莫值此名。今历上元,岁在甲子。其三,以上元之岁,历中众条,并应以此为始,而《景初历》交会迟疾,亦置纪差,裁合朔气而已。条序纷互,不及古意。今设法,日月五纬,交会迟疾,悉以上元岁首为始。则合璧之曜,信而有征,连珠之晖,于是乎在,群流共源,实精古法。
若夫测以定形,据以实效,县象著明,尺表之验可推,动气幽微,寸管之候不忒。今臣所立,易以取信。但深练始终,大存整密,革新变旧,有约有繁。用约之条,理不自惧,用繁之意,顾非谬然。何者?夫纪闰参差,数各有分,分之为体,非细不密。臣是用深惜毫厘,以全求妙之准,不辞积累,以成永定之制。非为思而莫悟,知而不改也,窃恐赞有然否,每崇远而随近;论有是非,或贵耳而遗目。所以竭其管穴,俯洗同异之嫌,披心日月,仰希葵藿之照。
若臣所上,万一可采,伏愿颁宣群司,赐垂详究,庶陈锱铢,少增盛典。
○历法
上元甲子至宋大明七年癸卯,五万一千九百三十九年算外。
元法,五十九万二千三百六十五。
纪法,三万九千四百九十一。
章岁,三百九十一。
章月,四千八百三十六。
章闰,一百四十四。
闰法,十二。
月法,十一万六千三百二十一。
日法,三千九百三十九。
余数,二十万七千四十四。
岁余,九千五百八十九。
没分,三百六十万五千九百五十一。
没法,五万一千七百六十一。
周天,一千四百四十二万四千六百六十四。
虚分,万四百四十九。
行分法,二十三。
小分法,一千七百一十七。
通周,七十二万六千八百一十。
会周,七十一万七千七百七十七。
通法,二万六千三百七十七。
差率,三十九。
推朔术:置入上元年数,算外,以章月乘之,满章岁为积月,不尽为闰余。闰余二百四十七以上,其年有闰。以月法乘积月,满日法为积日,不尽为小余。六旬去积日,不尽为大余。大余命以甲子,算外,所求年天正十一月朔也。小余千八百四十九以上,其月大。求次月,加大余二十九,小余二千九十,小余满日法从大余,大余满六旬去之,命如前,次月朔也。求弦望:加朔大余七,小余千五百七,小分一,小分满四从小余,小余满日法从大余,命如前,上弦日也。
又加得望,又加得下弦,又加得后月朔也。
推闰术:以闰余减章岁,余满闰法得一月,命以天正,算外,闰所在也。闰有进退,以无中气为正。推二十四气术:置入上元年数,算外,以余数乘之,满纪法为积日,不尽为小余。六旬去积日,不尽为大余。大余命以甲子,算外,天正十一月冬至日也。求次气,加大余十五,小余八千六百二十六,小分五,小分满六从小余,小余满纪法从大余,命如前,次气日也。求土用事:加冬至大余二十七,小余万五千五百二十八,季冬土用事日也。又加大余九十一,小余万二千二百七十,次土用事日也。
推没术:以九十乘冬至小余,以减没分,满没法为日,不尽为日余,命日以冬至,算外,没日也。
求次没,加日六十九,日余三万四千四百四十二,余满没法从日,次没日也。日余尽为灭。
推日所在度术:以纪法乘朔积日为度实,周天去之,余满纪法为积度,不尽为度余,命以虚一,次宿除之,算外,天正十一月朔夜半日所在度也。求次月,大月加度三十,小月加度二十九,入虚去度分。求行分,以小分法除度余,所得为行分,不尽为小分。小分满法从行分,行分满法从度。求次日,加一度。入虚去行分六,小分百四十七。
推月所在度术:以朔小余乘百二十四为度余。又以朔小余乘八百六十为微分。微分满月法从度余,度余满纪法为度,以减朔夜半日所在,则月所在度。
求次月,大月加度三十五,度余三万一千八百三十四,微分七万七千九百六十七,小月加度二十二,度余万七千二百六十一,微分六万三千七百三十六,入虚去度分也。
迟疾历:
月行度 损益率 盈缩积分 差法一日 十四行分十三 益七十 盈初 5304二日 十四十一 益六十五 盈百八十四万二千三百一十六 5270三日 十四八 益五十七 盈三百五十五万七百六 5219四日 十四四 益四十七
左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