而好义。父尝疾甚,荐夜祷于天,愿减己年益父寿。父绝而复苏,告其友曰:“适有神人,黄衣红帕首,恍惚语我曰:‘汝子孝,上帝命锡汝十二龄。’疾遂愈,后果十二年而卒。母沈氏病渴,语荐曰:“得瓜以啖我,渴可止。”时冬月,求于乡不得,行至深奥岭,值大雪,荐避雪树下,思母病,仰天而哭。忽见岩石间青蔓离披,有二瓜焉,因摘归奉母。母食之,渴顿止。兄孟韐早世,嫂林氏更适刘仲山。仲山尝以田鬻于荐,及死,不能葬,且无子,族以其贫,莫肯为之后。荐即以田还之,使置后,且治葬焉。州禁民死不葬者,时民贫未葬者众,畏令,悉焚柩,弃骨野中。荐哀之,以地为义阡收瘗之。有死不能敛者,复买棺以赠,人皆感焉。至大四年,其乡旱,民艰籴,荐尽出储粟赈之。有施福等十一家,饥欲死,荐闻,恻然欲济之,家粟已竭,即以己田易谷百石分给之。福等德其活己,每月朔,会佛祠为祈福。福建宣慰司上状旌之。
  郭全,辽阳人。幼丧母,哀戚如成人。及壮,父庭玉又卒,居庐三载,啜粥面墨。事继母唐古氏甚孝。唐古氏生四子,皆幼,全躬耕以养。既长娶妇,各求分财异居,全不能止,凡田庐器物,悉自取朽弊者,奉唐古氏以居,甘旨无乏。唐古氏卒,全年六十余,哀痛毁瘠,庐其墓终丧。
  又有刘德,奉元人。父娶后妻何氏,德事之如所生。家贫,佣工取直,寸钱尺帛皆上之。四弟并何出,德抚爱尤笃。年五十未娶,称贷得钱先为弟求妇,诸弟亦化其德,一门蔼然。乡里称为刘佛子。
  马押忽,也里可温氏。素贫,事继母张氏、庶母吕氏,克尽子职。
  刘居敬,大都人。年十岁,继母郝氏病,居敬忧之,恳天以求代。
  状闻,并褒表之。
  杨皞,扶风人。父清,母牛氏。牛氏尝病剧,皞叩天求代,遂痊,如是者再。后牛氏失明,皞登太白山取神泉洗之,复如故。牛氏殁,哀毁特甚。葬之日,大雨,独皞墓前后数里,密云蔽之,雨不沾土,送者大悦。葬毕,令妻卫氏家居养清,皞独庐墓上,负土为坟,蔬食水饮,终其丧。清卒,亦如之。
  丁文忠,许州偃城人,业鼓冶。母和氏疾,与弟文孝竭力调侍。母卒,文忠庐墓侧,不与妻面者三年。父贵又疾,医不能疗,文忠造车一辆,兄弟共御之,载父祷于嵩山、五台、泰安、河渎诸祠,途遇异僧遗药而愈。延祐七年,旌之。
  邵敬祖,宛丘人。父丧庐墓。母继殁,河决,不克葬,殡于城西。敬祖露宿依其侧,风雨不去。友人哀之,为缚草舍庇之,前后居庐六年,两髀俱成湿疾。至治三年,旌其家。
  其后又有永平李彦忠,父丧庐墓,八年不至家。
  茶陵谭景星,幼失父,追念之,庐其墓十年。
  亳州郭成,年七十一,母丧,食粥庐墓一年,朝夕哭临。人哀其老而能孝。
  扈铎,汴梁兰阳人。蚤孤,育于伯父。及壮,事伯父如所生。伯父老无子,铎为买妾,岁余,产一女。其妾性颇不慧,熟寐,压女死。久之,伯父卒,铎丧之甚哀。遗腹生一男,铎惩前失,告其母及妻妹护视之,己复庐户外,中夜审察,不敢安寝。弟能食,常自抱哺,与同卧起,十年不少怠。弟有疾,铎夜稽颡星斗哀祷曰:“天不伐余家,铎父子间可去一人,勿丧吾弟,使伯父无后也。”明旦,弟愈。母卒,哀毁逾礼,庐于墓侧,不理家事,宗族劝之归,铎曰:“今岁凶多盗,吾家虽贫,安知墓中无可欲乎!倘惊吾亲之灵,虽生何为!”卒守庐不去。
  孙秀实,大宁人。性刚毅,喜周人急。里人王仲和尝托秀实贷富人钞二千锭,贫不能偿,弃其亲逃去。数年,其亲思之,疾,秀实日馈薪米存问,终不乐。秀实哀之,悉为代偿,取券还其亲,复命奴控马赍金,访仲和使归,父子欢聚,闻者莫不嗟美。又李怀玉等贷秀实钞一千五百锭,度无以偿,尽还其券不征。
  复有贾进,大同人。大德九年,地震,民居多伤,且乏食,进给酒药炭米济之。每岁冬,制木绵裘数百袭衣寒者。买地为义阡,使无墓者葬之。
  李子敬,陕西三原人。嫁不能嫁者五十余人,葬不能葬者五十余丧,焚逋券四万余贯。
  有司以名闻,并旌之。
  宗杞,大都人。年十九,父内宰卒,擗踊号泣,绝而复苏,水浆不入口者三日。哀气伤心,遂成疾。伏卧床榻,犹哭不止,泪尽,继之以血。既葬,疾转甚。杞有继母,无他兄弟,度不能自起,作遗书嘱其妻杨氏曰:“汝善守志,以事吾母。”遂卒。杨氏遗腹生一男,人以为孝感,天不绝其嗣云。泰定三年,旌其门。
  赵荣,扶风人。母强氏有疾,荣割股肉啖之者三。复负母登太白山,祷于神,得圣水饮之,乃痊。后年七十五卒,荣号痛不食,三日方饮水,七日乃食粥。葬之日,白云庇其墓前后十五里,葬毕而散。荣负土成坟,庐其侧终丧。
  吴好直,华州蒲城人。父殁,事继母孝,兄弟尝求分财,好直劝谕不能止,即以己所当得,悉推与之。出从师学,淡泊三十年,无少悔。又有甄城柴郁、陈舜咨,皆能孝友,以己产分让兄弟。县令言状,并表美之。
  余丙,建德遂安人。幼丧母,泣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