用。

  各处蒙古军元帅府令史,大德十年拟于本府所辖万户府并奥鲁府上名司吏内,年四十以下者选补,呈院准设,历一百二十月,再历提控案牍一任,于万户府知事内迁用。

  各省镇抚司令史,于各万户府上名六十月司吏内选取,受行省札,三十月为清,再于各万户府提控案牍内,历一百二十月知事内定夺。

  各卫翼令史,有出身转补者,九十月正八。无出身着,从八内定守。

  凡提控案牍都目:

  至元二十一年三月已后受院札,九十月为满,行省、行院札一百二十月为满,于万户府知事内用。

  至元二十四年,尚书省准:“提控案牍、都吏目,于各部奏差内收补,并于宣慰司及考廉访司、按察司两考奏差内选取,仍须色目、汉人相参。”

  大德四年,案牍年过五旬,巳历四考者,于千户所知事内定夺外,及两考四十五以下发补各卫令史,若不及考者 止于莱牍内铨注,受垸札,通过一百二十月,于千户所知事内用。

  各卫翼都目,延祐六年,请俸两考者,院札提控案牍内铨注,历三考,升千户所知事,月日不及者,各卫翼都目内贴补。如各卫典吏转充者,六十月直隶本院万户府提控案牍、弩军屯田千户所、镇抚司提控案牍内铨注。无俸人转充者,二十月依上升转。

  镇抚司,屯田弩军千户所都目,依中州例,改设案牍,止请都目俸,三十月为满,依例注代。

卷六十七 志第三十四
  ○选举四

  △考课

  凡随朝职官:

  至元六年格,一考升一等,两考通升二等止。六部侍郎系正四品,依旧例通理八十月,与正品。左右司郎中、员外郎、都事,系奏事之官,考满升二等。六部郎中、员外郎、主事,三十月考满升一等,两考通升二等。蒙古必阇赤、省椽、通事、知印,三考从六,若正从七品职官,升二等。蒙古必阇赤考满,省椽高一等,宣使从七。令史、通事、译史、知印三考正七品,宣使正八。同台院者,宣徽院、泉府司、大司农司、詹事院、翰林院、札鲁花赤、总制司院、各行省、集贤院、通政院、留守司、六部令史、通事、译史、知印,三考从六,奏差从八。同六部者,征理司、大府监、省断事官、太史院、翰林院书写,考满令史正八,奏差正九者。少府监、秘书监、各卫、武备寺、家令司、府正司、太常寺、太仆司、尚乘寺、光禄寺、太医院、宣慰司,考满令史从八者。枢密院断事官、左右司首领官,月日满,则升一等。随朝卫官,行省宣慰官,一考例升一等。外路官升转达鲁花赤,回回官员,别行定夺。

  凡官员考数:

  省部定拟:从九品拟历三任,升从八。正九品历两任,升从八品。正八品历三任,升从七。从七历三任,呈省。正七历两任,升从六。从六品通历三,任升从五。正六历两任,升从五。从五转至正五,缘四品阙少,通历两任,须历上州尹一任,方入四品。内外正从四品,通理八十月,升三品。

  凡取会行止:

  中统三年,诏置簿立式,取会各官姓名、籍贯、年甲、入仕次第。至元十九年,诸职官解由到省部,考其功过,以凭黜陟。大德元年,外任官解由到吏部,止于刑部照过,将各人所历,立行止簿,就检定拟。

  凡职官回降:

  至元十九年,定江淮官已受宣敕,资品相应。例升二等迁去。江淮官员依旧于江淮任用。其已考满者,并免降回。不及考者,例存一符。有出身未合入流品受宣者,任回,三品拟同六品,四品拟同七品,正从五品同正八品;受敕者,正从六品同从八品,七品、八品同正从九品。正从九品同提领案牍、巡检。无出身用白身人受宣者,三品同七品,四品同八品,正从五品同正九品:受敕者,正从六品同从九品,七品、八品同提领案牍、巡检,正从九品拟院务监当官。其上项有资品人员,再于接连福建、两广溪洞州郡任用,拟升一等。两广、福建,别议升转。

  至元十四年,都省未注江淮官已前,创立官府,招抚百姓,实有劳绩者,其见受职名,若应受宣者,三品同七品,四品、五品拟同八品;若应受敕者。正从六品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