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年
谕监试御史奏章兼书满汉字着带笔帖式
  是年议准各省刑名事件分道御史与掌道管
  理一同稽核
  是年题准掌河南道满御史亦论俸次请
旨掌管二年一换
  是年议准巡城满洲汉军御史亦照例六个月
  更换一次
  又议准京畿道差满汉御史俱六个月更换一
  次
  又议准巡抚事务殷繁盐差势难兼理仍差御
  史巡视
  是年题准凡盐差随带笔帖式一员
  又题准旧差报满日遴遣承差迎接新任及衙
  役出入署中俱行严禁各差御史不许额外多
  带家人到任后亦不许诸人妄行出入衙署其
  四差驻札多在冲津过往亲朋官长往来交际
  概行停止
  又题准鼓厅系伸理冤枉之事令满汉御史各
  一员论俸题差六个月一换汉军监察御史应
  入满御史内论俸差遣所收词状各该任内完
  结有卷案可查者限二十日无卷案可查者限
  十日完结令河南道按日稽查具题其议结事
  件俱造满汉清册存案
  又题准失火致伤人命者杖一百交该城照律
  发落
  康熙十五年
大清会典康熙十五年题准巡城满洲汉军汉御史
  俱一年一次更差
  又题准寺庙庵观内有妇女违禁烧香行走者
  责令查拿
  康熙十六年
大清会典康熙十六年
谕凡各衙门审理事件须速为完结照注销钦件例
  定限每月造册赴都察院稽察
  又题准内而部院外而督抚具题并科抄事件
  俱造册移送都察院并六道以便稽察
  是年议准巡盐四差御史有不病商民查出盐
  务隐匿情弊多得课银以济国赋者回道考核
  得实从优议叙
  又议准习汉文满洲御史及汉御史巡盐不必
  差笔帖式随往不习汉文满洲御史仍带满汉
  文笔帖式一员
  康熙十七年
大清会典康熙十七年议准各省关系三法司具题
  事件一揭送都察院一揭送该道以便移会公
  议至别项具题事止送都察院及河南道各一
  揭以便稽察
  康熙十八年
上谕九卿詹事科道自古设立台省原系朝廷耳目
  之官上之则匡过陈善下之则激浊扬清务求
  知无不言言无不尽乃称厥职近见直言谠论
  者不过几人徇私好名者不可胜数朕自临御
  以来略知此情每期言路诸臣化其偏私实陈
  得失辅登上理顷有以风闻请者试约略论之
  如今之章奏已见施行者虽不明言为风闻何
  尝不是风闻今若开风闻之条使言事者果能
  奉公无私知之既确言之当理即当敷陈何必
  名为风闻方入告也傥生事之小人恃为可以
  风闻但知己之好恶必致擅作威福以行其私
  彼言之者既无确见听之者安能问其是非故
  曰无稽之言勿听弗询之谋勿庸正所以诫言
  之无据谋之自专也况天下之大臣民之众导
  之以理晓之以法待臣下须宽仁有容不因细
  事而即黜之所以体群工也用人则随才器使
  无求全责备之心盖以人材有不齐也若关天
  下之重朋党徇私之情皆国家可参可言之大
  事不但科道而已有志之臣民概可以言之何
  在区区风闻之言能敛戢奸贪之志气哉治国
  家者在有治人不患无治法尔康熙十八年八
  月二十六日
上谕九卿科道今将科道两衙门本章情弊无益国
  计民生之处一一讲究卿等必有至公之众论
  以佐朕意卿等但有所见即直言不可隐讳自
  古设立科道原系朝廷耳目之官务求知无不
  言言无不尽方称其职今每见直言谠论者不
  过几人徇私好名者不可胜数即如科道条陈
  一事部议妥确奉旨准行又有科道官言其不
  可者今日之所谓是明日又转而为非朝更夕
  改部院至于督抚有司不知今日之事或行二
  三日而即更或行数月而即更茫无成宪难取
  信于天下岂治道至理哉举其大概如举才能
  一事是因人材不一有能理繁者有有操守者
  有练习其事者自古选贤任能治之大道与论
  俸不同其法未尝不善即
世祖皇帝时亦曾有谕常行选择之条偶有徇私作弊
  之人将不肖寡廉者荐之因一人而其法遂坏
  自朕亲政以来如盐差关差数行更换以后条
  陈不知又改几次也又如户部销g钱粮一事
  因督抚所报不合时价故部议驳回而科道辄
  有言者以为督抚地方大臣断无虚估价值肥
  己行私凡有销算皆不应驳查及部议径准督
  抚之销算不行再驳则科道又以督抚冒破钱
  粮一束草原价若干开销若干一石豆原价若
  干开销若干不特草豆为然凡马匹等项事事
  皆有虚冒部中不行详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