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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绍兴二年置。选升朝文臣有才力人充,仍令六部踏逐奏差。序位、请给依寺、监丞,郎官有阙得兼之。初从吏部尚书沈与求之请也。
  主管架阁库掌储藏帐籍文案以备用。择选人有时望者为之。旧有管干架阁库官,宣和罢之,绍兴十五年复置,吏、户部各差一员,礼、兵部共差一员,刑、工部共差一员,以主管尚书某部架阁库为名,从大理寺丞周楙请也。喜定八年,又置三省、枢密院架阁官。
志第一百一十七职官四
  ○御史台秘书省殿中省太常寺宗正寺大宗正司
  附:光禄寺卫尉寺大仆寺
御史台掌纠察官邪,肃正纲纪。大事则廷辨,小事则奏弹。其属有三院:一曰台院,侍御史隶焉;二曰殿院,殿中侍御史隶焉;三曰察院,监察御史隶焉。凡祭祀、朝会,则率其属正百官之班序。咸平四年,以御史二人充左右巡使;分纠不如法者。文官,右巡主之,武官,左巡主之;分其职掌,纠其违失,常参班簿、禄料、假告皆主之。祭祀则兼监祭使,掌受誓戒致斋,检视纠劾。又有廊下使,专掌入阁监食;又有监香使,掌国忌行香,二使临时充。通称曰五使。
元丰正官名,于是使名悉罢。
  御史大夫宋初不除正员,止为加官。检校官带宪衔,有至检校御史大夫者。元丰官制行,亦并除去。
中丞一人,为台长,旧兼理检使。凡除中丞而官未至者,皆除右谏议大夫权。熙宁五年,以知杂御史邓绾为中丞,初除谏议大夫,王安石言碍近制,止以绾为龙图阁待制权,御史中丞不迁谏议大夫自绾始。九年,邓润甫自正言知制诰为中丞,以宰相属官不可长宪府,于是复迁右谏议大夫权。元丰五年,以承议郎徐禧为知制诰权中丞。禧言:「中丞纠弹之任,赴舍人院行词,疑若未安。」会官制行,罢知制诰职,乃以本官试中丞。南渡初除官最多,隆兴后被擢浸少。
淳熙十年,始除黄洽,又三年再除蒋继周。台谏例不兼讲读,神宗命吕正献,亦止命时赴讲筵。中兴兼者二人,万俟禼、罗汝楫皆以秦桧意。庆元后,司谏以上无不预经筵者矣。
  侍御史一人,掌贰台政。
  殿中侍御史二人,掌以仪法纠百官之失。凡大朝会及朔望、六参,则东西对立,弹其失仪者。
监察御史六人,掌分察六曹及百司之事,纠其谬误,大事则奏劾,小事则举正。迭监祠祭。岁诣三省、枢密院以下轮治。凡六察之事,稽其多寡当否,岁终条具殿最,以诏黜陟。百官应赴台参谢辞者,以拜跪、书札体验其老疾。凡事经郡县、监司、省曹不能直者,直牒阁门,上殿论奏。官卑而入殿中监察御史者,谓之「里行」。治平四年,中丞王陶言:「奉诏举台官,而才行可举者多以资浅不应格。」乃诏举三任以上知县为里行。熙宁二年诏:「御史阙,委中丞奏举,毋拘官职高下兼权。
」三年,孙觉荐秀州军事推官李定,对称旨,为太子中允权监察御史里行,由选人为御史自定始。于是知制诰宋敏求、苏颂、李大临以定资浅,封还词头,不草制,相继罢去。
  元丰八年,裁减察官两员,馀许尽兼言事。绍圣二年复置。
元祐元年,诏台谏官许二人同上殿。又令六曹差除更改事,画黄到,即报台。又改六察旬奏为季奏。四年,诏:「应台察事已弹举而稽违窬月者,遇赦不得原减。」元符二年诏吏部:「守令课绩最优者关台考察,不实者重行黜责。」崇宁二年,都省申明:「台官职在绳愆纠谬,自宰臣至百官,三省至百司,不循法守,有罪当劾,皆得纠正。」政和六年,诏在京职事官与外任按察官,虽未升朝,并赴台参谢辞。七年,中丞王安石奏:「以本台觉察弹奏事刊为一书,殿中侍御史以上录本给付。
」从之。
靖康元年,监察御史胡舜陟言:「监察御史自唐至本朝,皆论政事、击官邪,元丰、绍圣著于甲令,崇宁大臣欲其便己,遂更成宪。乞令本台增入监察御史言事之文。」诏依祖宗法。又诏宰执不得荐举台谏官。旧《台令》,御史上下半年分诣三省、枢密院点检诸房文字,轮诣尚书六曹按察;奉行稽违,付受差失,咸得弹纠。渡江后,稍阔不举。绍兴三年,始复其旧。是年十一月,殿中侍御史常同言:「元丰始置六察,上自诸部、寺监,下至廪库、场务,无不分隶,以诏废置。
而乃有寅缘申请,乞不隶台察者,恐非法意,宜遵旧制。」从之。乾道二年诏:「自今非曾经两任县令,不得除监察御史。」庆元二年,侍御史黄黼言:「监察御史高宗时尝置六员,孝宗时置三员,今分按之任止二人,乞增置一员。」自后常置三员。
  检法一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