吉礼之女。居斌,河内人,为枢密院断事官,卒于京师。独吉氏扶其丧归河内,庐墓下三年,礼部旌其门曰“贞节独吉氏之门,”表其坊曰:“贞节坊。”

  又,韩筠妻刘氏,绛州正平人。筠父病,碾药石坠伤足,竟中风死。刘氏抚一子、一女皆成立。筠死时,刘氏年二十七,嫠居六十年乃卒。礼部旌之。

  傅贺妻陈氏,东阳人。贺卒,陈氏年二十四,家贫,以纺绩养其姑三年。姑又卒,陈氏哀毁逾常,内外因怜其无子而贫,劝之改适。陈氏矢于众曰:“吾宁饿死,不肯幸生。”逾五年,奉舅姑与贺之柩而葬之,以从子为贺嗣,乡党贤之。

  又,刘似之妻徐氏,兰溪人。归似之逾年,有孕,而似之卒。俄举一男,名潜。徐氏泣而誓曰:“刘氏之家,幸而不坠,吾敢有二心乎!”潜生二子、一女,亦早卒。姑妇俱以节行为乡人所重。

  张氏女,高邮人。贼陷高邮,知女有姿,叩其家索之。女方匿复壁间,贼将害其父母,女不得已,乃出拜贼。贼即以女行,女欣然从之。过桥投水死。

  有高氏妇者,同郡人也。携其女,从夫出避乱道旁空舍,脱金缠臂与女,且语夫令疾行。夫挈女稍远,乃自经。贼至,焚其舍。夫抵仪真,夜梦妇来告曰:“我已死,彼焚其舍矣。”其精爽如此。

  李景文妻徐氏,然彩鸾,浦城徐嗣源之女。略通经史,每诵文天祥六歌,必为之感泣。

  至正十五年,青田贼寇浦城,徐氏从嗣源匿山谷。贼至,持刀欲害嗣源,徐前曰:“此吾父也,宁杀我!贼舍父而止徐氏,徐氏语父曰:“义女不受辱,今必死,父可速去。”贼拘徐氏至桂林桥,拾炭题诗壁间,有“惟有桂林桥下水,千年照见影形清”之句,乃厉声骂贼,投于水。贼竞出之,既而,乘间复投水死。

  秦闰夫妻柴氏,晋宁人。闰夫前妻遗一子,尚幼,柴氏抚养如己出。未几,柴氏有一子。闰夫死,家事日微。柴氏辛勤纺织,遣二子就学。

  至正十八年,贼犯晋宁,其长子为贼所掠,既而得脱。初,在贼时,有恶少与县人张福为仇,往灭其家。及官军至,福诉其事,事连柴氏长子,法当诛。柴氏引次子诣官,泣诉曰:“往从恶者,吾次子,非长子也。”次子曰:“我之罪,可加于兄乎?”鞫之,至死不易其言。官反疑次子非柴氏所出,讯之他囚,始得其情。官义柴氏,为言曰:“妇执义不忘其夫之命,子趋死而能成母之志,此天理人情之至也。前免其长子,次子亦得不死。二十四年,有司旌其门,并复其家。

  郑琪妻罗氏,名妙安,信州弋阳人。幼聪慧,能暗诵《列女传》。年二十,归琪。琪大家,同居百余口。罗氏执妇道,无间言。琪以国功擢铅山州判官,罗氏封宜人。

  至正二十年,信州陷,罗氏度戈阳去州不远,必不免于难,辄取所佩刀,淬厉令甚。琪问何为,对曰:“时事如此,万一遇难,为自全计耳。已而兵至,罗氏自刎死,持年二十九。

  陈淑真,富州陈璧女。璧故儒者,避乱移家龙兴。淑真七能诵诗鼓琴。至正十八年,陈友谅该寇龙兴,淑真见邻媪仓皇来告,乃取琴坐牖下弹之,曲终泫然泣曰:“吾绝弦于斯矣。”父母怪问之,淑真曰:“城陷必遭辱,不如早死。”明日贼至,乃知自投湖,水浅不死。贼抽矢胁之上岸,淑真不从,贼射杀之。衣带有刺绣字,词曰:“海水群飞,不二其行。湖水澹澹,之子澄清。视刃视怡,见衣见清。”

  左幼白妻龙氏,永新人。幼曰少负才名,以父荫为江西广济库使,后至元丁发丑卒于军。龙氏年二十九,即翦发,勺水不入口。柩至,迎于十里外,徒跣号痛,亲挽舟以前,哭奠五年,不离几席。尝折海榴一枝,插瓶,供几上,旬日视之,根枿勃然。邻妇感慕,皆效节不嫁。翰林承旨欧阳玄为书“榴萱”二字以表之。子二人,善咏,皆力学世其家。

  焦士廉妻王氏,博兴人,养姑至孝。至正十七年,毛贵作乱,官军竞出虏掠。王氏被执,绍曰:“我家墓田有藏金,可取也。”信之,随王氏至墓所。王氏哭曰:“此我死所,非藏金所也。”乃与妾杜氏皆遇害。

  又,刘公翼妻萧氏,济南人。至正十八年,毛贵陷济南,萧氏自缢死。

  柯节妇陈氏,长乐石梁人。至正二十一年,海贼劫石梁,其夫适在县城,陈氏为贼所执,且行且骂。贼乱捶之,挟以登舟,骂不已,自投江中。其父方卧病,见女至,呼之不应,骇曰:“吾岂梦邪?”既而有自贼中归者,言陈氏死状,乃知其鬼也。明日,尸逆流而上,止石梁岸旁。时盛暑,尸已变,其夫验其背有黑子,乃恸哭曰:“是吾妻也?”异敛之。

  月娥,丁氏,西域人孝子丁鹤年之姊,少聪慧,通经史。及长,归葛通甫。冢妇卢,见月娥德逾于己,一日,率诸妇、诸女请曰:“愿以诸妇、诸女属之娣,幸早暮教之。”月娥告以妇道,及援引古烈女示以为则。既而豫章群盗起,城陷,月娥叹曰:“吾生簪组世家,其忍出犬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