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年春二月,遣使循行郡国,禀贷被醔害不能自存者,令得渔采山林池泽,不收假税。
丙午,诏郡国中都官徒及笃□老小女徒各除半刑,其未竟三月者,皆免归田里。
夏四月丙寅,大赦天下。
己巳,复置右校尉官。
秋七月辛卯,诏曰:“吏民踰僭,厚死伤生,是以旧令节之制度。顷者贵戚近亲,百僚师尹,莫肯率从,有司不举,怠放日甚。又商贾小民,或忘法禁,奇巧靡货,流积公行。其在位犯者,当先举正。巿道小民,但且申明宪纲,勿因科令,加虐羸弱。”
十二年春二月,旄牛徼外白狼、貗薄夷率种人内属。
诏贷被醔诸郡民种粮。赐下贫、□、寡、孤、独、不能自存者,及郡国流民,听入陂池渔采,以助蔬食。
三月丙申,诏曰:“比年不登,百姓虚匮。京师去冬无宿雪,今春无澍雨,黎民流离,困于道路。朕痛心疾首,靡知所济。‘瞻仰昊天,何辜今人?’三公朕之腹心,而未获承天安民之策。数诏有司,务择良吏。今犹不改,竞为苛暴,侵愁小民,以求虚名,委任下吏,假埶行邪。是以令下而奸生,禁至而诈起。巧法析律,饰文增辞,货行于言,罪成乎手,朕甚病焉,公卿不思助明好恶,将何以救其咎罚?咎罚既至,复令醔及小民。若上下同心,庶或有瘳。其赐天下男子爵,人二级,三老、孝悌、力田三级,民无名数及流民欲占者人一级;□、寡、孤、独、笃□、贫不能自存者粟,人三斛。”
壬子,赐博士员弟子在太学者布,人三匹。
夏四月,日南象林蛮夷反,郡兵讨破之。
闰月,脤贷敦煌、张掖、五原民下贫者谷。
戊辰,赈归山崩。
六月,舞阳大水,赐被水醔尤贫者谷,人三斛。
秋七月辛亥朔,日有食之。
九月戊午,太尉张酺免。丙寅,大司农张禹为太尉。
冬十一月,西域蒙奇、兜勒二国遣使内附,赐其王金印紫绶。
是岁,烧当羌复叛。
十三年春正月丁丑,帝幸东观,览书林,阅篇籍,博选术蓺之士以充其官。
二月,任城王尚薨。
丙午,赈贷张掖、居延、朔方、日南贫民及孤、寡、羸弱不能自存者。
秋八月,诏象林民失农桑业者,赈贷种粮,禀赐下贫谷食。
己亥,北宫盛馔门阁火。
护羌校尉周鲔击烧当羌,破之。
荆州雨水。九月壬子,诏曰:“荆州比岁不节,今兹淫水为害,余虽颇登,而多不均浃,深惟四民农食之本,惨然怀矜。其令天下半入今年田租、刍焒;有宜以实除者,如故事。贫民假种食,皆勿收责。”
冬十一月,安息国遣使献师子及条枝大爵。
丙辰,诏曰:“幽、□、凉州户口率少,边役觽剧,束修良吏,进仕路狭。抚接夷狄,以人为本。其令缘边郡口十万以上岁举孝廉一人,不满十万二岁举一人,五万以下三岁举一人。”
鲜卑寇右北平,遂入渔阳,渔阳太守击破之。
戊辰,司徒吕盖罢。十二月丁丑,光禄勋鲁恭为司徒。
辛卯,巫蛮叛,寇南郡。
十四年春二月乙卯,东海王政薨。
缮修故西海郡,徙金城西部都尉以戍之。
三月戊辰,临辟雍,飨射,大赦天下。
夏四月,遣使者督荆州兵讨巫蛮,破降之。
庚辰,赈贷张掖﹑居延﹑敦煌﹑五原﹑汉阳﹑会稽流民下贫谷,各有差。
五月丁未,初置象林将兵长史官。
六月辛卯,废皇后阴氏,后父特进纲自杀。
秋七月甲寅,诏复象林县更赋﹑田租﹑刍焒二岁。
壬子,常山王侧薨。
是秋,三州雨水。冬十月甲申,诏:“兖﹑豫﹑荆州今年水雨淫过,多伤农功。
其令被害什四以上皆半入田租﹑刍焒;其不满者,以实除之。”
辛卯,立贵人邓氏为皇后。
丁酉,司空巢堪罢。十一月癸卯,大司农徐防为司空。
是岁,初复郡国上计补郎官。
十五年春闰月乙未,诏流民欲还归本而无粮食者,过所实禀之,疾病加致医药;
其不欲还归者,勿强。
二月,诏禀贷颍川﹑汝南﹑陈留﹑江夏﹑梁国﹑敦煌贫民。
江夏郡,高帝置。沔水自江别至南郡华容为夏水,过郡入江,故曰江夏。
夏四月甲子晦,日有食之。五月戊寅,南阳大风。
六月,诏令百姓□寡渔采陂池,勿收假税二岁。
秋七月丙寅,济南王错薨。
复置涿郡故安铁官。
九月壬午,南巡狩,清河王庆﹑济北王寿﹑河闲王开并从。赐所过二千石长吏以下﹑三老﹑官属及民百年者钱布,各有差。是秋,四州雨水。冬十月戊申,幸章陵,祠旧宅。癸丑,祠园庙,会宗室于旧庐,劳赐作乐。戊午,进幸云梦,临汉水而还。十一月甲申,车驾还宫,赐从臣及留者公卿以下钱布,各有差。
十二月庚子,琅邪王宇薨。
有司奏,以为夏至则微阴起,靡草死,可以决小事。
是岁,初令郡国以日北至案薄刑。
十六年春正月己卯,诏贫民有田业而以匮乏不能自农者,贷种粮。
二月己未,诏兖﹑豫﹑徐﹑冀四州比年雨多伤稼,禁沽酒。夏四月,遣三府掾分行四州,贫民无以耕者,为雇儣牛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