令,前汉无,后汉有。
博罗男相,汉旧县。二汉皆作“傅”字,《晋太康地志》作“博”。
酉平令,《永初郡国》有。
龙川令,旧县。
怀化令,晋安帝立。
绥宁男相,文帝立。
高要子相,汉旧县,属苍梧,文帝废。
始昌令,文帝立。
苍梧太守,汉武帝元鼎六年立。《永初郡国》又有高要、建陵、宁新、都罗、端溪、抚宁六县。建陵、宁新,吴立。都罗,晋武分建陵立。晋武帝太康元年,改新宁曰宁新。端溪别见、抚宁始见《永初郡国》。高要,何志无,余与《永初郡国》同。徐志无建陵、宁新、抚宁三县。何、徐二志并有怀熙一县。思安、封兴、荡康、侨宁四县,疑是宋末度此也。今领县十一,户六千五百九十三,口万一千七百五十三。去州水八百;去京都水五千五百九十。
广信令,汉旧县。
猛陵令,汉旧县。
怀熙令,文帝立。
思安令,《永初郡国》有,及何志并属晋康,徐志度此。
封兴令,《永初郡国》有,及何志并属晋康,徐志度此。
荡康令,《永初郡国》有,及何志并属晋康,徐志度此。
侨宁令,《永初郡国》有,及何志并属晋康,徐志度此。
遂成令,《永初郡国》有。
丁留令,晋武帝太康七年,以苍梧蛮夷宾服立,囗作“丁溜”;溜音留。
广陵令,《永初郡国》有。
武化令,徐志以前无,疑是宋末所立。
晋康太守,晋穆帝永和七年分苍梧立,治元溪。《永初郡国》治龙乡。何志无复龙乡县,当是晋末立。元嘉二十年前,以龙乡并端溪也。《永初郡国》又有封兴、荡康、思安、辽安、开平县。何志无辽安、开平二县,余与《永初郡国》同。封兴、荡康、思安别见、辽安、开平,应是晋末立,元嘉二十年前省。今领县十四,户四千五百四十七,口一万七千七百一十。去州水五百,去京都水五千八百。
端溪令,汉旧县,何志属苍梧,徐志属此。
晋化令,何志不注置立,疑是晋末所立。
都城令,何志晋初分建陵立,今无建陵县。按《太康地志》唯有都罗、武城县。
乐城令,何志无,徐志有。
宾江令,何志无,徐志有。
说城令,何志无,徐志有。
元溪令,《晋太康地志》属苍梧。
夫阮令,《永初郡国》有。
侨宁令,何志云汉旧县,检二汉《地理》《郡国》,无。苍梧又有侨宁县。
安遂令,文帝立。
永始令,文帝立。
武定令,文帝立。
文招令,何志无,徐志有二文招,一属绥建,一属晋康。
熙宁令,何志无,徐志有。
新宁太守,晋穆帝永和七年,分苍梧立。《永初郡国》有平兴、永城县,何、徐志有永城,无平兴。此二县当是晋末立。平兴当是元嘉二十年以前省,永城当是大明八年以后省。何志又有熙宁县,云新立,当是文帝所立。徐志无,当是元嘉二十年后省也。今领县十四,户二千六百五十三,口一万五百一十四。去州水六百二十;去京都水五千六百。
南兴令,何志汉旧县。检二汉《地理》《郡国》、《晋太康地志》并无。《永初郡国》有。
临允令,汉旧县,属合浦,《晋太康地志》属苍梧。何志,吴度苍梧。
新兴令,《永初郡国》有,何志不注置立。
博林令,《永初郡国》有,何志不注置立。
甘东令,《永初郡国》有,何志不注置立。
单牒令,《永初郡国》有,何志不注置立。
威平令,《永初郡国》有,何志不注置立。
龙潭令,文帝立。
平乡令,文帝立。
城阳令,文帝立。
威化令,文帝立。
初兴令,文帝立。
抚纳令,徐志有。
归顺令,徐志有。
永平太守,晋穆帝升平五年,分苍梧立。《永初郡国》有雷乡、卢平、员乡、逋宁、开城五县,当是与郡俱立。何、徐志无雷乡、员乡,又有熙平,云新立,疑是文帝所立。雷乡、员乡当是元嘉二十年以前省。卢平、逋宁、开城当是大明八年以后省。今领县七,疑户一千六百九,口一万七千二百二。去州水一千二百;去京都水五千四百。
安沂令,《永初郡国》有,何志不注置立。
丰城令,吴立,属苍梧。《永初郡国》并安沂,当是宋初并。何志有,当是元嘉中复立。
苏平令,《永初郡国》有,何志不注置立。徐曰藉平。
叔安令,《永初郡国》有,何志不注置立。
夫宁令,《永初郡国》有,何志不注置立。
武林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