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云祚请同死,遂遇害)。

  仁寿知县顾公绳(台吴县举人)。

  资阳知县贺公应选(字继登,丹阳人,甲午举人。贼破资阳,幸之不屈,处之别营,至乙酉冬被杀,十七口俱死)。

  总兵刘公佳胤。

  邑绅太常寺卿黄公伸。

  户科左给事中吴公宇英。

  偏沅巡抚西充李公乾德。

  当巴县之陷也,邑绅有童思圣者,请降。贼令之招其同年刁化神,化神得书不至,思圣仍被杀。夫以贼之强暴,腹心左右严锡命,且不免于死,而他人尚苟免求全,徒取耆瑁此尹大常之骂贼不屈,为得死所也。李西充初以沅抚破贼,既入蜀而闻其父被害,而与袁韬起事后,率其弟升德同赴水死,则献忠之灭也已岁。然乾德始终与献贼为仇雠,而汨罗之投,又以滇兵复出,为献贼余党,则其死事安可不书耶?端王之被难门南道,陈羽白亦以从王遇祸,以秦则非其地,以蜀则非其官,故弗及也。

  △附记死事之表章固矣,其不死者,责以大义可也。世俗流传,好用私意相增饰,如《甲申纪事》者,出于小说家之口,尤失实不经。项水心煜者,居家无循行,为公论所薄,在乾累以诡激市伉直声。按贼本三月十九日破京师,水心于四月十八日已则陪都,嗣君即位,身与拜舞之列,因向朝士述在途毁形易服状,为南台陈御史所纠,其月日可考据。当时欲以污伪署杀之,以彼弃妾与孥,万死南还,三千余里之远,不一月重茧而至,不知更有何地何日,可以纵贼?黄石斋先生正告南中用事者曰:“唐天宝之乱,从王为上,自拔次之,若水心者,何罪?”余亲闻其语,深服以为笃论。周介生钟者,才不足以副其名,为人乃友弟笃厚,不死,实大负生平,与众同罪,更复何辞?乃元宋红巾尧舜汤武等语,见载《缀耕录》,遽以之入爰书,行大法,谗口嗷嗷,此何说乎?迹其祸本,刘泽清曾金币聘之不应。介生有季弟曰瑁尝同饮阮怀宁家,壤坐大骂,介生不为谢,以此两人切齿,众傅成其狱。李舒章霎为诗吊之曰:“乱世身名可自由,恨君不及郑台州,《剧秦》新论何曾草?月旦家评总世仇。”汝南群从兄弟,晚岁睚眦,不含急难,乃缘饰讹传,外人遂指为左验,舒章之诗,盖实录也。野史错乱甚多,不可枚举,后世论其事者,宜加详考焉。

  《绥寇纪略》,汇辑死难者甚明,特录之,照其原本,不复妄增,然特死于闯,及甲申以前者耳。若献贼屠戮全蜀,及黔滇之死节者,概未之登也。知其中亦间有其人,苟活而误入褒录者,识者自能指之。他如鼎革维新,为殷顽,为夷齐者,何可指屈?表章节义,别有国史,何敢轻赘焉?

  △附忠贞轶纪顺天教授江左徐君懋贤手辑《忠贞轶纪》一卷,载京师甲申殉节之士,挺挺赴义,视死如归。呜呼!此不足征人心之不死,而三百年王泽之深长也哉!其所纪半属儒生,间及一二武职间曹,要以阐扬幽光,补国史所不及。至于中闺贞媛,尤不胜书;当兹晦宴否塞之日,而取义舍生,宁甘玉碎,毋为瓦全,非所谓爵然自濯于污泥者欤?是书辑予甲申岁当前闻见,要属真核,且其言甚质,足为一时实录,爰抄其姓名,以备后人采焉。

  生员阮谦(谦父文相,初为神枢营号头。二十一日闻帝崩,父子相向而哭,乃率弟文彩暨家人同拜帝灵。文相缢于中庭,谦与文彩缢于门外,庭内则文相嫂马氏、妻王氏、女三姐、文彩妻朱氏、妾王氏、谦妻王氏,五妇一女分东西梁死焉,阖门九人无一生者)。

  生员蔺之菀(菀闻寇氛,每切齿裂眦。及城破,叹曰:“惟一死耳。”乃跪向母曰:“儿虽为诸生,然岁縻廪粟,君恩深矣。今义当殉难,不复能事母也。”母牵衣止之,乃奉母携家属避难他地。潜归旧室,经死)。

  生员周上贵(城破时,贵方缢于室,为贼所解。至四月二十日,书四语于绅,潜自经死。其书绅语曰:“痛心先帝,蒿目时艰,回天无力,在世何颜?”)

  生员蒋士忠(十九日,士忠闻贼破城,遽持刀奔贼。所遇三贼,力战被重伤,贼竟舍之而去。翌日知帝崩,恸哭望其妻,同赴水死)。

  生员陈正国(贼破城,国欲殉死,念母老不能自决。母察之,朝夕相持而泣者匝月。一旦鸡鸣时,母子并缢死。正国既没,弟正仪、正中亦相缢死。国仅遗三月孤儿,妻狄氏苦节抚之)。

  锦衣卫镇抚魏师贞(城陷,自焚死)。

  署都督佥事李明善(城破自缢)。

  游击刘文质(贼破城,自缢,妾于氏从死)。

  指挥宋延福(城破,偕妻陈氏同缢死)。

  户部陕西司员外宁承烈(城陷,缢于公署土地洞)。

  生员常自牧母(亡其氏,年六十矣,厉声骂贼,身触刃而毙)。

  生员沈埙母敕封孺人刘氏(年四十九岁,自以命妇义当殉国,城破坠井死。长女已适人,亦同日赴井死)。

  夏妻孺人赵氏(孺人为夏继室,生一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