又一夫人,则孔子有二夫人,而伯鱼为生母之丧矣。然则子上之不丧出母,生母也,非见出于父之母也,更无待辨,何疑乎子思有出妻之事,而兼疑乎伯鱼为出母之丧哉!况《檀弓》止有出母字,并无出妻字。后人因出母字而溯从前一代为出妻,亦弗思之甚。

  谓伯鱼出妻者,盖亦据《檀弓》曰:“子思之母死于卫,柳若谓子思曰:‘子圣人之后也,四方于子乎观礼,子盖慎诸?’子思曰:”吾何慎哉!吾闻之,有其礼无其财,君子弗行也;有其礼有其财,无其时,君子弗行也。吾何慎哉!‘“

  又据《檀弓》曰:“子思之母死于卫,赴于子思。子思哭于庙,门人至曰:”庶氏之母死,何为哭于孔氏之庙乎?‘子思曰:“吾过矣!吾过矣!’遂哭于他室。”

  即以此说论之,既曰庶氏之母,则固明指为庶母矣,何曲为之解者反曰伯鱼卒,而其妻嫁于卫之庶氏也?子思又尝居于卫,则母之从子于卫,亦寻常事,而何言乎嫁于卫也?礼诸侯一娶九女,惟嫡夫人诿恚鲁隐考仲子之宫,为《春秋》所讥。则妾之不可祭于嫡室,自古而然。是子思之哭生母于他室而不于庙,固其宜也。《孟子》曰:“是欲终之而不可得也。”非不能申丧于生母之谓也。然则夫子为政三月,而鲁国大治,商贾信于市,男女别于涂,岂室家之内,朝夕薰陶,及于积世,独不能如有虞之化,率二女以执妇道耶?学者偏信彼而疑此,亦惑之甚矣。此说始于周栎园,南汇张友白亦极论之,可以破千古之疑。

  ◎苟《说文》部首有[1234]字,居力切,读曰“急”,“恭敬”之“敬”字从此。

  许祭酒曰:“[1234],自急敕也,从羊省,从[1234]者,犹慎言也,与义、善、美同意。”段懋堂大令《说文注》谓此字不见经典,惟《尔雅。释诂》:“{宀}、骏、肃、亟、遄,速也。”《释文》“亟”字又作“苟”,同。观此,则与[1234]字绝然相反。若言“苟”,“苟,草也,从草句声,古厚切。”“苟且”之“苟”

  字从此。案《燕礼》:“宾为苟敬。”郑注云:“苟,且也,假也。”又《聘礼》:“宾为苟敬。”郑注云:“苟敬者,主人所以小敬也。”又《毛诗》:“无曰苟矣。”郑亦迁就,并解为“苟且”之“苟”,误矣。余以为《论。语》“苟志于仁矣”,《大学》“苟日新”,朱子《章句》并解为“苟,诚也”,亦误。

  ◎仁《论语。学而篇》:“孝弟也者,其为仁之本与!”即上文“其为人也孝弟”

  之“人”,非“仁义”之“仁”也。案篆文“人”作[1234],或变作[1234],隶书亦作[1234],汉《礼器碑》“士人”作“士仁”。则“人”、“仁”二字,古盖通用,犹之“井有人焉”作“仁”也。若作“仁义”字解,便投入荆棘,其义反晦。近刻《十三经校勘记》,《论语》古训,俱未言及。

  ◎三归《论语。八佾篇》:“管氏有三归。”《集说》据《说苑》云:“三归,台名。”考《韩非。外储说》:“管仲相齐曰:”臣贵矣,然而臣贫。‘桓公曰:’使子有三归之家。‘“《晏子春秋。内篇杂下》:”景公曰:“昔吾先君桓公有管仲,恤劳齐国,身老赏之以三归。’”《国策》:“齐桓公宫中女市女闾七百,国人非之,管仲故为三归之家。”《史记。礼书》:“周衰,礼废乐坏,大小相逾,管仲之家兼备三归。”包咸注:“三归,娶三姓女也。妇人谓嫁曰归。”

  王伯厚亦曰:“惟正己可以格君,故管仲有三归,不能谏六嬖之惑。”合观诸说,则非台明矣。刘向因《国策》宋君筑台,齐桓女闾赖子罕扌失民,管仲三归以掩君过,遂以三归系于筑台之下,误为台名,紫阳袭其误耳。

  ◎亳顾亭林《日知录》论《说文》云:“毫为京兆杜陵亭,此地理之不合者。”

  案《史记集解》徐广曰:“京兆杜县有亳亭。”《索隐》:“秦宁公与亳王战毫,王奔,遂灭汤社。皇甫谧云:”周桓王时,自有亳王号汤,非殷也。‘“此亳在陕西长安县南,若殷汤所封,是河南偃师之薄。《书传》及本书原作”薄“,如《逸周书。殷祝解》云:”汤放桀而归薄。“《郊特牲》:”薄社北牖。“《管子。地数篇》云:”汤有七十里之薄。“《墨子。非攻篇》云:”汤奉桀众以克,有属诸侯于薄。“《荀子。议兵篇》云:”古者汤以薄。“《吕览具备篇》云:”汤尝约于韦阝薄矣。“高诱注:”’薄‘或作’亳。‘“惟《孟子》作”汤居亳“,盖借音字。则《说文》所指京兆杜陵亭者,未尝误也。桐城孙岌之教授尝著《摧经斋札记》,考之甚详。

  ◎周《尔雅。释鸟》周注:“子鸟出蜀中。”下云:“燕燕,。”案“”

  字音规,周即子规也。《说文》误其句读,解“”字曰周燕,陆德明《经典释文》亦承许氏之误。

  ◎寡公《左传》:“齐崔杼生成及疆而寡。”是丈夫丧耦亦可称寡。俗语有寡公寡妇之说,非无本也。

  ◎词《晋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