姓,动之以仁义,行之以礼让,《司马法》是其遗事也。自春秋出至於战国,出奇设伏,变诈之兵并作。汉兴,张良、韩信序次兵法,凡一百八十二家,删取要用,定著三十六家。
又《刑法志》曰:自黄帝有涿鹿之战以定火灾,颛顼有共工之阵以定水灾。唐虞之际,至治之极,犹流共工,放欢兜,窜三苗,殛鲧,然後天下服。夏有甘扈之誓,殷、周以兵定天下矣。天下既定,戢藏干戈,教以文德,而犹立司马之官,设六军之众,因井田而制军赋焉。天子畿方千里,提封百万井,出军赋六十四万井,戎马四万匹,兵车万乘,故称万乘之主。戎马车徒干戈素具,春振旅以郏夏拔舍以苗,秋治兵以荆冬大阅以狩,皆以农隙以讲武事焉。连师比年简车,卒正三年简徒,群牧五载大简车徒,此先王为国立武足兵之大略也。
又曰:以仁义绥民者,无敌於天下也。至於齐桓、晋文之兵,可谓入其域而节制矣。然犹未本仁义之大统也。故魏、秦之武,锐不可以当桓、文之节制;桓、文之节制不可以当汤、武之仁义。故曰:善师者不阵,善阵者不战,善战者不败,善败者不亡。
又曰:夫文德者,帝王之利器;威武者,文德之辅助也。夫文之所加者深,则武之所服者大;德之所施者博,则威之所制者广。三代之盛,至於刑措兵寝者,以其本末有序,帝王之所极功也。
又曰:魏相曰:“救乱诛暴谓之义兵;敌加於己,不得已而起,谓之应兵;争忿小故不胜愤怒者谓之忿兵;利人土地货宝者谓之贪兵;恃国家之大、矜人民之众,谓之骄兵。
又曰:晁错上书云:”丈五之沟,堑车之水,(堑音子廉反。)陵阜崎岖,积石相接,此步兵之地,车骑五不当一。平原广泽,漫衍相属,此车骑之地,步兵十不当一。候视相及,川谷分限,此弓弩之地,刀苋不当一。草木蒙茏,枝叶蔚茂,此矛之地,长戟三不当一。穹崇险隘,阻厄相视,此刀苤地,弓弩二不当一。
《老子》曰:师之所处,荆棘生焉。大军之後,必有凶年。
又曰:兵者,不祥之器,非君子之器,不得已而用之。
又曰:是以君子居则贵左,故吉事尚左,丧事居右。是以偏将军处左,上将军处右。战胜,以丧礼处之也。
又曰:善为士者不武,善战者不怒。
又曰:天下有道,却走马以粪;天下无道,戎马生於郊。
又曰:以政治国,以奇用兵。
《六韬》曰:用兵之道,使如疾雷,令民不及掩耳,卒电不暇瞑目。
《古司马兵法》曰:古者,以义理之谓之正,(治民、用兵、止乱、讨暴,必以义也。)正不获意则权,权出於战,不出於仁也。(分不均、求不胜谓之不获意。权,锤也,平轻重而为之功。以死易生,以危为宁,反复往来而以诈成,故曰不出於仁也。)是故杀人安人,杀之可也。(以杀止杀,可以生也。)攻其国,爱其民,攻之可也。(除民乱以去君害。)以战去战,虽战可恃也。故仁见亲,义见悦,智见恃,勇见方,信见信。(将有五材,民亲悦恃方而信之。)故内得爱焉,所以守也。外得威焉,所以战也。(利加於人则守固,威加於敌人则战胜也。)
又曰:战道不违时,不历民病,所以爱吾民也。(春夏兴师为违时。春兴师虏五希夏兴师伤人民。故役不逾时,寒暑不易服,饥疫不行,所以爱民也。)不加丧,不因凶,所以爱夫其人也。(敌有丧、饥、疫不加兵,爱彼民如己民。)冬夏不兴师,所以兼爱彼民也。(大寒甚暑,吏士懈倦。)故国虽大,好战必亡;天下虽平,忘战必危。
又曰:天下既平,天子大凯。春矍稂荆诸侯振旅,秋治兵,所以不忘战也。
又曰:古者逐奔不过百步,纵绥不过三舍,是以明其礼也。不穷不能,而哀怜伤痛,是以明其仁也。成列而鼓,是以明其信也。争义不争利,是以明其义也。又能舍服,是以明其勇也。知始知终,是以明其智也。六德以时合教,以为民纪者,古之道也,自古之政也。(仁、义、勇、智、信,民之本,随时而施,为民纲纪,古之所传政道也。)
又曰:先王之治,顺天之道,设地之宜,官民之德,而正名治物。(正者,正官名也。名正则可治之。)立国辨职,(立国治民,分守境界,各任其职也。)以爵分禄。(以爵位尊卑,职其禄秩也。)诸侯悦怀,海外来服,(服从已也。)狱弭而兵寝,圣德之治也。
又曰:有虞氏不赏不罚,而民可用,至德也。夏后赏而不罚,至教也;殷罚而不赏,至威也;周以赏罚,德衰也。赏不逾时,欲民速得为善之利也;罚不迁列,欲民睹不善之害也。(赏功不移晷,罚恶不列,所以劝善惩恶欲疾速者也。)
又曰:夏后正其德也,未用兵之刃,故其兵不杂。(设军不阵,敌服,故不用五兵。)殷,义也,始用兵之刃矣。(阵而不战。)周,力也。尽用兵之刃矣。(周不及虞夏之教,讨暴征乱战后胜。)夏赏於朝,贵善也(以德化也。)。殷戮於市,威不善也。(以刑禁也。)周赏於朝,戮於市,劝君子,惧小人也。(以赏进,以罚禁。)三王章其德,一也。(三王皆道德,文武随而施之,其致一也。)
又曰:凡战,宽而观其虑,(宽者,先以单弱示不能,以示敌变化,虑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