他曾为廷尉,而崔昂传说昂于天保中为廷尉卿。疑北史是。

[三] 撰别录二十卷 北史卷六六"别录"作"朝士别录"。按单称"别录"便和宋世良的宋氏别录相混。"朝士"二字不宜省。

[四] 今我出都 殿本考证云:"按上文云征入为中书令,『出』疑『入』字之□。"

[五] 后高祖书与韶云典签姓孟者极能用心何不置之目前 按北史卷八六孟业传称"业寻被谮出外,行县事"。后神武书责韶云:"典签姓孟者极能用心,何乃令出外也。"本传略去孟业出外事,所谓"何不置之目前",语无来历。必是删节原文失当所致。

[六] 仁之后为兖州 北史卷八六"兖州"上有"西"字。按下文称"刘西兖",这里"西"字不宜省。

[七] 并获赃验 诸本"赃"作"贼"。北史卷八六、册府卷六一八七四三一页"贼"作"赃"。按册府录自补本北齐书,而与北史同,知本作"赃",上云"唯不获盗赃",可证,今据改。

[八] 除南清河太守 诸本"除"下衍"琼累迁"三字,不可通,今据北史卷八六删。

[九] 零县民魏双成失牛 诸本"零"下有"陵"字。按魏书卷一○六地形志中济州南清河郡有零县,无零陵。"陵"字衍,今据地形志删。

[一○] □觊隆 诸本"觊"作"顗",北史卷八六作"觊"。按本书卷四四儒林传序称治春秋者有□觊,即□觊隆的省称,今据改。

[一一] 寻起为司直廷尉正 诸本"司"作"日",北史卷八六作"司"。按隋书卷二七百官志后齐大理寺有"司直"十人。"日"字误,今据改。

[一二] 初琼任清河太守 按前云琼为南清河太守,南清河属济州,故下文□济州刺史裴献伯酷于用法,有"刺史恶,太守善"之语,这里"清河"上当脱"南"字。

[一三] 赵州及清河南中有人频告谋反 诸本"河"上无"清"字,北史卷八六、册府卷六一八七四二八页有。按"河南中"不可通。魏书卷一二孝静纪天平元年置四中郎将,济北置南中。这里南中即指南中郎将辖区。诸本脱"清"字,今据补。

[一四] 迁左丞行徐州事 北史卷八六作"迁徐州行台左丞,行徐州事",这里略去"徐州行台"四字,便像以尚书省左丞出任行徐州事,删节失当。

[一五] 祖法寿魏书有传父翼宗 按魏书卷四三房法寿传,法寿子伯祖,伯祖子翼北史卷三九同,则法寿是房豹曾祖,这里"祖"上当脱"曾"字。"翼宗"作"翼"乃双名单称。

[一六] 未能免俗为复尔耳 诸本无"耳"字,据北史卷三九房豹传及册府卷八○七九五九五页补。

[一七] □用士人为县宰 诸本"士"作"土",殿本依北史卷八六路去病传改。按用士人为县宰,事见本书卷三八元文遥传。"土"字讹,今从殿本。

[一八] 发诏褒扬隋大业中卒于冀氏县令 北史卷八六"褒扬"下有"去病后以尉迟迥事"一句,语尚未完,显有脱文。则所谓"大业中卒于冀氏县令"者,是否去病,尚不可知。

 





第四十七卷  补列传第三十九[一]

酷吏

邸珍 宋游道 卢斐 毕义云

  夫人之性灵,禀受或异,刚柔区别,缓急相形,未有深察是非,莫不肆其情欲。至于详观水火,更佩韦弦者鲜矣。狱吏为患,其所从来久矣。自魏途不竞,网漏寰区,高祖惩其宽怠,颇亦威严驭物,使内外□官,咸知禁网。今录邸珍等以存酷吏,惩示劝励云。

  邸珍,字宝安,本中山上曲阳人也。从高祖起义,拜为长史,性严暴,求取无厌。后兼尚书右仆射、大行台,节度诸军事。珍御下残酷,□士离心,为民所害。后赠定州刺史。

  宋游道,广平人,其先自炖煌徙焉。[二]父季预,为渤海太守。游道弱冠随父在郡,父亡,吏人赠遗,一无所受,事母以孝闻。与叔父别居,叔父为奴诬以逆,游道诱令返,雪而杀之。[三]魏广阳王深北伐,请为铠曹,及为定州刺史,又以为府佐。广阳王为葛荣所杀,元徽诬其降贼,收录妻子,游道为诉得释,与广阳王子迎丧返葬。中尉郦善长嘉其气节,引为殿中侍御史,台中语曰:"见贼能讨宋游道。"

  孝庄即位,除左中兵郎中,为尚书令临淮王彧谴责,游道乃执版长揖曰:"下官谢王瞋,不谢王理。"即日诣阙上书曰:"徐州刺史元孚频有表云:『伪梁广发士卒,来图彭城,乞增羽林二千。』以孚宗室重臣,告请应实,所以量奏给武官千人。孚今代下,以路阻自防,遂纳在防羽林八百人,辞云:『疆境无事,乞将还家。』臣忝局司,深知不可。尚书令临淮王彧即孚之兄子,遣省事谢远三日之中八度逼迫,云宜依判许。臣不敢附下罔上,孤负圣明。但孚身在任,乞师相继,及其代下,便请放还,进退为身,无忧国之意。所谓不合,其罪下科。彧乃召臣于尚书都堂云:『卿一小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