科学与文明 -05-古籍收藏 - -06-史藏 -01-正史

13-后汉书八家辑注--第16页

〔韦〕带〔三〕,就孝廉之举。(孙。王。汪。黄。铃木)──书钞卷七九 ○ 御览卷四一四
〔一〕 据范书本传及下条改「盘」作「盘」。又据御览卷四一四补「字坚伯」三字。「字」原误作「自」,径正之。
〔二〕 李贤曰:「韩诗曰:汝坟,辞家也。其卒章曰:『鲂鱼赪尾,王室如,虽则如,父母孔迩。』薛君章句:『言鲂鱼劳则尾赤,君子劳苦则颜色变。以王室政教如烈火矣,犹触冒而仕者,以父母甚迫近饥寒之忧,为此禄仕。』」「卒」字据御览卷四一四补。
〔三〕 亦据御览卷四一四补。李贤曰:「以韦皮为带,未仕之服也。求仕则服革带,故解之。贾山上书曰『布衣韦带之士』也。」
 一三三 周盘字坚伯,初为安陵令,以从弟畅为司隶,县属州部,换阳平令,复换重合令〔一〕。盘已历二县,耻复经三城,遂去还家,立精舍教授,守先人冢庐,远方知名。(孙。王。汪。黄。铃木)──御览卷一八一
〔一〕 孙志祖按:「范书本传:『和帝初除任城令,迁阳夏、重合令,频历三城,皆有惠政。后思母,弃官还乡里。』与此异。」
  赵咨传
 一三四 〔东郡赵〕咨为东海相〔一〕,人遗其双枯鱼,噉之,二岁不尽,以俭化俗〔二〕。(姚。王。汪。黄。铃木)──书钞卷三八 ○  御览卷二四八 又卷四三一
〔一〕 御览卷二四八补。
〔二〕 此条汪辑注又见书钞卷七二。天游按:孔本无此,陈本乃据御览而补,且入卷七一诸王国相目,汪注误。
 一三五 咨在京师,病困,故吏萧建经营之。咨豫自买小素棺,使人取干黄土,细捣筛之,聚二十石。临卒谓建曰:「亡后自着所有故巾单衣,先置土于棺〔底,厚一尺〕〔一〕,内尸其中,以〔土〕壅其上〔二〕。」(姚。王。汪。黄。铃木)──
范书本传注 ○ 御览卷三七
〔一〕 据御览卷三七补。
〔二〕 同右。
  班固传
 一三六 固年十三,王充见之,拊其背谓彪曰:「此儿必记汉事。」(姚。王。汪。黄。铃木)──范书本传注
  第五伦传曾孙种
 一三七 吴郡沈丰为郡主簿〔一〕,太守第五伦母老不能之官,伦每至节〔二〕,常感恋垂泣。遣丰迎母,〔至〕广陵〔三〕,母见大江,畏水不敢渡。丰祭神,令子孙对母饮酒,因醉卧便渡。(姚。汪。黄。铃木)──御览卷六○ ○ 又卷三三 事类赋注卷五
〔一〕 郡者,会稽郡也。
〔二〕 节即腊日。风俗通曰:「者,腊也。因腊取兽,祭先祖也。汉土行,衰于戌,故此日腊也。」黄辑入沈丰传。
〔三〕 据汪辑补。
 一三八 或问第五伦曰:「公有私乎?」对曰:「吾兄子尝病,一夜十往,退而安寝。吾子有病,虽不省视,而竟夕不眠。若是者,岂可谓无私乎?」(孙。王。汪。铃木)──文选卷四○任彦升奏弹刘整注
一三九 第五伦上疏褒称盛美曰:「前岁诛刺史二千石贪残者,皆明圣所察,非臣下所及。」(孙。王。汪。黄。铃木)─御览卷二五八
 一四○ 第五种迁兖州刺史,中常侍单超兄子匡为济阴太守,负势贪放,种欲收举,未知所使。会闻从事卫羽素抗直,乃召羽具告之,曰:「闻公不畏强御,今欲相委以重事,若之何?」对曰:「愿庶几于一割。」羽出,遂驰到定陶,闭门收匡宾客、亲吏四十余人,六七日中,纠发其赃五六十万。种即奏匡,并以劾超。(孙。王。汪。黄。铃木)─御览卷二五六
锺离意传
 一四一 锺离意字子阿,明帝征为尚书。交址太守坐赃伏法〔一〕,以资物簿入大司农。诏班赐群臣,意得珠玑,悉以委地而不拜。帝怪问其故,对曰:「臣闻孔子忍渴于盗泉之水,曾参回车于胜母之乡,恶其名也〔二〕。赃秽之宝,不敢拜。」帝笑曰:「清乎尚书!」赐钱三十万。(姚。王。汪。黄。铃木)──初学记卷一一 ○ 御览卷二一二
〔一〕 此太守,张恢也,坐赃千金。
〔二〕 李贤引说苑曰:「邑名胜母,曾子不入;水名盗泉,仲尼不饮,丑其名也。」又曰:「尸子又载其言也。」
  宋均传
 一四二 宋均为监军〔一〕,与马援征武陵蛮,临沅水而兵士多病。均惧众军疫病,勒兵围城,矫诏降之,遣还本居。归,自劾矫诏之罪,帝甚善之。(姚。王。汪。黄。铃木)──书钞卷六三
〔一〕 孙辑作「宗均」,其按:「姚本从范书作『宋均』。何氏焯曰:『案党锢传注引谢书「宗资祖父均自有传」,则「宋」字传写讹也。又南蛮传叙受降事,正作「谒者宗均」』,据改。」胡三省曰:「赵明诚金石录有汉司空宗俱碑 鸫后汉宋均传,均族子意,意孙俱,灵帝时为司空。余尝得宗资墓前碑龟膊上刻字,因以后汉帝纪及姓苑、姓纂诸书参考,以谓自均以下,其姓皆作『宗』,而列传转写为『宋』,误也。」胡、孙二说甚是。今仍其旧而明其误。下同。
一四三 宋均为九江太守,五日一视事,夏以平旦。(汪。黄。铃木)──御览卷二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