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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5-宋书-梁-沈约-第152页

,惠帝崩。
  晋惠帝光熙元年四月,太白失行,自翼入尾、箕。占曰:“太白失行而北,是谓返生。不有破军,必有屠城。”五月,汲桑攻鄴,魏郡太守冯嵩出战大败,桑遂害东燕王腾,杀万余人,焚烧魏时宫室皆尽。光熙元年五月,枉矢西南流。占曰:“以乱伐乱之象也。”是时司马越西破河间,奉迎大驾。寻收缪胤、何绥等,肆其无君之心,天下恶之。死而石勒焚其尸柩,是其应也。光熙元年九月丁未,荧惑守心。占曰:“王者恶之。”己亥,填星守房、心,又犯岁星。占曰:“土守房,多祸丧。守心,国内乱,天下赦。”又曰:“填与岁合为内乱。”是时司马越秉权,终以无礼破灭,内乱之应也。十一月,惠帝崩,怀帝即位,大赦天下。
  光熙元年十二月癸未,太白犯填星。占曰:“为内兵,有大战。”是后河间王为东海王越所杀。明年正月,东海王越杀诸葛玫等。五月,汲桑破冯嵩,杀东燕王。八月,苟晞大破汲桑。光熙元年十二月甲申,有白气若虹,中天北下至地,夜见五日乃灭。占曰:“大兵起。”明年,王弥起青、徐,汲桑乱河北,毒流天下。
  孝怀帝永嘉元年九月辛亥,有大星自西南流于东北,小者如升相随,天尽赤,声如雷。占曰:“流星为贵使。”是年五月,汲桑杀东燕王腾,遂据河北。十一月,始遣和郁为征北将军镇鄴,而田甄等大破汲桑,斩于乐陵。于是以甄为汲郡太守,弟兰钜鹿太守。小星相随,小将别帅之象也。司马越忿魏郡以东,平原南,皆党于桑,悉以赏甄等,于是侵略赤地,有声如雷,怒之象也。永嘉元年十二月丁亥,星流震散。案刘向说:“天官列宿,在位之象,小星无名者,庶民之类。此百官庶民将流散之象也。”是后天下大乱,百官万民,流移转死矣。
  永嘉二年正月庚午,太白伏不见。二月庚子,始晨见东方。是谓当见不见,占同上条。其后破军杀将,不可胜数。帝崩虏庭,中夏沦覆。
  永嘉三年正月庚子,荧惑犯紫微。占曰:“当有野死之王。又为火烧宫。”是时太史令高堂冲奏,乘舆宜迁幸,不然必无洛阳。五年六月,刘曜、王弥入京都,烧宫庙,帝崩于平阳。永嘉三年,镇星久守南斗。占曰:“镇星所居者,其国有福。”是时安东琅邪王始有扬土。其年十一月,地动,陈卓以为是地动应也。永嘉三年十二月乙亥,有白气如带出东南北方各二,起地至天,贯参伐。占曰:“天下大兵起。”四年三月,司马越收缪胤、缪播等;又三方云扰,攻战不休。五年三月,司马越死于宁平城,石勒攻破其众,死者十余万人。六月,京都焚灭,帝劫虏庭。
  永嘉五年十月,荧惑守心。后二年,帝崩于虏庭。
  永嘉六年七月,荧惑、岁星、镇星、太白聚牛女之间,裴回进退。按占曰:“牛,扬州分。”是后两都倾覆,而元帝中兴扬土,是其应也。愍帝建武元年五月癸未,太白荧惑合于东井。占曰:“金火合曰烁,为丧。”是时帝虽劫于平阳,天下犹未敢居其虚位,灾在帝也。六月丁卯,太白犯太微。占曰:“兵入天子廷,王者恶之。”七月,愍帝崩于寇庭,天下行服大临。
  晋元帝太兴元年七月,太白犯南斗。占曰:“吴、越有兵,大人忧。”二年二月甲申,荧惑犯东井。占曰:“兵起,贵臣相戮。”八月己卯,太白犯轩辕大星。占曰:“后宫忧。”乙未,太白犯岁星,在翼。占曰:“为兵乱。”三年四月壬辰,枉矢出虚、危,没翼、轸。占曰:“枉矢所触,天下之所伐。翼、轸,荆州之分也。”五月戊子,太白入太微,又犯上将。占曰:“天子自将,上将诛。”六月丙辰,太白与岁星合于房。占曰:“为兵饥。”九月,太白犯南斗,占同元年。十月己亥,荧惑在东井,居五诸侯南,踟蹰留止,积三十日。占曰:“荧惑守井二十日以上,大人忧;守五诸侯,诸侯有诛者。”十二月己未,太白入月,在斗。郭景纯曰:“月属坎,阴府法象也。太白金行而来犯之,天意若曰刑理失中,自毁其法也。”四年十二月丁亥,月犯岁星在房。占曰:“其国兵饥,民流亡。”永昌元年三月,王敦率江、荆之众,来攻京都,六军距战,败绩。于是杀护军将军周顗、尚书令刁协,骠骑将军刘隗出奔。四月,又杀湘州刺史谯王承、镇南将军甘卓。闰十二月,元帝崩。间一年,敦亦枭夷,枉矢触翼之应也。十月,石他入豫州,略城父、霡二县民以北,刺史祖约遣军追之,为其所没,遂退守寿春。
  明帝太宁三年正月,荧惑逆行入太微。占曰:“为兵丧,王者恶之。”闰八月,帝崩。咸和二年,苏峻反,攻宫室,太后以忧逼崩,天子幽劫于石头,远近兵乱,至四年乃息。
  成帝咸和四年七月,有星孛于西北,二十三日灭。占曰:“为兵乱。”十二月,郭默杀江州刺史刘胤,荆州刺史陶侃讨默,明年,斩之。是时,石勒又始僭号。
  咸和六年正月丙辰,月入南斗。占曰:“有兵。”一曰:“有大赦。”是月胡贼杀略娄、武进二县民,于是遣戍中洲。明年,胡贼又略南沙、海虞民。是年正月,大赦,伐淮南,讨襄阳,平之。咸和六年十一月,荧惑守胃、昴。占曰:“赵、魏有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