管一员,正三品。列达鲁花赤一员,从三品。同知二员,正五品。副总管。从五品。经历、知事、提控案牍、承发架阁各一员。初为宫相都总管府。至顺二年罢宫相府,并鹤驭司改为怯怜口钱粮总管府。
织染杂造人匠都总管府。秩正三品。达鲁花赤一员,总管一员,同知一员,副总管二员,经历、知事、提控案牍、照磨各一员。至元二十年,为营领织染段匹人匠设总管府。元贞二年,升都总管府,隶徽政院。天历元年,改隶储庆司。三年,又改隶宫相府。宫相府罢,属都总使司。属于织染都总管府者:
织染局。秩从七品。大使一员。副使一员。至元二十三年,提举司为绫锦局。秩从七品。大使一员,副使一员。至元八年置。九年。以招收析居放良、还俗憎道为工匠二百八十有二户,教习织造之事。纹锦局。秩从七品。大使一员,副使一员。至元八年,设长官十二年,以诸人匠赐东宫。十三年罢长官,改设大使、副使。
中山局,秩从七品。大使一员,副使一员。至元十二年罢真定局。从七品。大使一员。中统元年置。至元十六年,以赐东宫。
宏州荨麻林局纳失二局。秩从七品。各设大使一员,副使一员。至元十五年置。十六年,并为一局。三十一年,徽政院以两局相去一百余里,复分二局。
大名织染杂造两提举司。秩正六品。至元二十一年置,各置提举、同提举、副提举一员。三十年,增置杂造达鲁花赤一员。
供用库。秩从九品。大使、副使各一员,受徽政院札。元初为绫锦总库,至元二十一年改供用库。
管领诸路打捕鹰房纳绵等户都总管府。秩正三品。达鲁花赤一员,正三品。都总管一员,正三品。同知一员,正五品。治中一员,从五品。府判一员,从六品。经历、知事、提控案牍各一员。掌人匠一万三千有奇,岁办税粮皮货采捕野物以供内府。至元十二年,赐东宫位下。十六年,立都总管府以治之。三十一年,隶徽政院。至大四年,隶崇祥院。延佑六年,又隶詹事院。天历元年,隶储庆司。至顺元年,改隶宫相府。宫相府罢,属郁总使司。凡属于本总管府者;管领上都等处打捕鹰房纳绵等户,大使、司大使、副使各一员;管领顺德等处打捕鹰房纳棉等户提领所,达鲁花赤一员,提领、副提领各一员。管领冀宁等处,大都左右巡院等处,固安等处,中山等处,济南等处,顺德等处,益都等处,大同等处,济宁等处,兴和等处,晋宁等处,檀州等处,大宁等处,蓟州等处,真定等处,赵州等处。保定等处,冀州等处,汴粱等处,打捕鹰房纳棉等户提领所。凡十九处。提领、副提领各一员。管领顺州稻田提领所,提领、副提领各一员。管领怀庆稻田提领所,提领一员。广衍库,大使管领。滑山炭场所,大使一员。
缮工司。秩正三品。卿二员,少卿二员,丞二员,经历、知事、照磨兼提控案牍、管勾承发架阁各一员,掌人匠营造之事。天历二年广。其属曰:
金玉珠翠提举司。达鲁花赤、提举、同提举、副提举各一员。吏目一员。后至元元年罢。
曰:大都织染提举司。提举二员,同提举、副提举各一员,吏目一员。
曰:大都杂造提举司。达鲁花赤、提举、提同举、副提举各一员,吏目一员。
曰:富昌库。大使一员,副使一员。
内史府。秩正二品。内史九员,正二品《元典亨》作从二品。中尉六员,正三品。《元典章》作从三品。司马四员,正四品。《元典章》作从四品。咨议二员,从五品。记室二员,从六品。照磨兼管勾承发架阁库一员。从八品。至元三十年,封晋王于太祖四斡耳朵之地,改正博为内史,秩从二品。置官十四员。大德元年,增内史一员。至大元年,升正二品。给印分司京师,并分置官属。延佑三年,置晋王部断事官四员,都水太监四员,省卿一员。
延庆司,秩正三品。掌王府祈祷之事。使三员,正三品。同知二员,正四品。典薄一员。从七品。至元二十九年置,未几罢。大德三年,复置。十一年。升正二品。至大四年,改都功德使司。延佑三年,复为延庆司。《元典章》延庆司使,正三品。旧纪:至大三年,升秩正二品。
断事官。秩正二品。理王府之词讼。断事官十六员,正三品。经历一员,知事一员。
典军司。秩从七品。掌控鹤百二十六人,典军一员,副使二员。大德四年置。
随路诸色民匠打捕鹰房都总管府。秩正三品。总四斡耳朵位下户计民匠造作之事。达鲁花赤二员,正三品。都总管一员,正三品。同知一员,正五品。副总管二员,从五品。经历、知事、提控案牍各一员。至元二十四年置。官吏不入常调。凡斡耳朵之事,复置四总管分掌之。至顺元年,立诸色民匠打捕鹰房都总管府,秩正二品。疑罢而复置。
管领保定等路阿哈探马赤诸色人匠总管府。秩从三品。掌太祖大斡朵一切事务。达鲁花赤、总管、同知、副总管各一员,知事一员。至元十七年置。
管领曹州东平等路民匠提举司。秩从五品。达鲁花赤、提举、同提举、副提举各一员。至元十七年置。
管领大都纳棉提举司。秩从六品。达鲁花赤、提举、副提举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