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府、襄陵、翼志;潞州、隰州、泽州、云州等局七。每局设提领,从七品。副提领从八品。各一员,云州、泽州止设提领一员。
冀宁路织染提举司。秩正六品。提举一员,正六品。同提举、正七品。副提举各一员,照略案牍一员。
真定路织染提举司。品秩置官同上。其属:
开除局。大使、副使各一员,照略案牍一员。
真定路纱罗兼杂造局。大使一员,从七品。副使一员。从八品。
南宫、中山织染提举司。各设提举、同提举、副提举一员,照略案牍一员。
中山刘元帅局。大使一员,从七品。刮使一员。从八品。
中山察鲁局,大使一员,副使一员。
深州织染局。大使一员,副使一员,照略案牍一员。
深州赵良局。大使一员,副使一员。
弘州人匠提举司。提举一员,同提举,副提举各一员,照案牍一员。《元典章》弘州寻麻林人匠提举司,同提举正七品。
纳纳失、毛段二局。院长一员。按纳失失、毛子旋二局,《元典章》均有大使、副使,与旧志不同。
云内州织染局。大使一员,副使一员,照略案牍一员。
大同织染后,大使一员,副使一员,照略案牍一员。
朔州毛子局。大使一员。
恩州织染局,大使、副使各一员,照略案牍一员。
恩州东昌局,提领一员。
保定织染提举司。提举一员,同提举、副提举各一员,照略案读一员。
大名人匠提举司。提举一员,同提举、副提举各一员,照略案牍一员。《元典章》:大名织染局提举司达鲁花赤,正六品。
永平路纹绵等局提举司。提举一员,同提举、副提举各一员,照略案牍一员。
大宁路织染局,大使一员,副使一员,照略案牍一员。
云州织染提举司。提举一员,同提举、副提举各一员。照略案牍一员。
顺德路织染局。大使、副使各一员,照略案牍一员。
前德中织染人匠局,大使一员,副使一员,照略案牍一员。
怀庆路织染局。大使、副使各一员,照略案牍一员。
宣德府织染提举司。提举一员,同提举、副提举各一员,照略案牍一员。
东圣州织染局。院长一员,局副一员。
宣德八鲁局。提领一员,副使一员。
东平路疃局。直长一员。
兴和路寻麻林人匠提举司。提举一员,同提举、副提举和一员,照略案牍一员。
阳城天城织染局。提领一员,副使一员,照略案牍一员。
巡河提领所。提领二员,副提领一员。《元典章》:绫锦纹绣、大同织染、弘州锦院、玛淄、朔州毛子镔铁、云内州织染、唐像、出腊、石局、铜局、大都毡局,别失八里人匠、彰德熟皮甸皮人匠、银局、塑局,大都染局,中山真定杂造等,麻纳失失、缙山毛子旋正局,各局大使三百户下,一百户上,俱从七品。织染局、纹绣局,将作院、帘绞锦杂造别失八里人匠、平阳系官杂造、寻麻林纳失失、弘州锦院、上和大都中山真定铁局、怀盂深州大名路恩州织染局,各局副使俱从八品。上都毡、出腊、彰德人匠、大同织染、顺德织染、浮梁磁、唐像各局,副使俱正九品。
中书分省。至正十一年,置中书分省于济宁,以松寿为参知政事。十二年,中书右丞玉枢虎儿吐华等开分省于彰德。十四年,升济宁分省参政为平章政事。是后,尝置右丞。十五年,前德分省增左右丞二员。十七年,以平章答兰等分省陵州,平章臧卜分省冀宁。二十三年,罢冀宁分者。二十七年,以添设平章蛮子分省保定,左丞相也速分省山东,沙蓝答里仍中书左丞相分省大同。又置分省于冀宁、真定二处。
行中书省。秩从一品,国初,有征伐之事,皆称行省,未有定制。至元元年,始分立行中书省,皆以省官出领其事。其后嫌于外重,改为行中书省。凡军国重事,无不领之,与都省相为表里。至元二十四年,改行尚书省,寻如旧。至大二年,又改行尚书省。二年,复如旧。凡十省,每省丞相一员,从一品。平章二员。从一品。右丞一员,左丞一员。俱正二品。参知政事二员,从二品。甘肃、岭北二省备减一员。郎中二员,从五品。员外郎二员,从六品。都事二员。从七品。旧制:参知政事之下,有佥省、同佥。大德九年,罢,不置。丞相或置不置。以慎于择人,故往往缺焉。又其属:
检校所。检校一员。正七品。
照磨所。照磨一员,从八品。
架阁库,管勾一员,正八品。
理问所。理问二员。正四品。副理间二员,从五品。知事一员,提控案牍一员。
都镇抚司。都镇抚一员,副都镇抚一员。
河南江北等处行中书省。至元五年,诏参政阿里佥行省事于河南等路,立省。二十八年,以河南江北系要冲之地,宜于汴梁立省,以控治之,遂移行省于汴梁路。
江浙等处行中书省。至元十三年,置江淮行省,治场州。二十一年,迁于杭州。二十二年,割江北诸路隶河南,改江浙行省。
江西等处行中书省。至元十四年置。十五年,并入福建行省。十七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