祖孙部汇考
尔雅
释亲
父之考为王父父之妣为王母
注
加王者尊之
王父之考为曾祖王父王父之妣为曾祖王母
注
曾犹重也
曾祖王父之考为高祖王父曾祖王父之妣为高祖
王母
注
高者言最在上
父之世父叔父为从祖祖父父之世母叔母为从祖
祖母
注
从祖而别世统异故
又
子之子为孙
注
孙犹后也
孙之子为曾孙
曾孙之子为元孙
注
元者言亲属微昧也
元孙之子为来孙
注
言有往来之亲
来孙之子为孙
注
后也汲冢竹书曰不之孙
孙之子为仍孙
注
仍亦重也
仍孙之子为云孙
注
言轻远如浮云
汉刘熙释名
释亲属
祖祚也祚物先也又谓之王父王也家中所归往
也王母亦如之
曾祖从下推上祖位转增益也
高祖高皋也最在上皋□诸下也
又
孙逊也逊遁在后生也
曾孙义如曾祖也
元孙元悬也上悬于高祖最在下也
元孙之子曰来孙此在无服之外其意□远呼之乃
来也
来孙之子曰昆孙昆贯也恩情转远以礼贯连之耳
昆孙之子曰仍孙以礼仍有之耳恩意实远也
仍孙之子曰云孙言去己远如浮云也皆为早娶晚
死寿考者言也
又
父之世叔父母曰从祖父母言从己亲祖别而下也
亦言随从己祖以为名也
祖孙部总论
礼记
曲礼
礼曰君子抱孙不抱子此言孙可以为王父尸子不
可以为父尸
陈
注
吕氏曰抱孙不抱子古礼经语也曾子问曰孙
幼则使人抱之抱孙之为言生于孙幼且明尸必
以孙以昭穆之同也古之祭祀必有尸尸神象也
主人之事尸以子事父也尸必筮求诸神而不敢
专也
又
逮事父母则讳王父母不逮事父母则不讳王父母
陈
注
庶人父母早死不闻父之讳其祖故亦不讳其
祖有庙以事祖者则不然也
曾子问
曾子问曰祭必有尸乎若厌祭亦可乎孔子曰祭或
丧者必有尸尸必以孙孙幼则使人抱之无孙则取
于同姓可也祭殇必厌盖弗成也祭成丧而无尸是
殇之也
陈
注
曾子之意疑立尸而祭无益死者故问祭时必
合有尸乎若厌祭亦可乎盖祭初阴厌尸犹未入
祭终而阳厌在尸既起之后是厌祭无尸也孔子
言成人威仪具备必有尸以象神之威仪所以祭
成人之丧者必有尸也尸必以孙以昭穆之位同
也取于同姓亦谓孙之等列也祭殇者不立尸而
厌祭以其年幼少未能有成人之威仪不足可象
故不立尸也若祭成人而无尸是以殇待之矣
郊特牲
卜郊受命于祖庙作龟于祢宫尊祖亲考之义也
又
万物本乎天人本乎祖此所以配上帝也郊之祭也
大报本反始也
内则
凡父在孙见于祖祖亦名之礼如子见父无辞
陈
注
应氏曰辞者夫妇所以相授受也祖尊故有其
礼而无其辞
大
全
父在谓祖在也据子之文称之故
曰父尔以祖名之而不以父者家事统于尊故也
丧服小记
祖父卒而后为祖母后者三年
陈
注
适孙无父既为祖三年矣今祖母又死亦终三
年之制盖祖在而丧祖母则如父在而为母期也
子死则孙为后故以为后者言之
杂记
男子附于王父则配女子附于王母则不配
陈
注
男子死而附祖者其祝辞云以某妃配某氏是
并祭王母也未嫁之女及嫁未三月而死归葬女
氏之党者其附于祖母者惟得祭祖母不祭王父
也故云附于王母则不配盖不言以某妃配某氏
耳有事于尊者可以及卑有事于卑者不敢援尊
也
祭统
夫鼎有铭铭者自名也自名以称扬其先祖之美而
明着之后世者也为先祖者莫不有美焉莫不有恶
焉铭之义称美而不称恶此孝子孝孙之心也唯贤
者能之
铭者论撰其先祖之有德善功烈勋劳庆赏声名列
于天下而酌之祭器自成其名焉以示先祖者也显
扬先祖所以崇孝也身比焉顺也明示后世教也
陈
注
祭器鼎彝之属自成其名者自成其显扬先祖
之孝也比次也谓己名次于先祖之下也顺无所
违于礼也示后世而使子孙效其所为则是教也
又
古之君子论撰其先祖之美而明着之后世者也以
比其身以重其国家如此子孙之守宗庙社稷者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