素白琉璃砖瓦,隶少府监。至元十三年置。其属三:
  南窑埸,大使、副使各一员。中统四年置。
  西窑埸,大使、副使各一员。至元四年置。
  琉璃局,大使、副使各一员。中统四年置。
  凡山采木提举司,秩从五品,掌采伐车辆等杂作木植,及造只孙系腰刀把诸物。达鲁花赤、提举各一员,并从五品;同提举一员,正七品;副提举一员,正八品;吏目一员,司吏六人。至元十四年置。
  上都采山提领所,秩从八品,提领、副提领、提控各一员。至元九年,以采伐材木,炼石为灰,征发夫匠一百六十三户,遂置官以统之。
  凡山宛平等处管夫匠所,提领二员,同提领二员,管领催车材户提领一员。至元十五年置。
  器备库,秩从五品,提点一员,从五品;大使一员,从六品;副使二员,正七品;直长四员,正八品,掌殿阁金银宝器二千余事。至元二十七年置。
  甸皮局,秩正七品,大使一员,管匠三十余户。至元七年置。十四年,始定品秩。二十一年,改隶留守司。岁办熟造红甸羊皮二千有奇。
  上林署,秩从七品,署令、署丞各一员,直长一员,掌宫苑栽植花卉,供进蔬果,种苜蓿以饲驼马,备煤炭以给营缮。至元二十四年置。
  养种园,提领二员,掌西山淘煤,羊山烧造黑白木炭,以供修建之用。中统三年置。
  花园,管勾二员,掌花卉果木。至元二十四年置。
  苜蓿园,提领三员,掌种苜蓿,以饲马驼膳羊。
  仪鸾局,秩正五品,掌殿庭灯烛张设之事,及殿阁浴室门户锁钥,苑中龙舟,圈槛珍异禽兽,给用内府诸宫太庙等处祭祀庭燎,缝制帘帷,洒扫掖庭,领烛剌赤、水手、乐人、禁蛇人等二百三十余户。轮直怯薛大使四员,正五品;副使二员,从六品;直长二员,正八品;都目一员,书吏二人,库子一人。至元十一年置局,秩正七品。二十三年,升正五品。至大四年,仁宗御西宫,又别立仪鸾局,设置亦同。延祐七年,增大使二员,以宦者为之。领四提领所:
  烛剌赤,提领八员,提控四员。
  水手,提领二员。
  针工,提领一员。
  蜡烛局,提领一员。
  木场,提领一员,大使一员,副使一员,掌受给营造宫殿材木。至元四年,置南东二木场。十七年,并为一场。
  大都路管领诸色人匠提举司,秩从五品,掌大都诸色匠户理断昏田词讼等事。提举一员,从五品;同提举一员,正七品;副提举一员,正八品;吏目一人,司吏二人。中统四年,置人匠奥鲁总管府,秩从四品。至元十二年,改提举司。十五年,兼管采石人户,秩如旧。
  真定路、东平路管匠官,秩从七品,每路大使一员,副使一员。中统四年置。
  保定路、宣德府管匠官,秩从七品。保定大使一员,副使一员,管匠官一员;宣德二员。中统四年置。
  大名路管匠官,秩从七品,大使一员,管匠官三员。中统四年置。
  晋宁、冀宁、大同、河间四路管匠官,秩从七品,每路大使、副使各一员。中统四年置。
  收支库,秩正九品,掌受给营缮,提点一员,大使一员,副使二员,直长二员,库子二人。至元四年置。
  诸色库,秩从八品,掌修内材木,及江南征索异样木植,并应办官寺斋事,大使一员,副使一员,司库二人。至大四年置。
  太庙收支诸物库,秩从八品,大使、副使各一员,司库四人。至治二年,以营治太庙始置。
  南寺、北寺收支诸物二库,秩从七品,提领、大使各一员,副使二员,司库之属凡十人。至治元年,以建寿安山寺始置。
  广谊司,秩正三品。司令二员,正三品;同知二员,正四品;副使二员,正五品;判官二员,正六品;经历、知事各二员,照磨一员。总和顾和买、营缮织造工役、供亿物色之务。至元十四年,改覆实司辨验官,兼提举市令司。大德五年,又分大都路总管府官属,置供需府。至顺二年罢之,立广谊司。
  武备寺,秩正三品,掌缮治戎器,兼典受给。卿四员,正三品;同判六员,从三品;少卿四员,从四品;丞四员,从五品;经历、知事各一员,照磨兼提控案牍一员,承发架阁库管勾一员,辨验弓官二员,辨验筋角翎毛等官二员,令史十有三人。至元五年,始立军器监,秩四品。十九年,升正三品。二十年,立卫尉院。改军器监为武备监,秩正四品,隶卫尉院。二十一年,改监为寺,与卫尉并立。大德十一年,升为院。至大四年,复为寺,设官如旧。其所辖属官,则自为选择其匠户之能者任之。
  寿武库,秩从五品,提点二员,从五品;大使二员,正六品;副使四员,正七品;库子一十人。至元十年,以衣甲库改置。
  利器库,秩从五品,提点三员,大使二员,副使三员,秩品同寿武库,库子一十人。至元五年,始立军器库。十年,通掌随路军器,改利器库。
  广胜库,秩从五品,掌平阳、太原等处岁造兵器,以给北边征戍军需。达鲁花赤一员,大使、副使各一员,库子一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