京师赖之。中宗乐安公主请之。帝曰:“前代以来,不以与人,此则不可。”主不悦,因役人别凿一池,号曰定昆池。既成,中宗往观,令公卿赋诗。李黄门日知诗曰:“但愿暂思居者逸,无使时传作者劳。”及睿宗即位,谓之曰:“定昆池诗,当时朕亦不敢言,非卿忠正,何能若此!”寻迁侍中。
  
    徐彦伯常侍,睿宗朝以相府之旧拜羽林将军。徐既文士,不悦武职,及迁,谓贺者曰:“不喜有迁,且喜出军。”
  
    代有《山东士大夫类例》三卷,其非士类及假冒者不见录。署云“相州僧昙刚撰”。时柳常侍冲,亦明于族姓,中宗朝为相州刺史。询问旧老,云:“自隋以来,不闻有僧名昙刚。”盖疾于时,故隐其名氏云。
  
    晋谢灵运须美,临刑,因施为南海祗洹寺维麋诘像须。寺人宝惜,初不亏损。中宗朝,安乐公主五日斗草,欲广其物色,令驰骑取之;又恐为他所得,因剪弃其余,今遂无。
  
    洛阳画匠解奉先,为嗣江王家画像,未毕而逃。及见擒,乃妄云:“工直未相当。”因于像前誓曰:“若负心者,愿死为汝家牛。”岁余,王家产一U犊,有白文于背,曰是解奉先。观者日夕如市。时开元二十年也。
  
    云阳县界多汉离宫,故地有似槐而叶细,土人谓之玉树。杨子云《甘泉赋》云:“玉树青葱。”后左思以雄为“假称珍怪”,盖不详也。
  
    江宁县寺有晋长明灯,岁久火色变青而不热。隋文帝平陈,已讶其古,至今犹在。
  
    王右军《告誓文》,今之所传,即其稿本,不具年月日朔。其真本云:“维永和十年三月癸卯朔九日辛亥”,而书亦是真小文。开元初年,润州江宁县瓦官寺修讲堂,匠人于鸱尾内竹简中得之,与一沙门。至八年,县丞李延业求得之,上岐王。岐王以献帝,便留不出。或云后借得岐王,十年,王家失火,图书悉为煨烬,此书亦见焚。
  
    洛阳有僧,房中磬子日夜辄自鸣。僧以为怪,惧而成疾。求术士百方禁之,终不能已。曹绍夔素与僧善,夔来问疾,僧具以告。俄击斋钟,磬复作声。绍夔笑曰:“明日设盛馔,余当为除之。”僧虽不信绍夔言,冀或有效,乃力置馔以待绍夔。食讫,出怀中错,r磬数处而去,其声遂绝。僧问其所以,绍夔曰:“此磬与钟律合,故击彼应此。”僧大喜,其疾便愈。
  
    隋末有河间人,鼻酗酒,自号郎中,每醉必殴击其妻,妻美而善歌,每为悲怨之声,辄摇顿其身。好事者乃为假面以写其状,呼为“踏摇娘”,今谓之“谈娘”。
  
    故事:每三月三日、九月九日,赐王公以下射中鹿鸣赐马,第一赐绫,其余布帛有差。至开元八年秋,舍人许景先以为徒耗国用而无益于事,罢之。
  
    皇甫文备,武后时酷吏也。与徐大理论狱,诬徐党逆人,奏成其罪。武后特出之。无何,文备为人所告,有功讯之,在宽。或曰:“彼曩时将陷公于死,今公反欲出之,何也。”徐曰:“汝所言者私怨,我所守者公法。安可以公容私耶?”
  
    武后以吏部选人多不实,乃令试日自糊其名,暗考以定等。判之糊名,自此始也。
  
  
  刘宾客嘉话录补遗
  (唐兰辑)
  
    刘禹锡云:与柳八韩七诣施士丐听《毛诗》,说“维鹈在梁”,“梁”人取鱼之梁也。言鹈自合求鱼,不合于人梁上取其鱼,譬之人自无善事,攘人之美者,如鹈在人之梁,毛注失之矣。又说:“山无草木曰岵”,所以言“陟彼岵兮”,言无可怙也。以岵之无草木,故以譬之。《唐语林》二。 
  
    因言“罘Q”者复思也,今之板障屏墙也。天子有外屏,人臣将见,至此复思其所对扬、去就、避忌也。“魏”大、“阙”楼观也,人臣将入.至此则思其遗阙。“桓楹”者,即今之华表也。桓、华声讹,因呼为桓。“桓”亦丸丸然柱之形状也。《唐语林》二。
  
    又说:古碑有孔,今野外见碑有孔。古者于此孔中穿棺以下于墓中耳。《唐语林》二。
  
    又说:“甘棠”之诗,“勿剪勿拜,召伯所憩”,“拜”言如人身之拜,小能屈也。上言“勿剪”,终言“勿拜”,明召伯渐远,人思不得见也。毛注“拜犹伐”非也。又言“维北有斗,不可挹酒浆”,言不得其人也。毛郑不注。《唐语林》二。“毛郑不注”四字,齐之鸾本作“毛都不注此下”。
  
    按《唐语林》此下为“为诗用僻事”条 。
  
    韦绚曰:“司马墙何也?”曰:“争唯陵寝绕垣,即呼为司马墙。而球场是也,不呼之何也?”刘禹锡曰:“恐是陵寝,即呼臣下避之。”《唐语林》二。
  
    《诗》曰“我思肥泉”者,源同而分之曰肥也。言我今卫女嫁于曹,如肥泉之分也。《唐语林》二。
  
    魏文帝诗云:“画舸覆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