己以听于彪,恩宠之异,莫与为比焉。(汪。黄)──御览卷二○六
一三二 邓彪遭后母忧,毁瘠过礼,因疾乞身,以光禄大夫行服。(汪。黄)──御览卷二四三
徐防传
一三三 安帝即位,太尉徐防以灾异、寇贼策免就国。三公以灾免,自徐防始也。(姚。汪。黄)──书钞卷五一 ○ 类聚卷四六 御览卷二○七
胡广传
一三四 胡伯始为太傅,时年八十,而心力(就免)〔克〕壮〔一〕。继母在〔堂,瞻〕省傍无(凡)〔几杖〕〔二〕,言不称老。伯始练达事体,(朗)〔明〕解朝章〔三〕,虽无蹇直之风,屡有补阙之益。故京师为之语曰:「万事不理问伯始,天下中庸有胡公。」(
黄)──书钞卷五二
〔一〕 据范书本传改。
〔二〕 同右。
〔三〕 同右。
袁安传重孙逢 玄孙忠
一三五 袁良明经〔一〕,为太子舍人。(姚。汪。黄)──书钞卷六六
〔一〕 良,袁安之祖父。
一三六 安字邵公,好学有威重。明帝时为楚郡太守,治楚王狱,所申理者四百余家,皆蒙全济,安遂为名臣。章帝时至司徒。生蜀郡太守京。京弟敞为司空。京子(阳)〔汤〕太尉〔一〕。汤四子:长子平,平弟成,左中郎将,并早卒。成弟逢,逢弟隗,皆为公。(姚。汪。黄)──魏志袁绍传注
〔一〕 黄奭曰:「按阳子逢字周阳,逢弟隗字次阳。若父名阳,何得其子并以阳为字?当从范书作『汤』。袁宏纪亦云『京子汤,汤字仲和』可据。」黄说甚是,据改。下径改 鸫今点校本范书亦作「汤」。
一三七 熙平中〔一〕,天子引袁逢为三老,赐玉杖。(姚。汪。黄)──御览卷五三五 ○ 又卷七一○ 又卷八○四 事类赋注卷一四
〔一〕 他三引俱作「嘉平」,与袁纪同。唯职官分纪卷二作「熙平」。然诸引皆误,当以「熹平」为是。
一三八 论曰:陈平多阴谋,而知其后必废〔一〕。邴吉有阴德,夏侯胜识其当封及子孙〔二〕。终陈掌不侯,而邴昌绍国,虽有不类,未可致诘,其大致归然矣。袁公、窦氏之间,乃情帝室,引义雅正,可谓王臣之烈。及其理楚狱,未尝鞫人于臧罪,其仁心足以覃乎后昆〔三〕,子孙之盛,不亦宜乎?(姚。汪。黄)──范书本传论
〔一〕 史记陈丞相世家曰:「始陈平曰:我多阴谋,是道家之所禁。吾世即废,亦已矣,终不能复起,以吾多阴祸也。』然其后曾孙陈掌以卫氏亲贵戚,愿得续封陈氏,然终不得。」徐广曰:「陈掌者,卫青之子婿。」
〔二〕 汉书丙吉传曰:吉奉武帝旨治巫蛊事,救宣帝免于一死。宣帝即位,吉临当封,疾病。宣帝忧其不起,太子太傅夏侯胜曰:「此未死也。臣闻有阴德者,必飨其乐以及子孙。」后子显以臧罪夺爵,至成帝时,复以吉孙昌袭侯,至王莽时乃绝。
〔三〕 李贤引尔雅曰:「覃,延也。」按覃音谈。
一三九 袁忠字正甫,初平间为沛相,乘荜车到官〔一〕,以清亮称。──书钞卷一三九
〔一〕 范书袁安传作「苇车」。
张酺传曾孙济
一四○ 蕃生盘〔一〕,盘生济。济字符江,灵帝初,杨赐荐济明习典训,为侍讲。(姚。汪。黄)─ ─范书本传注
〔一〕 蕃,张酺之子。
韩棱传孙演
一四一 梁皇后崩,梁贵人大幸〔一〕,将立。大将军冀欲分其宠,谋冒姓为贵人父,演阴许诺。及冀诛事发,演坐抵罪。(姚。汪。黄)──范书本传注
〔一〕 黄奭曰:「此桓帝邓皇后,邓香之女也,改嫁梁氏,冒姓梁氏。兄邓演为南顿侯。冀既伏诛,封演子康北阳侯,赏赐巨万,封平梁冀之功。见袁宏纪。则梁冀欲谋为贵人父,当与贵人兄邓演合计,何以与韩演谋,而演阴许诺乎?范书明云梁冀被诛,韩演坐阿党抵罪,以减死论,亦不云有阴许诺事。今以演字相同,张冠李戴,华书所云,显有不实 鸫邓演与诛梁冀,亦断无阴许诺事。」按黄说是。汪辑改「梁贵人」为「韩贵人」,大可不必。
郭躬传弟子镇 吴雄
一四二 郭躬字仲孙,为廷尉正,迁廷尉。家代掌法律,〔宽平,决狱务在哀矜,罪疑从轻,条奏诸应致法及可从轻者四十一事〕〔一〕。镇自廷尉左监迁廷尉。凡郭氏为廷尉者七人。(姚。汪。黄)──初学记卷一二 ○ 书钞卷五三(二) 类聚卷四九
〔一〕 据书钞卷五三补。黄辑注出卷五二,误。
一四三 河南吴雄字季高〔一〕,以明法律,〔断狱平〕〔二〕。桓帝时自廷尉致位司徒。雄少时家贫,母死,葬人所不封之地。丧事趋办,不卜时日。巫皆言其族灭,而雄子欣〔三〕、孙恭三世〔相承〕为廷尉〔四〕,以法为名家。(姚。汪。黄)──初学记卷一二 ○ 书钞卷五三(二)类聚卷四九 御览卷二三一
〔一〕 类聚卷四九引作「河间」,汪辑从之,误。
〔二〕 据书钞卷五三及御览卷二三一补。
〔三〕 「欣」,书钞卷五三作「许」,初学记卷一二作「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