岘拒之曰:“某麋鹿间人,非王公上客。”亦有未招而自请者,系方伯之为人,江山之可驻耳。吴、越之士,号为“水仙”。
  曾有亲戚,为南海守,因访韶石,遂往省焉。郡守喜其远来,赠钱百万,遗古剑长二尺许,玉环径四寸,海舶昆仑奴名摩河――善泅水而勇捷。遂悉以所得归,曰:“吾家之三宝也。”
  及回棹,下白芒,入湘江,每遇水色可爱,则遗环剑于水,令摩诃下取,以为戏笑也。如此数岁。
  因渡巢湖,亦投环剑而令取之。摩诃才入,获剑环,跳波而出焉,曰:“为毒蛇所啮。”遽刃去一指,乃能得免。焦遂曰:“摩诃所伤,得非阴灵为怒乎?犀烛下照,果为所仇。盖水府不欲人窥也。”岘曰:“敬奉渝矣。然某尝慕谢康乐之为人,云终当乐死山水间,但徇所好,莫知其他。且栖迟于逆旅之中,载于大块之上,居布素之贱,擅贵游之欢,浪迹怡情垂三十年,固其分也;不得升玉墀,见天子,施功惠养,得志平生,亦其分也。”乃命移舟,曰:“要须一别襄阳山水,后老吴郡也。”
  行次西塞山,泊舟吉祥佛舍,见江水黑而不流,曰:“此下必有怪物。”乃投环剑,命摩诃下取。见摩诃汩没波际,久而方出,气力危断,殆不任持,曰:“环剑不可取。有龙高二丈许,而环剑置前。某引手将取,龙辄怒目。”岘曰:“汝与环剑,吾之三宝。今者既亡环剑,汝将安用?必须为我力争也。”摩诃不得已,被发大呼,目眦流血。穷泉一入,不复出矣。久之,见摩诃肢体磔裂,浮于水上,如有示于岘也。
  岘流涕水滨,乃命回棹。因赋诗自叙,不复议游江湖矣。
  诗曰:
  匡庐旧业自有主,吴越新居安此生。
  白发数茎归未得,青山一望计还成。
  鸦栖枫叶夕阳动.鹭立芦根秋水明。
  从此舍舟何所诣?酒旗歌扇正相迎。
  孟彦深复游青琐,出为武昌令;孟云卿当时文学乃南朝上品;焦遂,天宝中为长安饮徒,时好事者为《饮中八仙歌》云,云:“焦遂五斗方卓然,高谈雄辩惊四筵。”

  懒残

  懒残者,名明瓒,天宝初衡岳寺执役僧也。退食,即收所余而食,性懒而食残,故号“懒残”也。昼专一寺之功,夜止群牛之下,曾无倦色,已二十年矣。
  时邺侯李泌寺中读书,察懒残所为,曰:“非凡物也。”听其中宵梵呗,响彻山林,李公情颇知音,能辨休戚,谓:“懒残经音先凄惋而后喜悦,必谪堕之人,时将去矣。”候中夜,李公潜往谒焉,望席门通名而拜。懒残大诟,仰空而唾曰:“是将贼我。”
  李公愈加谨敬,惟拜而已。懒残正拨牛粪火,出芋啖之,良久乃曰:“可以席地。”取所啖芋之半以授焉。李公捧承就食而谢。谓李公曰:“慎勿多言,领取十年宰相。”公一拜而退。
  居一月,刺吏祭岳,修道甚严。忽中夜风雷,而一峰颓下,其缘山磴道为大石所拦。乃以十牛縻绊以挽之,又以数百人鼓噪以推之,物力竭而石愈固;更无他途,可以修事。懒残曰:“不假人力,我试去之。”众皆大笑,以为狂人。懒残曰:“何必见嗤?试可乃已。”寺僧笑而许之。遂履石而动,忽转盘而下,声若震雷。山石既开,众僧皆罗拜,一郡皆呼“至圣”,刺史奉之如神。懒残悄然乃怀去意。
  寺外虎豹忽尔成群,日有杀伤,无由禁止。懒残曰:“授我棰,为尔尽驱除之。”众皆曰:“大石犹可推,虎豹当易制。”遂与之荆梃,皆蹑而观之。才出门,见一虎衔之而去。懒残既去,虎豹亦绝踪。
  后李公果十年为相也。

  聂隐娘

  聂隐娘者,贞元中魏博大将聂锋之女也。方十岁,有尼乞食于锋舍,见隐娘,悦之,乃云:“问押衙乞取此女教。”锋大怒,叱尼。尼曰:“任押衙铁柜中盛,亦须偷去矣。”后夜,果失隐娘所在。锋大惊骇,令人搜寻,曾无影响。父母每思之,相对啼哭而已。
  后五年,尼送隐娘归,告锋曰:“教已成矣,可自领取。”尼H亦不见。一家悲喜,问其所习。曰:“初但读经念咒,余无他也。”锋不信,恳诘,隐娘曰:“真说,父恐不信,如何?”锋曰:“但真说之。”乃曰:“隐娘初被尼挈去,不知行几里。及明,至大石穴中,嵌空数十步。寂无居人,猿猱极多,松萝益邃。尼先已有二女,亦各十岁,皆聪明婉丽,不食,能于峭壁上飞走,若捷猱登木,无有蹶失。尼与我药一粒,兼令执宝剑一口,长一二尺许,锋利,吹毛可断。遂令二女教某攀援,渐觉身轻如风。
  一年后,刺猿猱;百无一失;后刺虎豹,皆决其首而归。三年后,能飞,使刺鹰隼,无不中。剑之刃渐减五寸,飞走遇之,亦莫知其去来也。至四年,留二女守穴,挈我于都市――不知何处也,指其人者,一一数其过,曰:‘为我刺其首来,无使知觉。
  定其胆,若飞鸟之易也。’授以羊角匕首,刃广三寸,遂白日刺其人于都市中,人莫能见。以首入囊反命,则以药化之为水。
  五年,又曰:‘某大僚有罪,无故害人若干,夜可入其室,决其首来。’又携匕首入其室,度其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