其阴。其人喜出望外,重整衣冠向前揖道姓名,亦桂林富家子,读书而未入泮者也。两人遂携手行赴杏花村馆,燕饮盟誓。此后出必同车,坐必同席,彼此熏香剃面,小袖窄襟,不知乌之雌雄也。

  城中恶棍王秃儿伺于无人之处,将强奸焉。二人不可,遂杀之,横尸城角之阴。两家父母报官相验。捕役见秃儿衣上有血,擒而讯之,吐情伏法。两少年者平时恂恂,文理通顺,邑人怜之,为立庙,每祀必供杏化一枝,号“双花庙”。

  偶有祈祷,无不立应,因之香火颇盛。

  数年后,邑令刘大胡子过其地,问双花庙原委,得其详,怒曰:“此淫祠也,两恶少年,何祀之为?”命里保毁之。是夜,刘梦见两人一ㄏ其胡,一唾其面,骂曰:“汝何由知我为恶少年乎?汝父母官,非吾奴婢,能知我二人枕被间事乎?

  当日三国时,周瑜、孙策俱以美少年交好同寝宿,彼盖世英雄,汝亦以为恶少年乎?汝作令以来,某事受枉法赃若干,某年枉杀周贡生,汝独非恶人!而谓我恶乎?吾本欲立索汝命,因王法将加,死期已近,姑且饶汝!“袖中出一棍,长三尺许,系刘辫发上曰:”汝他日自知。“

  刘惊醒,与家人言,将复建庙祀之,而赧于发言。未几,以赃事被参,竟伏绞罪、方知一棍之征也。

  ○假女贵阳县美男子洪某,假为针线娘教女子刺绣,行其技于楚、黔两省。长沙李秀才聘请刺绣,欲私之,乃以实告。李笑曰:“汝果男耶,则更美矣!吾尝恨北魏时魏主入宫朝太后,见二美尼,召而昵之,皆男子也,遂置之法。蠢哉魏主!

  何不封以龙阳而畜为侍从?如此不独己得幸臣,且不伤母后之心。“洪欣然就之。

  李甚宠爱。

  数年后,又至江夏,有杜某欲私之。洪欲以媚李者媚杜,而其人非解事者,遂控于官。解回贵阳,臬使亲验之:其声娇细,颈无结喉,发垂委地,肌肤玉映,腰围仅一尺三寸,而私处棱肥肉厚如大鲜菌。自言幼无父母,邻有孀母抚养之。

  长与有私,遂不剃发,且与缠足,诡言女也。邻母死,乃为绣师教人。十七岁出门,今二十七岁。十年中所遇女子无算。“问其姓氏,曰:”抵我罪足矣,何必伤人闺阃?“讯以三木,始供吐某某。抚军欲拟长流,臬使争以为妖人,非斩不可,乃置极刑。

  死前一日,谓狱吏曰:“我享人间未有之乐,死亦何憾!然某臬使亦将不免。

  我罪止和奸,畜发诱人,亦不过刁奸耳,于律无死法。且诸女子与通奸,毕暗昧不明之事,尽可覆盖,何必逼我供招!宣诸章奏,各拟重杖,使数十郡县富贵人家女子玉雪肌肤困于朱木乎?“次日,赴市受戮,指其跪处曰:”后三年,讯我者在此矣。“已而臬使果以事诛,众咸异焉。

  余谓此事与《明史》所载嘉靖年间妖人桑裣嗤,桑不报仇而洪乃报仇,何耶?

  ○预知科名族弟袁楠,作秀才时,癸酉乡试,因有家难,场前奔走倦矣。入闱,进洪字三号。天已晚,即铺板熟睡。二鼓后,闻有人问:“何号是袁相公?”不觉惊起。

  其人乃同考秀才,素不相识者,问:“君姓袁,可名楠乎?”曰:“然。”其人拱手作贺曰:“君已中矣。”问:“何以知之?”曰:“我临安人,姓谢,与君同号。顷睡梦间,闻外喊题目纸声甚急。及取之,只一纸,首题是‘邦有道,危言危行’二句”。其时同号中有六七十人,嘈嘈争问:“题目何止一纸?‘外答曰:”此号只中洪字第三号袁某,应行一纸耳,君既坐此号,名姓皆符,故来相报。“袁谢而颔之。

  黎明,题纸出,果如其言,乃大喜,自命必中,纵笔疾书,文如宿构,榜发,竟登第。

  ○胡鹏南胡公鹏南,巡视中城。一日,闻姊病,往视之。妹已昏迷,闻胡至,谡然而起曰:“弟来视我甚善,然弟宜速归。”胡不肯,姊起用手推之,家人子弟不解其故。胡既归,姊语家人曰:“我方死去,押差将送我至城隍府,路遇旌旗皂役曰:”旧城隍升去,新城隍到任,汝且将女犯押回。‘问:“新城隍何人?’曰:‘吏科给事中胡鹏南也。’我惊醒,不意鹏南即坐我床上,故我劝令还家,汝等可速往视之。”如其言,胡已沐浴朝服无疾而逝矣。胡乃春圃座师。

  ○龙护高家堰乾隆二十七年,学使李公因培科考淮安。清晨,风雨怒号,生徒惊顾,不能唱名。正踌躇间,地大震,辕外旗竿,被龙攫入云中,不知所往,河水暴涨,与高家堰相齐。河督高公及各厅官面如土色,皆云西风一大,则淮扬休矣。方恐怖间,忽转东风,天低若盖,将压人头,见黑龙在云中拖尾取水,数卷后,顷刻之间,洪泽湖水低三丈,人心大安。龙之鳞甲金光四射,惟头身则不可见。此石埭县教官沈公雨潭所目击。

  ○雷公被污沈公又云:是年淮安有雷轰轰然将击孤贫院中一老妇。妇方解裤溲,心急甚,即以马桶泼之,随见金甲者绕屋而下。少顷,有雷神蹲老妇之旁,尖嘴黑身,长二尺许,腰下有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