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式留止冢次,修坟树而退。(姚。王。汪。黄)──御览卷四○七 ○ 又卷三九七 类聚卷七九 书钞卷一三九类聚卷二一

〔一〕 据类聚卷七九、御览卷三九七补。
〔二〕 范书独行传及御览卷三九七均作「殷子微」。
〔三〕 据御览卷三九七改补。
〔四〕 据御览卷三九七补。
〔五〕 据类聚卷七九补。
〔六〕 同右。
〔七〕 据书钞卷一三九补。
 四七二 范式尝至京师,受业太学。时诸生长沙陈平子同在学,与式未相见,而平子被病曰:「山阳范式,列士也,可托死。吾殁,但以尸埋巨卿户前。」〔一〕乃裂素为书遗巨卿。既终,妻从其言。式行适还,〔省〕(有)书见瘗〔二〕,怆然感之,向坟揖哭,为死友。乃营护〔平子〕妻儿〔三〕,身自送丧于临湘,未至四五里,乃委素书于柩上,哭别而去。(姚。王。汪。黄)──御览卷四○七

〔一〕 此平子对妻之遗言。
〔二〕 据范书改。
〔三〕 据范书补。
 四七三 范式为荆州刺史。友人南阳孔嵩,贫有亲老,乃变名姓,佣于新野县。县吏遣嵩为式导驺,式见而识之,呼嵩把臂,谓曰:「
子非孔仲山耶!」对之叹息。式敕县代嵩,嵩以佣未竟,不肯去。(
孙。王。汪。黄)──御览卷四 ○七
 四七四 孔嵩字巨山〔一〕,与范式俱在太学。嵩家贫,佣为新野阿里街〔卒〕〔二〕。(姚。王。汪)──书钞卷六七
〔一〕 范书独行传作「字仲山」,上条亦然。此「巨」恐系涉范式字巨卿而误。
〔二〕 据职官分纪卷四二补。
 四七五 王婴字仲豪,与同郡范巨卿为友。其与友交,推诚据信,不负言誓。(姚。王。汪。黄)──初学记卷一八
 四七六 南阳李善,本济阳李元家奴。元遭病死,唯有孤孙续,有赀千万。奴婢欲谋杀续,分其财产。善夜抱续,逃瑕丘界,亲自哺养,乳为生湩,遂至成长。(孙。王。汪。黄)
──御览卷三七一
 四七七 吴郡张业字仲叔,为郡门下掾。〔送〕(逐)太守归乡里〔一〕,至河内遇贼,业拔剑与贼交战而死。子武时幼,不识父,伤父丧不还,每至节日,持业遗剑至河内,到业死处醊祭,悲哀感动路人。(姚。王。汪。黄)──御览卷三四二 ○
 事类赋注卷一三
〔一〕 据事类赋注卷一三改。
 四七八 吴郡陆闳为颍川太守,致凤凰甘露之瑞。(姚。王。汪。黄)──类聚卷九八
 四七九 陆续字智幼〔一〕,世为族姓。祖父闳建武中为尚书令,美姿貌,喜着越布单衣,上见而好之。自是帝敕会稽郡令岁献越布焉〔二〕。(姚。王。汪。黄)──书钞卷一二八 ○ 御览卷六九一 又卷八二○

〔一〕 范书独行传作「字智初」,是。
〔二〕 御览卷八二○作「吴郡本不献越布,陆闳美容仪,常衣越布单衣,明帝好之,因敕郡献越布,由此始也。」按范书独行传,「明帝」系「光武」之误。此引多有改窜,已非谢书之旧。又天中记卷二一引曰:「陆闳字子春,吴县人,畅之子也。世为族姓,笃行好学,聪明有令德。欲尚宁平公主,辞疾不应。建武中,为尚书令。闳姿容如玉,喜着越布单衣,光武升台,见而伟之,叹曰:『南方固多佳人。』自是常敕会稽郡献越布焉。」与诸辑所引异,录此备考。

 四八○ (南阳)〔吴郡〕陆续〔初〕仕郡户曹史〔一〕。时饥荒,太守尹兴使续于都亭赋民饘粥。续悉令简阅其人,讯以名氏。事毕,兴问所食几何,续因口说六百余人,皆分别姓字,无有差谬,兴异之。(姚。王。汪。黄)──御览卷八五九 ○
 书钞卷一四四 御览卷四三二
〔一〕 据御览卷四三二改补。
 四八一 陆续诣诏狱,其母至京师饷食。续对饷泣〔不自胜〕〔一〕,曰:「续母来。」使者问其故,答曰:「续母作羹,截肉未尝不方断,葱寸寸无不同,是以知母来。」(孙。王。汪。黄)──御览卷八六一 ○ 书钞卷一四四

〔一〕 据书钞卷一四四补。
 四八二 戴封字平仲,年十五,诣太学,师事东海申君。申君卒,送丧到东海。道经其家,父母以封当还,豫为娶妻。封蹔过拜亲,不宿而去。(孙。王。汪。黄)──御览卷六一一

 四八三 戴封字平仲,迁西华令。其年大旱,祷请不获,乃积薪坐其上以自焚。火起而大雨,远迩叹服。迁中山(令)〔相〕〔一〕。(姚。王。汪。黄)─
─初学记卷二 ○ 白帖卷二 御览卷一一 事类赋注卷三
〔一〕 据白帖卷二、御览卷一一、事类赋注卷三改。
 四八四 李元字大逊〔一〕,陈留人也。事母至孝,家贫,兄弟六人,同衣而出入〔二〕。(汪。黄)──初学记卷一八
〔一〕 范书独行传作「李充」,汪辑据以改,是。今仍其旧。
〔二〕 本条中华书局排印本作后汉书之文,恐当入无名氏类中。今暂依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