六品;府判各一员,从七品。首领官:经历各一员,从八品;知事各一员,从九品;提控案牍兼管勾承发架阁各一员,蒙古译史各一人,司吏各六人,典吏各二人。又有农政司,置农政一员,正五品;农丞一员,正六品;提控一员,司吏二人。又有丰盈库,置提领一员,正八品;大使、副使各一员,正九品。
  分司农司。至正十三年正月,命中书右丞悟良哈台、左丞乌古孙良桢兼大司农卿,给分司农司印。西自西山,南至保定、河间,北至檀、顺州,东至迁民镇,凡系官地,及元管各处屯田,悉从分司农司立法募民佃种之。
  大兵农司。至正十五年,诏有水田去处,置大兵农司,招诱夫丁,有事则乘机招讨,无事则栽植播种。所置司之处,曰保定等处大兵农使司、河间等处大兵农使司、武清等处大兵农使司、景蓟等处大兵农使司。其属,有兵农千户所,共二十四处;百户所,共四十八处;镇抚司各一。
  大都督兵农司。至正十九年二月,置大都督兵农司于西京,以孛罗帖木兒领之,从其所请也。仍置分司十道,专掌屯种之事。
  茶运司。元统元年十一月,复置湖广江西榷茶都转运司。
  盐运司。至正二年十一月,中书省奉旨讲究盐法,奏准于杭州、嘉兴、绍兴、温台四处,各置检校批验所,直隶运司,专掌批验盐商引目,均平袋法称盘等事。每所置检校批验官一员,从六品;相副官一员,正七品。
  漕运司。至元二年五月,京畿都漕运司添设提调官、运副、运判各一员。至正九年,添设海道巡防官,给降正七品印信,掌统领军人水手,防护粮船。巡防官二员,相副官二员。
  防御海道运粮万户府。至正十五年七月,升台州海道巡防千户所为防御海道运粮万户府。九月,置分府于平江。
  添设兵马司。至正十年十月,中书省奏:“东南千里外,妖气见,合立兵马司四处,掌防御之职。”遂置大名兵马司、东平兵马司、济南兵马司、徐州兵马司。每司置都指挥、指挥各二员,副指挥各四员,经历、知事、提控案牍各一员,译史各二人,司吏各十二人,奏差各八人,贴书各二十四人,忽剌罕赤各三十人,司狱各一员,狱丞各一员。十一年,罢沂州分元帅府,改立兵马指挥使司。十五年十月,济宁兵马司添设副指挥二员。
  各处宝泉提举司。至正十一年十月,置宝泉提举司于河南行省及济南、冀宁等处,凡九所。江浙、江西、湖广行省各一所。十二年三月,置铜冶场于饶州路德兴县、信州路铅山州、韶州岑水,凡三处。每所置提领一员,正八品;大使一员,从八品;副使一员,正九品;流官内铨注。直隶宝泉提举司,掌浸铜事。
  湖南道宣慰使司都元帅府。至元元年六月奏准,湖南道宣慰使司兼都元帅府,总领所辖路分镇守万户军马。
  邦牙等处宣慰使司都元帅府,至元四年十二月置。先是,以缅地处云南极边,就立其酋长为帅,三年一贡方物。至是来贡,故改立官府以奖异之。
  永昌等处宣慰使司都元帅府。至正三年七月,中书省奏:“阔端阿哈所分地方,接连西番,自脱脱木兒既没之后,无人承嗣。达达人口头匹,时被西番劫夺杀伤,深为未便。”遂定置永昌等处宣慰使司都元帅府以治之,置宣慰使三员、同知二员、副使二员。首领官:经历、知事、照磨各一员,令史十人,蒙古译史四人,知印二人,怯里马赤一人,奏差八人,典吏二人。
  山东东西道宣慰使司都元帅府,至正六年十二月改立,掌开设屯田、屯驻军马之事。
  荆湖北道宣慰使司都元帅府。至正十一年十一月奏准,荆湖北道宣慰使司兼都元帅府。
  浙东宣慰司。至正十二年正月,添设宣慰使一员、同知一员、都事二员。
  淮东等处宣慰使司都元帅府,至正十五年二月置。统率濠泗义兵万户府,并洪泽等处义兵。招诱富民,出丁壮五千名者为万户,五百名者为千户,一百名者为百户,降宣敕牌面与之,命置司于泗州天长县。
  兴元等处宣慰使司都元帅府,至正十五年十二月置。
  江州等处宣慰使司都元帅府,至正十六年九月奏准,宣慰使都元帅廷授,佐贰僚属,命江西行省平章政事道童、火你赤承制署之。
  河南宣慰司。至正十九年十月,罢洛阳招讨军民万户府,置宣慰司,以张俊为宣慰使。
  东路都蒙古军都元帅府,至正八年正月置。
  分元帅府。至正八年十二月,以福建盗起,诏汀、漳二州立分元帅府,以讨捕之。十一月,命买列的开分元帅府于沂州,以镇御东海群盗。十一年正月,湖南宝庆路置分元帅府,又置宝武分元帅府。三月,置山东分元帅府于登州,提调登、莱、宁海三州三十六处海口事。十二年二月,置安东、安丰二处分元帅府。
  水军元帅府。至正二十六年二月,置河淮水军元帅府于孟津县。
  绍熙军民宣抚司。至元四年,因监察御史言:“四川在宋时,有绍熙一府,统六州、二十县、一百五十二镇。近年雍、梁、淮甸人民,见彼中田畴广阔,开垦成业者,凡二十余万户。”省部议定,遂奏准置绍熙等处军民宣抚司。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