而手实卒罢民赖以少安凡今执政所
欲必行者青苗助役市易保甲而已其他犹可以庶
几万一或者又以为明公将老矣若犹有所争则其
请老也难此又轼之所不识也使明公之言幸而听
屈己少留以全两路之民何所不可不幸而不听是
议不中意其于退也尤易矣愿少留意轼一郡守也
犹以为职之所当忧而冒闻于左右明公其得巳乎
  封还解盐专置使状     范祖禹
准中书省录黄尚书省到白札子勘会陕西制置解
盐司元专设官总领后来方令转运使一员兼管是
致职务不专有害抄法契勘茶事司河北籴便司已
罢转运司兼领七月八日得画三省同奉圣旨依旧
差官专充制置解盐使更不令转运使副兼领者右
臣伏见仁宗庆历中以范宗杰为制置解盐使行禁
推法公私大受其弊于是范祥请变盐法至八年乃
以祥为陕西提点刑狱兼制置解盐事尽革宗杰之
弊课入亦增祥初建议当时论者争以为非而韩琦
包拯等皆以祥法为便请久任祥以专其事乃擢祥
为陕西转运使及李三代祥官课遂损嘉佑中张方
平包拯请复用祥祥之盐法至今称之及祥卒薛向
继其后祥与向皆号为能言利丰财之臣然皆提转
兼领祥之再使虽尝专领后卒归之转运使由此观
之盐事修举在于得人不在置使也今诚得如祥向
者而主之亦何必专若不得人虽专无益自仁宗嘉
佑以来不置此使已数十年今一旦复之设官置使
别为一司公私先已有劳费权轻则不足以动州县
重则是又增一监司州县承□不无烦扰又提转之
外别置使者以主财利无不好相侵夺各求自便此
人情之常也神宗熙宁中留意马政置监牧使数年
而罢盖监司之外又置使则为□长事理不安故不
能久且治道贵于简便纲领尤不欲众多也东西海
盐不为不多然提刑司亦兼盐事解池盐在陕西转
运使止一事尔若须置使则东南盐亦当设官矣若
每事专设官则转运司遂无所用尚何以主钱谷为
职哉茶事司本起于李祀刘佐陆师闵之徒征利而
为之议者皆以为非朝廷以熙河边用不得已而存
之此不足为法也夫解盐利害非臣所知止以祖宗
之旧及事理言之恐不必专设官今陕西有都转运
使转运使副判官提点刑狱皆可以随资序用今若
选择知盐事者一人为盐司使之兼领亦岂敢不举
职若再置转运司于抄法有害则提刑兼领亦范祥
故事虽增监司一员有愈于别置使之烦也古者利
不百不变常朝廷方省官惜费苟无大利害则不若
且如其故便臣愚窃谓作事谋始所宜慎重故未敢
行伏望圣慈更与大臣详酌所有录黄谨具封还
  再封还解盐置使状      前人
右臣窃以置官不如议法议法不如择人法者人之
所为也官者法之所行也故事之利害择人为先苟
不得人虽有良法亦无所施或反为害虽改置官司
无益也仁宗时范祥献盐法庆历四年遣祥与陕西
转运使议其事至八年乃以祥为点刑狱使推行之
言者争以为不便皇佑二年遣包拯往视之还言便
三年又召祥与三司官议乃擢祥转运使至和中罢
至嘉佑三年张方平包拯请复用祥乃以为制置使
自初献议至此十五年方委以总领其慎重如此之
至也盖祥有已试之效故不使兼他职以尽其能此
乃先得其人而设官也自祥卒后皆转运使副兼之
熙宁二年以解盐判官李师锡为转运判官自此不
除解盐判官以永兴军通判兼之今朝廷以转运司
职务不专有害抄法故欲专置使臣不知抄法有害
是人坏之邪是法坏邪若人坏之也则当惩治其人
其人不可别择任人而已若法坏也则当讲求范祥
之法修复之而已臣谨按国史祥之盐法后人不能
易小有增损人辄不便今不考究其法而改置官司
官司虽改而法弊犹存则与不改何异若去其法弊
而又得人则虽在转运司亦可也若转运司侵夺盐
利则重其法禁谁敢违之岂必改易官司哉祖宗时
或以提转兼领或专置使或置判官皆有故事但自
嘉佑八年以后不专置使今一旦复之先有劳费故
不可不慎重臣窃观前世承平治道无不简易而清
静唯是唐明皇天宝乱政广置使名利出百孔朝廷
近年增置官司稍多亦不久而罢今若增监司一员
以主之犹愈于别置使之烦臣前奏已言之矣闵子
骞曰仍旧贯如之何何必改作孔子贵其言盖为治
者不尚烦也诸葛亮偏霸之相犹出教曰事有不至
至于十返来相启告今兹之举臣之愚见窃谓未安
伏望圣慈更赐详酌谨再具封还


 盐使部艺文二

  送张转运之南康     明李攀龙
此去专城又楚都遥临五岭压三吴坐来斋阁江声
合忽傍b帷岳色孤白昼落星寒剑气清秋石镜满
冰壶美人欲报琼瑶赋彭蠡春深雁有无
  送都转运刘使君还万安    前人
十年西省结交欢别后云霄尺素难郡接荆衡分岳
牧□开海岱领盐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