牙、树羽、璧翣、流苏之制,并与钟同。元初,磬亦用宋、金旧器。至元中,始采泗滨灵壁石为之。
  丝部
  琴十,一弦、三弦、五弦、七弦、九弦者各二。斫桐为面,梓为底,冰弦,木轸,漆质,金徽,长三尺九寸。首阔五寸二分,通足中高二寸七分,旁各高二寸;尾阔四寸一分,通足中高二寸,旁各高一寸五分。俱以黄绮夹囊贮之。琴卓髹以绿。
  瑟四,其制,底面皆用梓木,面施采色,两端绘锦,长七尺。首阔尺有一寸九分,通足中高四寸,旁各高三寸;尾阔尺有一寸七分,通足中高五寸,旁各高三寸五分。硃丝为弦,凡二十有五,各设柱,两头有孔,疏通相连,以黄绮夹囊贮之。架四,髹以绿,金饰凤首八。
  竹部
  箫二,编竹为之,每架十有六管,阔尺有六分。黑枪金鸾凤为饰,鍮石钉铰。以黄绒紃维于人项,左右复垂红绒绦结。架以木为之,高尺有二寸,亦号排箫,韬以黄囊。
  笛一,断竹为之,长尺有四寸,七孔,亦号长笛。缠以硃丝,垂以红绒绦结,韬以黄囊。
  籥二,制如笛,三孔。缠以硃丝,垂以红绒绦结,韬以黄囊。
  篪二,髹色如桐叶,七孔。缠以硃丝,垂以红绒绦结,韬以黄囊。
  匏部
  巢笙四,和笙四,七星匏一,九曜匏一,闰余匏一,皆以斑竹为之。玄髹底,置管匏中,施簧管端,参差如鸟翼。大者曰巢笙,次曰和笙,管皆十九,簧如之。十三簧者曰闰余匏,九簧者曰九曜匏,七簧者曰七星匏,皆韬以黄囊。
  土部
  埙二,陶土为之,围五寸半,长三寸四分,形如称锤,六孔,上一,前二,后三,韬以黄囊。
  革部
  搏拊二,制如鼓而小,中实以糠,外髹以硃,绘以绿云,系以青绒绦。两手用之,或搏或拊,以节登歌之乐。
  木部
  柷一,以桐木为之,状如方桶,绘山于上,髹以粉,旁为圆孔,纳椎于中。椎以杞木为之,撞之以作乐。
  敔一,制以桐木,状如伏虎,彩绘为饰,背有二十七鉏铻刻,下承以盘。用竹长二尺四寸,破为十茎,其名曰籈,栎其背以止乐。
  宫县乐器
  金部
  镈钟十有二虡,虡一钟,制视编钟而大,依十二辰位特县之,亦号辰钟。笋虡硃髹、涂金,彩绘飞龙,跗东青龙,西白虎,南赤豸,北玄麟,素罗五色流苏。余制并与编钟同。
  编钟十有二虡,虡十有六钟,制见《登歌》。此下乐器制与《登歌》同者,皆不重载。
  石部
  编磬十有六虡,虡十有二磬,制见《登歌》。笋虡与镈钟同。
  丝部
  琴二十有七,一弦者三,三弦、五弦、七弦、九弦者各六。
  瑟十有二。
  竹部
  箫十,籥十,篪十,笛十。
  匏部
  巢笙十。
  竽十,竹为之。与巢笙皆十九簧,惟指法各异。
  七星匏一,九曜匏一,闰余匏一。
  土部
  埙八。
  革部
  晋鼓一,长六尺六寸,面径四尺,围丈有二尺,穹隆者居鼓面三之一,穹径六尺六寸三分寸之一,面绘云龙为饰,其皋陶以硃髹之,下承以彩绘趺座,并鼓高丈余。在郊祀者,鞔以马革。
  树鼓四,每树三鼓。其制高六尺六寸,中植以柱,曰建鼓。柱末为翔鹭,下施小圆轮。又为重斗,方盖,并缭以彩绘。四角有竿,各垂璧翣流苏,下以青狻猊四为趺。建旁挟二小鼓,曰鞞、曰应,树乐县之四隅。踏床、鼓桴,并髹以硃。
  雷鼓二,制如鼓而小,鞔以马革,持其柄播之,旁耳自击,郊祀用之。
  雷鼗二,亦以马革鞔之,为大小鼓三,交午贯之以柄,郊祀用之。
  路鼓二,制如雷鼓,惟非马革,祀宗庙用之。
  路鼗二,其制为大小二鼓,午贯之,旁各有耳,以柄摇之,耳往还自击,不以马革,祀宗庙用之。
  木部
  柷一,敔一。
  节乐之器
  麾一,制以绛缯,长七尺,画升龙于上,以涂金龙首硃杠县之。乐长执之,举以作乐,偃以止乐。
  照烛二,以长竿置绛罗笼于其末,然烛于中。夜暗,麾远难辨,乐正执之,举以作乐,偃以止乐。
  文舞器
  纛二,制若旌幢,高七尺,杠首刻象牛首,下施硃缯盖为三重,以导文舞。
  籥六十有四,木为之。象籥之制,舞人所执。
  翟六十有四,木柄,端刻龙首,饰以雉羽,缀以流苏,舞人所执。
  武舞器
  旌二,制如纛,杠首栖以凤,以导武舞。
  干六十有四,木为之,加以彩绘,舞人所执。
  戚六十有四,制若剑然,舞人所执。《礼记注》:“戚,斧也。”今制与古异。
  金錞二,范铜为之,中虚,鼻象狻猊,木方趺。二人举錞,筑于趺上。
  金钲二,制如铜盘,县而击之,以节乐。
  金铙二,制如火斗,有柄,以铜为匡,疏其上如铃,中有丸。执其柄而摇之,其声铙铙然,用以止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