郡国十四雨水。
冬十月,北宫成。
丙子,临辟雍,养三老﹑五更。礼毕,诏三公募郡国中都官死罪系囚,减罪一等,勿笞,诣度辽将军营,屯朔方﹑五原之边县;妻子自随,便占着边县;父母同产欲相代者,恣听之。其大逆无道殊死者,一切募下蚕室。亡命者令赎罪各有差。凡徙者,赐弓弩衣彻。壬寅晦,日有食之,既。诏曰:“朕以无德,奉承大业,而下贻人怨,上动三光。日食之变,其灾尤大,春秋图谶所为至谴。永思厥咎,在予一人。髃司勉修职事,极言无讳。”于是在位者皆上封事,各言得失。
帝览章,深自引咎,乃以所上班示百官。诏曰:“髃僚所言,皆朕之过。人冤不能理,吏黠不能禁;而轻用人力,缮修宫宇,出入无节,喜怒过差。昔应门失守,关雎刺世;飞蓬随风,微子所叹。永览前戒,竦然兢惧。徒恐薄德,久而致怠耳。”
“应门,听政之处也。言不以政事为务,则有宣淫之心。关雎乐而不淫,思得贤人与之共化,修应门之政者也。”薛君韩诗章句曰:“诗人言雎鸠贞絜慎匹,以声相求,隐蔽于无人之处。故人君退朝,入于私宫,后□御见有度,应门击柝,鼓人上堂,退反宴处,体安志明。今时大人内倾于色,贤人见其萌,故咏关雎,说淑女,正容仪,以刺时。”
此言“微子”,未详。
北匈奴寇西河诸郡。
九年春三月辛丑,诏郡国死罪囚减罪,与妻子诣五原﹑朔方占着,所在死者皆赐妻父若男同产一人复终身;其妻无父兄独有母者,赐其母钱六万,又复其口筭。夏四月甲辰,诏郡国以公田赐贫人各有差。令司隶校尉﹑部刺史岁上墨绶长吏视事三岁已上理状尤异者各一人,与计偕上。及尤不政理者,亦以闻。是岁,大有年。为四姓小侯开立学校,置五经师。以非列侯,故曰小侯。礼记曰“庶方小侯”,亦其义也。十年春二月,广陵王荆有罪,自杀,国除。
夏四月戊子,诏曰:“昔岁五谷登衍,今兹蚕麦善收,其大赦天下。方盛夏长养之时,荡涤宿恶,以报农功。百姓勉务桑稼,以备灾害。吏敬厥职,无令愆墯。”闰月甲午,南巡狩,幸南阳,祠章陵。日北至,又祠旧宅。礼毕,召校官弟子作雅乐,奏鹿鸣,帝自御埙篪和之,以娱嘉宾。还,幸南顿,劳飨三老﹑官属。冬十一月,征淮阳王廷会平舆,征沛王辅会睢阳。十二月甲午,车驾还宫。
十一年春正月,沛王辅﹑楚王英﹑济南王康﹑东平王苍﹑淮阳王延﹑中山王焉﹑琅邪王京﹑东海王政来朝。秋七月,司隶校尉郭霸下狱死。
是岁,漅湖出黄金,庐江太守以献。时麒麟﹑白雉﹑醴泉﹑嘉禾所在出焉。十二年春正月,益州徼外夷哀牢王相率内属,于是置永昌郡,罢益州西部都尉。去洛阳七千里,在今匡州匡川县西。夏四月,遣将作谒者王吴修汴渠,自荥阳至于千乘海口。五月丙辰,赐天下男子爵,人二级,三老﹑孝悌﹑力田人三级,流民无名数欲占者人一级;□﹑寡﹑孤﹑独﹑笃□﹑贫无家属不能自存者粟,人三斛。诏曰:“昔曾﹑闵奉亲,竭观致养,仲尼葬子,有棺无旘。
丧贵致哀,礼存宁俭。今百姓送终之制,竞为奢靡。生者无担石之储,而财力尽于坟土。伏腊无糟糠,而牲牢兼于一奠。糜破积世之业,以供终朝之费,子孙饥寒,绝命于此,岂祖考之意哉!又车服制度,恣极耳目。田荒不耕,游食者觽。有司其申明科禁,宜于今者,宣下郡国。”“大罂也。”字或作“儋”,音丁甘反。
秋七月乙亥,司空伏恭罢。乙未,大司农牟融为司空。冬十月,司隶校尉王康下狱死。
是岁,天下安平,人无傜役,岁比登稔,百姓殷富,粟斛三十,牛羊被野。十三年春二月,帝耕于藉田。礼毕,赐观者食。三月,河南尹薛昭下狱死。
夏四月,汴渠成。辛巳,行幸荥阳,巡行河渠。乙酉,诏曰:“自汴渠决败,六十余岁,加顷年以来,雨水不时,汴流东侵,日月益甚,水门故处,皆在河中,漭瀁广溢,莫测圻岸,荡荡极望,不知纲纪。今兖﹑豫之人,多被水患,乃云县官不先人急,好兴它役。又或以为河流入汴,幽﹑冀蒙利,故曰左堤强则右堤伤,左右俱强则下方伤,宜任水埶所之,使人随高而处,公家息壅塞之费,百姓无陷溺之患。议者不同,南北异论,朕不知所从,久而不决。
今既筑堤理渠,绝水立门,河﹑汴分流,复其旧夡,陶丘之北,渐就壤坟,故荐嘉玉絜牲,以礼河神。东过洛汭,叹禹之绩。今五土之宜,反其正色,滨渠下田,赋与贫人,无令豪右得固其利,庶继世宗瓠子之作。”因遂度河,登太行,进幸上党。壬寅,车驾还宫。冬十月壬辰晦,日有食之。
左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