郡,建都于此。初立元昌路,后改转运和林使司,前后五朝都焉。太宗乙未年,城和林,作万安宫。丁酉,治迦坚茶寒殿,在和林北七十余里。戊戌,营图苏胡迎驾殿,去和林城三十余里。  世祖中统元年,迁都大兴,和林置宣慰司都元帅府。后分都元帅府于金山之南,和林止设宣慰司。至元二十六年,诸王叛兵侵轶和林,宣慰使怯伯等乘隙叛去。二十七年,立和林等处都元帅府。大德十一年,立和林等处行中书省,以淇阳王月赤察兒为右丞相,太傅答剌罕为左丞相,罢和林宣慰司都元帅府,置和林总管府。至大二年,改行中书省为行尚书省。四年,罢尚书省,复为行中书省。皇庆元年,改岭北等处行中书省,改和林路总管府为和宁路总管府。至元二十年,令西京宣慰司送牛一千,赴和林屯田。二十二年,并和林屯田入五条河。三十年,命戍和林汉军四百,留百人,余令耕屯杭海。元贞元年,于六卫汉军内拨一千人赴青海屯田。北方立站帖里干、木怜、纳怜等一百一十九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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志第十一 地理二
  辽阳等处行中书省,为路七、府一,属州十二,属县十。徒存其名而无城邑者,不在此数。本省计站一百二十处。
  辽阳路,上。  唐以前为高句骊及渤海大氏所有。梁贞明中,阿保机以辽阳故城为东平郡。后唐升为南京。石晋改为东京。金置辽阳府,领辽阳、鹤野二县;后复改为东京,宜丰、澄、复、盖、沈、贵德州、广宁府、来远军并属焉。元初废贵德、澄、复州、来远军,以广宁府、婆娑府、懿州、盖州作四路,直隶省。至元六年,置东京总管府,降广宁为散府隶之。十五年,割广宁仍自行路事,直隶省。十七年,又以婆娑府、懿州、盖州来属。二十四年,始立行省。二十五年,改东京为辽阳路,后废婆娑府为巡检司。户三千七百八,口三万三千二百三十一。壬子年抄籍数。  领县一、州二。
  县一
  辽阳。下。倚郭。至元六年,以鹤野县、警巡院入焉。
  州二
  盖州,下。  初为盖州路。至元六年,并为东京支郡,并熊岳、汤池二县入建安县。八年,又并建安县入本州。
  懿州,下。  初为懿州路。至元六年为东京支郡,所领豪州及同昌、灵山二县省入顺安县,入本州。
  广宁府路,下。  金为广宁府。元封孛鲁古歹为广宁王,旧立广宁行帅府事;后以地远,迁治临潢,立总管府。至元六年,以户口单寡,降为东京路总管府属郡。十五年,复分为路,行总管府事。有医巫闾山为北镇,在府城西北二十里。至顺钱粮户数四千五百九十五。  领县二:
  闾阳,下。初立千户所,至元十五年,以户口繁夥,复立行千户所。后复为闾阳县。  望平。至元六年,省钟秀县入焉。十五年,为望平军民千户所,今复为县。
  肇州。按《哈剌八都鲁传》至元三十年,世祖谓哈剌八都鲁曰:“乃颜故地曰阿八剌忽者产鱼,吾今立城,而以兀速、憨哈纳思、乞里吉思三部人居之,名其城曰肇州,汝往为宣慰使。”既至,定市里,安民居,得鱼九尾皆千斤来献。又《成宗纪》元贞元年,立肇州屯田万户府,以辽阳行省左丞阿散领其事。而《元一统志》与《经世大典》皆不载此州,不知其所属所领之详。今以广宁为乃颜分地,故府注于广宁府之下。乃颜,孛鲁古歹之孙也。
  山北辽东道肃政廉访司
  大宁路,上。  本奚部,唐初其地属营州,贞观中奚酋可度内附,乃置饶乐郡。辽为中京大定府。金因之。元初为北京路总管府,领兴中府及义、瑞、兴、高、锦、利、惠、川、建、和十州。中统三年,割兴州及松山县属上都路。至元五年,并和州入利州为永和乡。七年,兴中府降为州,仍隶北京,改北京为大宁。二十五年,改为武平路,后复为大宁。户四万六千六,口四十四万八千一百九十三。壬子年数。  领司一、县七、州九。
  录事司。初置警巡院,至元二年,改置录事司。
  县七
  大定,下。中统二年,省长兴入焉。  龙山,下。初属大定府。至元四年,属利州,后复来属。  富庶,下。至元三年,省入兴中州,后复置。  和众,下。  金源,下。  惠和,下。  武平。下。
  州九
  义州。下。
  兴中州,下。  元初因旧为兴中府,后省。至元七年,又降府为州。
  瑞州。下。至元二十三年,伯颜奏准以唆都、哈等拘收户计,种田立屯于瑞州之西,拨濒海荒闲地及时开耕,设打捕屯田总管府,仍以唆都、哈等为屯田官。
  高州。下。
  锦州。下。
  利州。下。
  惠州。下。
  川州。下。
  建州。下。
  东宁路,本高句骊平壤城,亦曰长安城。汉灭朝鲜,置乐浪、玄菟郡,此乐浪地也。晋义熙后,其王高琏始居平壤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