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选卷五六曹子建王仲宣诔注
永和六年
○二○ 周举上书言得失,尚书郭度见之叹息〔一〕,上疏愿退位避举,常置其章于坐〔二〕。(汪。黄)──御览卷五九四
〔一〕 范书本传「度」作「虔」。汪辑径改作「虔」。
〔二〕 范书本传作「欲帝置章御坐,以为规诫」。
冲帝纪
永嘉元年
○二一 永昌太守铸黄金之蛇,献之梁冀。益州刺史种暠发其事。(汪。黄。铃木)──御览卷八一○ ○ 事类赋注卷九
质帝纪
本初元年
○二二 梁冀第池中船,无故自覆,问掾朱穆,穆曰:「舟所以济渡万物,不施游戏也。而今覆者,天戒将军当济渡万民,不可长念游戏而已。〔冀后被诛〕〔一〕。(姚。汪。黄。铃木)──书钞卷一三七(二) ○ 类聚卷七一 御览卷七六九 又卷八八五
〔一〕 据御览卷八八五补。
○二三 梁冀起台殿,梁柱椽桷,镂为青龙白虎,画以丹青云气。(汪。黄。铃木) ──御览卷一八八
○二四 梁冀聚土筑山,十里九阪〔一〕,以象二崤〔二〕,穷极工巧,积金玉明珠,〔采捕禽兽〕〔三〕,充牣其中。(姚。汪。黄。铃木)──类聚卷七 ○ 水经注卷一六谷水注
〔一〕 水经注卷一六谷水注作「山多峭阪」。
〔二〕 二崤,山名,即东、西崤山,在弘农郡渑池县南。
〔三〕 据水经注卷一六谷水注补。
○二五 梁冀多规苑囿,西至弘农,东至荥阳,南入鲁阳,北到河淇,周(旗)〔旋〕(十)〔千〕里〔一〕。(汪。黄。铃木)──御览卷一九六
〔一〕 据范书、袁纪改。
○二六 梁冀起兔苑于河南,移檄所〔在〕〔一〕,调发生兔,刻其毛以为识。民有犯者,罪至死。西域尝有贾胡来,不知禁,误杀一兔,转相告坐死者十余人〔二〕。(姚。汪。黄。铃木)──御览卷九○七 ○ 事类赋注卷二三 水经注卷一六谷水注类聚卷九五 初学记卷二九
〔一〕 据类聚卷九五、事类赋注卷二三补。
〔二〕 水经注卷一六谷水注作「死者十三人」。
桓帝纪
建和元年
○二七 朱穆党事禁锢。征拜尚书。正月,百官朝贺毕〔一〕,虎贲当陛置弓于地,谓群僚曰:「此天子弓,谁敢干越?」百僚皆回避,不敢当。穆乃呵之曰:「天子弓,当载之于肩首之上,乃敢置地,大不谨不敬。」即收虎贲,付诏狱治罪。莫不肃然,服其忠烈。(汪。黄。铃木)──御览卷二一二
〔一〕 「贺」原误「驾」,据职官分纪卷八径改。
○二八 吴佑父恢,为南海太守,欲以杀青写书〔一〕。佑年十二,谏曰:「海滨土多珍玩,此书若成,则载之兼两〔二〕。昔马援以薏苡兴谤〔三〕,〔王阳以书橐邀名〕〔四〕,疑惑之间,先贤所慎。」恢大喜。(姚。汪。黄)──书钞卷一○四 ○ 御览卷六○六 纬略卷九
〔一〕 李贤曰:「杀青者,以火炙简令汗,取其青易书,复不蠹,谓之杀青,亦谓汗简。义见刘向别录也。」
〔二〕 御览卷六○六引作「载必盈两」。纬略卷九作「载书盈两」。
〔三〕 马援自交趾还,以薏苡能轻身省欲,以胜瘴气,故载之一车。及卒,有人上书谮之,以为所载皆明珠文犀。马武等奏之,光武帝益怒援。事见范书马援传。
〔四〕 王阳即王吉,字子阳。世号清廉,然好车马衣服,自奉极为鲜明,而无金银等物。及迁,所载不过囊衣。去位家居,亦布衣素食。天下服其廉而怪其奢,故传曰「王阳能作黄金」。事见汉书王吉传。本句据御览卷六○六补。
延熹五年
○二九 朱穆字公叔,好学专精,每一思至,中食失餐,行坠坑坎,亡失冠履。其父常言「穆大专,几不知马之几足」。(姚。汪。黄。铃木)──御览卷六一四 ○ 书钞卷九七
○三○ 朱穆年二十〔一〕,为郡督邮,迎新太守到界上,太守见穆问曰:「君年少而为督邮,将因族世,抑自有令德?」穆曰:「郡中瞻仰明公,以为仲尼,非颜渊不敢使迎。」太守大奇其才,问曰:「贞妇孝子〔二〕,隐闇未彰,言于府。」穆曰:「方今圣化大行,文武未坠于地。家有贞妇,户有孝悌,比屋连栋,不可胜记。」太守叹曰:「仆非仲尼〔三〕,督邮所谓颜回者也。」(姚。汪。黄)──书钞卷七七
〔一〕 「朱穆」原误作「宋穆之」。姚之骃按:「此即朱穆事,已见谢书,但稍略耳。东汉以二字名者少,虽范书朱穆传不载此事,然其为公叔无疑。」姚说是。今依范书本传注引谢承书径正之。黄辑作宋穆之传,非。
〔二〕 「贞」原作「真」。孔广陶按:「宋人传钞兼避仁宗讳。」今复其旧
左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