匠造作等事。至大三年,改皇太子妃怯怜口总管府为兴内司。是此府属皇太子妃位下。达鲁花赤一员,正三品。总管一员。正三品。同知一员,正四品。副总管二员,正五品。经历一员,从七品。知事一员,从八品。提控案牍、照磨、管勾各一员。至大三年立府,至治三年罢为兴内司。天元历年复立。隶储政院。其属附见:

  管领大都怯怜口诸色人匠提举司。秩正五品。达鲁花赤一员,提举一员,同提举、副提举各一员,首领官一员。

  管领上都怯怜口诸色人匠提举司。秋正五品。达鲁花赤一员,提举一员,同提举、副提举各一员,首领官一员。

  典制局。秩从七品。大使、副使各一员,直长二员。

  典设置。秩从五品。令、丞各四员。掌内府术刺赤二百二十户。至元二十年置。三十一年,改掌仪置,改隶内宰司。泰定元年,复为典设。天历二年,隶本府。

  杂造人匠提举司。秩从四品。达鲁花赤一员,提举一员,同提举、副提举各一员,都目一员。至元八年置,初隶缮珍司。至大三年,改隶章庆司。章庆罢,凡造作之事悉归之。天历二年,隶本府。

  杂造局。秩正九品。院长一员,直长一员管勾一员。

  随路诸色人匠都总管府。秩正三品。达鲁花赤一品,正三品。总管二员,正三品。同知一员,正五品。副总管二员,从五品。经历、知事、照磨、提控案牍各一员。中统五年,命招集析居放良、还俗僧道等户习诸色匠艺,立管领怯怜口总管府以司造作。秩正四品。至元九年。升正三品。大德十一年,改缮珍司。延佑六年,升徽仪使司。秩正二品。至大元年,仍为缮珍司。秩正三品。旧纪:至大元年,改缮珍司,升正三品,作徽政院人匠总管府。至治三年,夏改都总管府。其属附见:

  上都诸色民匠提举司。秩从五品。提举一员,从五品。同提举一员。从六品。副提举一员,从七品。吏目一员。至元十九年置。

  金银器盒局。秩从六品。大使一员,副使一员。正七品。至元七年置。

  染局。秩正八品。大使一员,副使一员。至元七年置。

  杂造局。秩正八品。大使、副使各一员。至元七年置。

  泥瓦局。大使副使各一员。至元七年置。

  铁局。大使一员,副使一员,至元七年置。

  上都葫芦局。大使一员,副使一员。至元七年置。

  器物局。副使一员。中统五年置。

  砑金局。大使一员。至元二十年置。

  鞍子局。大使一员。至元七年置。

  云州管纳色提领所。提领一员。掌纳色人户。至元七年置。

  大都等路诸色人匠提举司。秩从五品。提举一员,同提举一员,副提举一员。至元十六年置。其属曰:

  戏线局。提领一员,副使一员。至元十信年置,受詹事府札。

  曰:大小木局。大使一员,副使一员,直长一员。至元十八年置。受詹事院札。元贞元年,并领皇后位下木局。

  曰盒钵局。大使一员,副使一员,直长一员。至元七年置。受府札。

  曰:管纳色提领一员,管铜局、著司、锁儿局、装钉局、雕木局。至元三十年置。

  成都提举司。秩从五品。掌缝纺之事。达鲁花赤一员,提举一员,同提举一员,副提举一员。吏目一员。至元二十九年置,受院札。大德二年,升提举司。至治三年罢。泰定四年,复置。

  上都大都貂鼠软皮等局提领所。提领二员。至元九年置,受府札。二十七年,给从七品印,改受省答。大德十一年,给从六品印,改受敕牒。至治三年,仍受省札。其属曰:

  大都软皮局。使一员,副使一员。至元十三年置。

  曰:斜皮局。局使一员,副使一员。至元十三年置。

  曰:上都软皮局。局使一员,副使一员。至元十三年置。

  曰:牛皮局。大使一员。至元十三年置。

  曰:金丝子局。大使一员,副使一员,直长一员。至元十二年置。

  曰:画油局。大使一员,副使一员,直长一员。至元二十年置。受詹中院札。

  曰:毡局。提领一员。大使一员,副使一员,直长一员。至元十三年,受集人户为毡匠。二十六年,置局。

  曰:材木库。大使、副使各二员。至元十六年置。

  曰:玛瑙王局。大使、副使各一员。至元十四年置。

  大都奥各提领所。掌匠人词讼。提领一员。至元十八年严,受詹事院札。

  上都奥各提领所。提领一员,同提领一员。至元十八年,受詹事院札。至元十七年,罢上都奥鲁官。当是罢而复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