而器,忽见严石闻,青蔓离披,有二瓜,因摘归奉母。母食之,渴顿止。兄孟韐早世,嫂林氏更适刘仲山。仲山尝以田鬻于荐,及死不能葬,且无子族。以其贫,莫肯为之后。荐好以田还之,使置后且治葬焉。州禁民死不葬者,时贫民未葬者众,畏令,悉焚柩弃其骨。荐哀之,施地为义阡,收瘗之。有死不能敛者,复为买棺。至大四年,旱,民艰籴,荐尽出储粟赈之。有施福等十一家,饥欲死,荐闻恻然,欲济之,家粟已竭,即以已田易欲百石给之。福等德其活已,每月朔,会佛祠,为祈福。宣慰司上状旌之。

  郭全,辽阳人。幼丧母,哀戚如成人。及壮,父庭玉又卒,居庐三载,啜粥百墨。事继母唐古氏至孝。唐古氏生四子皆幼,全躬耕以养。既长,娶妇各求分财异居,全不能止,凡田庐器物,悉自取配弊者,奉诏古氏以居。唐古氏卒,全年六十余,哀痛毁瘠,庐其墓终丧。

  又有刘德,奉元人。事继母何氏至孝。家贫,佣工,敢直寸钱尺帛,皆上之。四弟并何出,抚爱万笃。年五十未娶,称贷得钱,先为弟求妇,诸弟亦化其德,一门蔼然。乡里称刘佛子。

  又,马押忽,也里可温氏。素贫,事继母张氏、庶母吕氏以孝闻。

  刘居敬,大都人。年十岁。继母郝氏病,居敬忧之,退天以求代。状闻,并褒表之。

  杨皞,扶风人。父清,母牛氏。牛常病剧,皞叩天求代,遂痊。如是者再。后牛氏失明,皞登太白山,取神泉洗之,复如故。牛氏殁,哀毁特甚。葬之日,大雨,独皞墓前后数里密云蔽之,雨不沾土。葬毕,令妻卫氏家居,养清。皞独庐墓,上负土为坟,蔬食水饮,终其丧。清卒,亦如之。

  丁文忠,许州偃城人,业治。母和氏卒,文忠庐墓侧,不与妻面者三年。父贵又疾,医不能疗,文忠车一辆,与弟文考其御之,载父祷于嵩山、五台、泰安、河渎诸祠,途遇异僧,遗药而愈。延祐七年旌之。

  邵敬祖,宛兵人。父丧庐墓,母继殁。河决,不克葬,殡于城西。敬祖露宿,依其侧,风雨不去。友人哀之,为缚草舍庇之。前后居庐六年,两髀俱成湿疾。至治三年,旌其家。

  其后,又有永平李彦忠,父丧,庐墓八年不至家。

  茶陵谭景星,幼失父,追念之,庐墓十手。

  毫州郭城,年七十一,母丧,食粥庐墓一年,朝夕哭临,人哀其老而能孝。

  扈铎,汴梁兰阳人。蚤孤,育于伯父。及壮,事伯父如所生。伯父老,无子,铎为买妾。岁余,生一女。其妾熟寐,压女死。久之,伯父卒,铎哭之甚哀。遣腹生一男,铎惩前事,告其母及妻、妹护之视之。已复庐户外,中夜阅视,不敢安寝。弟能食,常自抑哺,与同卧起,十年不少怠。弟有疾,铎夜稽颡星差别,哀祷曰:“天下贷余家,铎父于间可去一人,勿丧吾弟,使伯父无后也。”明旦,弟愈。母卒,哀毁逾礼,庐于墓侧,不理家事。宗族劝之归,铎曰:“今岁凶多盗,吾家虽贫,安知墓中无可欲乎?倘惊吾亲之录,虽生何为!”卒守庐不去。

  孙秀实,大宁人。性刚毅,喜周人急。里人王仲和尝托秀实贷富人钞二行锭,贫不能偿,弃共父逃去数年。其父思之疾,秀实日馈薪米存问,终不乐,秀实哀之,悉为代偿,取券还,得访仲和,使归,父子欢聚。闻者莫不叹美。又李怀玉等,贷秀实钞一千五百锭,度无以偿,尽还其券不复征。

  又,贾进,大同人。大德九年地震,民居多伤,且乏食。进给酒药炭米济之。每岁冬,帛木绵裘数百袭,衣寒者。买地为义阡,使无墓者葬之。

  李子敬,陕西三原人。嫁不能嫁者五十余人,葬不能葬者五十余丧,焚逋券者四万余贯。有司以名闻,并旌之。

  宗杞,大都人。年十九,父内宰卒,擗踊号泣,绝而复苏,不浆不入口者三日。哀气伤心,遂成疾,伏卧床榻,犹哭不止,泪尽继之以血。既葬,疾转甚。杞有继母,无他兄弟,度不能自起,作遗书,嘱其妻杨氏曰:“汝善守志,以事吾母。”遂卒。杨氏遗腹生一男,人以为孝感,天不绝其嗣云。泰定三年,旌其门。

  赵荣,扶风人。母强氏有疾,荣割股肉啖之者三。复负母登太白山,祷于神,得圣水饮之,乃痊。后年七十五卒,荣号痛,不食三日,方饮水,七日乃食粥。葬之日,白云庇其墓前后十五里,葬毕而莠。荣负土成坟,庐其侧终丧。

  吴道直,华州蒲城人。父殁,事继母孝。兄弟尝求分财,好直劝谕不能止,即以已所当得,悉推与之。出从师学三十年,无少悔。

  又有甄城人柴郁、陈舜咨,皆孝友,以已产分让兄弟。县令言状,并表美之。

  余丙,建德遂安人。幼丧母,泣血成疾,父亡,不忍葬,结庐山下,殡其中,日闭户守视。有牧童遗火,延殡庐,丙与子慈嘫扑不止,欲投身火中,与柩俱焚。俄暴雨,火灭。

  徐珏,镇江人。始冠,侍父镇,之婺源。过丹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