狗年五岁告史曰:“勿杀我父,当杀我。”史惊问宁曰:“是儿几岁耶?”宁曰:“五岁。”史曰:“五岁能为是言,吾当全汝家。”即以骑送宁等往合州,道遇国兵,骑惊散,宁家俱得还。御史以事闻,命旌之。

  张闰,延家延长人,隶军籍。八世不异爨,家人百余口,无间言。日使诸女、诸妇各聚一室,为女红。事毕,敛贮一库,室无私藏。幼稚啼泣,诸母见者,即抱哺。一妇归宁,留其子,众妇共乳之,不问孰已儿,儿亦不知孰为已母者。闰兄显卒,即以家事付侄聚,聚辞曰:“叔,父行也,叔宜主之。”闰曰:“侄,宗子也,侄宜主之。”相让既久,卒以付聚。缙绅之家,自谓不如。至元二十八年,旌表其门。

  又有芜湖苪世通,十世同居。峡州向存义、汴梁丁煦,八世同居。州县请于朝,并加旌美。

  田改住,汶上人。父病不能愈,祷于天,去衣,卧冰上一月。同县王住儿,母病,卧冰上半月。其父母俱痊。

  宁猪狗,山丹州人。母年七十余,患凡疾,药饵不效。猪狗割股肉,进啖,遂愈。岁余复作,不能行,猪狗手涤溷秽,护视甚周,造板与载母,夫妇共舁行园田以娱之。后卒,居丧有礼,乡里称焉。

  潭州万户移剌琼子李家奴,九岁母病,医言不可治,李家奴刲股肉,煮糜以进,病乃痊。

  抚州路总管管如林、浑州民朱天祥,并以母疾刲股,旌其家。

  毕也速,答立迷里氏,家秦州。父丧,庐墓次,昼夜悲号,有飞鸟翔集,坟土踊起。

  又有尹梦龙,中兴人。母丧,负土为坟,结庐居其侧,手书《孝经》千余卷,散乡人读之,有群鸟集其冢树。

  樊渊,建康句容人。幼失父,事母笃孝。至元十二年,奉母避兵茅山。兵至,欲杀其母,渊母号哭,以身代死。兵两释之。三十年,江东廉访使辟为吏,母卒,奔丧,哀感行路。服阙,台省交荐,渊不忍去坟墓,终不起。

  又延佑间,汀州宁化人赖禄孙,母病,值蔡五九作乱,负母避之。盗至,禄孙守母不去,盗将刃其母,禄孙以身翼蔽,曰:“勿伤吾母,宁杀我。”母渴,不得水,禄孙含唾濡之。盗相顾骇叹,不忍害,反与以水。有掠其妻去者,众责之曰:“奈何辱孝子妇!”使归之。事闻,并予旌表。

  刘德泉,汴梁杞县人。早丧母,父荣,再娶王氏,生二子居敬、居元,俱幼。王氏病卒,德泉益相友爱。至元未,岁饥,父欲使析居,德泉泣止,不能得,乃各受其业以去。久之,父卒兄弟相约同爨,和好如初。

  又,真定人朱显,自至元间,其祖父已分财至。显念侄彦昉等幼无恃,谓弟耀曰:“父子兄弟本同一气,可异处乎!”乃会拜祖墓下,取分券焚之,复与同居。

  蔚州人吴思达兄弟六人,尝以父命析居。思达为开平县主簿,父卒,还家治葬毕,会宗族,泣告其母曰:“吾兄弟别处十余年矣,今多破产,以一母所生,忍使兄弟苦乐不均耶!”即以家财代偿其逋,更复共居。母卒,哀毁甚。宅后柳树连理,人以为友义所感。

  又濮州人朱汝谐,父子明,尝命与兄汝弼别产。子明卒,汝弼家尽废,汝谐泣请共居。仲父子昭、子玉贫病,汝谐迎至家奉汤药,甘旨甚谨。后卒,丧葬尽礼,乡人贤之。州县各以名闻,表其闾。

  郭回,邵武人。素贫,年六十无妻,奉母寄宿神祠中,营养甚艰。母年九十八卒,回佣身得钱葬之,每旦诣坟哭祭,十四年不辍。州上状,命给衣粮赡济,仍表异之。

  孔全,毫州鹿邑人。父成病,刲股肉啖之,愈后卒。居丧尽哀,庐墓左负土为坟,日六十肩,三年起坟广一亩,高三丈余。

  又张子夔,安西人,父丧,每夜半以背负土,肘膝行地,匍匐至葬所,筛细土为坟。

  又陈乞儿,归德夏邑人,年九岁,母丧哀毁,亲负土为坟,高一丈,广十六步。人悯其幼,欲助之,则泣拜而辞。

  又有峨眉赵国安、解州张琛、南阳李庭瑞、息州移剌伯颜、南阳怯烈歹,皆居丧庐墓次,负土为坟,并以有司请表其闾。

  杨一,怀州人。其叔父清,家贫,密以分契诣神祠焚之,与清同居者三十年,无间言。

  又张本,东昌茌平人,笃孝,事伯父、叔父尤谨。伯父尝病,本昼夜下去侧,复载以巾车,步挽指贷岳祷之。

  张庆,真定人。善事继母。伯父泰异居河南,庆闻其贫,迎归供养,过于所生。

  元善,大名人。父有昆弟五人,因贫流散江淮,久之,俱客死。至大四年,善往寻骸骨,并迎弟侄等十五丧而归。改葬祖父母,以诸丧序列附于茔。州县以闻,旌其家。

  却祥,字天瑞,真定行唐人。曾祖广,成宗时以文臣授元帅府监军,守毫州。祖温,获鹿县尹。父仲璋,监副宣课。祥官博野县助宣课提领,父病,衣不解带,日夜呈天,乞以身代。父殁,庐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