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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3-后汉书八家辑注-*导航地图-第7页|进入论坛留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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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 程大昌演繁露卷四曰:「案徐锴岁时广记,记东汉人主上陵礼曰:『乘舆自东厢下,太常导出,西向拜山陵,旋升阼阶。』引谢承书曰:『蔡邕为司徒掾,从公到陵,问上陵之礼。』汉郊祀志『东方神明之舍,西方神明之墓』也,故凡事鬼必以西为导也。向西之拜,其殆所谓神墓在西也,不专为一代之陵而设也。」
〔三〕 据点校本续汉志校勘记改。
〔四〕 同右。
〔五〕 同右。
〔六〕 蔡邕独断曰:「四姓小侯,诸侯家妇,凡与先后有瓜葛者,及诸侯王大夫、郡国计吏、匈奴朝者、西国侍子皆会。」据此可知,所谓瓜葛者,亲戚之谓也。书叙指南卷三亲戚瓜葛目,即引此四字。
 ○○九 五月五日,朱索五色桃印为门户饰,以止恶气也。(汪)──御览卷三一
  五行志
 ○一○ 灵帝建宁四年,河南上言二凤凰、二鸾鸟集原县〔一〕。(孙。王。汪。黄)──御览卷九一六
〔一〕 已见灵帝纪。今依汪辑例,亦列入此志。
 ○一一 永平十五年,蝗起泰山,弥行兖、豫。(姚。王。汪。黄)──续汉五行志注
  郡国志
 ○一二 涉屋山〔一〕。(姚。王。汪。黄)──续汉郡国志注
〔一〕 在会稽郡余暨县境内。属扬州刺史部。
 ○一三 交址七郡贡献,皆从涨海出入。(姚。王。汪)──初学记卷六
 ○一四 交址七郡献龙眼〔一〕。(姚。汪。黄)──御览卷九七三
〔一〕 以上属交州刺史部。
  兵志
 ○一五 高帝在平城,为胡所围,一人俱角弩,一张为备,康悉罢之〔一〕。(姚。王。汪。黄)──书钞卷一二五
〔一〕 末四字陈、俞本均脱。天游按:史记匈奴传曰:冒顿听阏氏之言,「乃解围之一角。于是高帝令士皆持满傅矢外乡,从解角直出,竟与大军合,而冒顿遂引兵而去。汉亦引兵而罢」。疑此四字有讹脱,当指与大军合而悉罢之之意。
  刑志
 ○一六 范延寿,宣帝时为廷尉。时燕赵之间,有三男共娶一妻,生四子,长,各求离别,争财分子,至闻于县。县不能决断,谳之于廷尉。于是延寿决之,〔上言〕以为〔男子贵信,妇人贵贞,今三男一妻〕〔一〕,悖逆人伦,比之禽兽,生子属其母。〔于是〕以〔四〕子并付母〔二〕,尸三男于市,奏免郡太守、令、长等,〔切让三老〕无帅化之道〔三〕。天子遂可其言。(姚。王。汪。黄)──初学记卷一二 ○
 书钞卷五三(二)御览卷二三一
〔一〕 据书钞卷五三补。
〔二〕 同右。
〔三〕 同右。又书钞卷五三、御览卷二三一、职官分纪卷一九「帅」均作「师」。黄辑亦然。二者皆可通。
谢承后汉书卷二
  刘玄传邓晔
 ○一七 李淑谏更始曰:「夫三公上应垣宿,九卿下括河海。」〔一〕(姚。王。汪。黄)──初学记卷一二 ○ 书钞卷五三 御览卷二二八
〔一〕 姚、王二辑作李淑传,非。
 ○一八 赤眉入长安时,式侯恭以弟盆子为赤眉所尊,故自系。赤眉至,更始奔走,式侯从狱中出,参械出街中〔一〕,逢京兆尹解恽,呼曰:「解君载我,我更始之忠臣也。即帝败,我弟又为赤眉所立。」恽使后车载之,前行见定陶王刘(礼)〔祉〕〔二〕,解其械言:「帝在渭中船上。」遂相随见更始。(孙。汪。黄)──御览卷六四三
〔一〕 械,说文曰:「桎梏也。」又曰:「桎,足械也。梏,手械也。」则系二械。此言参械,当复有颈械也。
〔二〕 据汪辑及惠栋补注改。
 ○一九 晔,南阳南乡人,〔以〕劲悍廉直为名〔一〕。(姚。王。汪。黄)──范书隗嚣传注
〔一〕 范书点校本据汲古阁本补「以」字,今从之。又范书刘玄传载晔初为更始执金吾,隗嚣、张卬谋劫更始时,晔曾奉更始命围攻嚣府第。又光武帝纪载建武二年春正月,更始复汉将军邓晔降,即此邓晔也。
  李宪传
 ○二○ 陈众辟州从事〔一〕,有剧贼淳于临等数千人,攻县杀吏。光武遣司空李通率师击之,州牧惶怖,恐获罪戾。众于是自请以恩信晓喻降之,乘单车,驾白马,往到贼所,以义告谕。临素服名德,即降服。民生立祠,曰「白马从事」。(孙。王。汪。黄)──御览卷二六五
〔一〕 陈众时任扬州从事。职官分纪卷四○此引首作「李宪于卢江自称天子,扬州讨之不能得」。天游按:据范书李宪传,时宪已伏诛,扬州牧欧阳歙所讨乃宪余党淳于临。职官分纪引书,割裂传文,多有舛讹,用之不可不慎,此其一例也。
  邓晨传
 ○二一 邓晨尚世祖姊新野公主。主为王莽兵所害。及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