泣血录云,手札末云,前宋赵某上王、徐二公。而臣家藏围城中手记,则但云某上徐尹,盖秉哲本尹开封故也……」

  ▲二十二日,帅府赠太上银三千两、表缎四端、火燎头笼四具。 【 见愤谈。】
  二十三日,邦昌乞还冯省⒉芨ā⑼粼濉⑻肥兰ā⑺镪搿⑿焯烀瘛⑺沼嗲臁⒐仲荀、沈晦、路允迪、黄夏卿,二帅察其庸懦,遣还。又乞还诸王夫人、诸帝姬,不许。 【 见随笔。】

  △三朝北盟会编卷八六靖康二年三月二十三日癸丑条引张邦昌与二酋书云:「『比膺诏册,获抚邦封,载惟草创之初,方赖臣邻之助,顾t臣之全阙,致庶务之悉隳。徒以菲材托于人上,何以仰承殊渥,外敉多虞,若涉洪川,罔知攸济。兹冒陈于危恳,盖深恃于眷私。所冀垂矜,必蒙赐可。窃以左丞冯剩国之老成;管军郭仲荀,众所推许,傥还职任,俾赞时艰,必能系多士之心,有以副万夫之望。此外臣僚等,或因扈从前帝,或缘差往军前。如[非]台意欲留之人,乞下恩慈遣还,则庸疏之质既得助于众贤,报称之衷敢忘怀于大惠,尚祈英鉴,俯亮愚诚。』金人得书,遂遣左丞冯省⑶┦槭嗝茉菏虏芨ā⑻常少卿汪藻、礼部侍郎谭世绩、中书舍人孙觌,及徐天民、苏余庆、郭仲荀、沈晦、黄夏卿等还。」按建炎以来系年要录卷三是日亦载此事,文字略有异同。

  ▲二十四日,帅府归香云帝姬、金儿帝姬、仙郎帝姬三丧,宋臣十一人、妇稚三千人入城。
  二十五日,传檄四方:令诸军于二十八日下城。二十六日,遣多昂帜烈率兵二万押送宗室、驸马家属三千余人及金银表缎车北归。 【 见武功记。】

  △靖康纪闻靖康二年三月「二十五日,传闻金人前军启行」。按「传檄四方」,三朝北盟会编卷八六在是月二十六日丙辰条云:「二十六日丙辰,军前传元帅台令,诸军二十八日下城。以檄书数百道付邦昌,传谕四方。其檄云:『十三人鼓舞登城,百万师号呼请命。』」

  ▲遣还郑后家属。 【 见秘录。】

  △三朝北盟会编卷八七靖康二年三月二十八日戊午条引靖康遗录曰:「是日,有番使送太后家属入城。其番使至省说云,二十七日,粘罕请上皇相见,上皇乘轿子至寨门下轿,着紫道服,戴逍遥巾,趋而入至幕次,粘罕出迎入帐中坐。良久,上皇起白粘罕云,老夫得罪,合当北迁,但帝姬下嫁者,敢乞留,荷大惠也。粘罕不答。有顷,郑皇后自外至,启粘罕云,臣妾得罪,自合从上皇北迁,但臣妾家属不预朝事,敢乞留下。粘罕点头许之。至今日,果送太后家属入城。番使又笑云,太后善言辞,进退有法,容止雅丽,故元帅许其请。」其事在二十八日,与二十六日异,疑此处误。

  ▲二十七日,守城千户陆笃诜杀其兄尚富皂。尚守南熏门,踞大宅,淫及陆所掠女,陆杀兄遁。宗姬、宗妇十七人在所掠中,遂归寨。夜,宋废帝望城奠别,伏地大哭,天地为愁,城震有声。 【 见随笔。】

  △南渡录卷四阿计替传:「靖康二年,随斡离不围京城,城陷,随斡离不入城,领人打掠财物女子。斡离不子尚敷皂随行,凡抉女子到者,若寻常女子则分与左右亲族,若皇族中及色美者,即赐与尚敷皂。皂有弟陆笃诜,年尚幼,每见女子,必就其父母求之。不与,又向尚敷皂求之。一日,伺皂醉,杀之,尽取其女子绝色者出奔。」
  建炎以来系年要录卷三建炎元年三月丁巳(即二十七)条云:「金右副元帅宗杰退师,道君太上皇帝北迁。自滑州路进,后妃、诸王以下皆从……邦昌法驾缟素,率百官诣五岳观遥辞二帝,邦昌恸哭,百官军民皆哭,有号绝不能起者。」按靖康要录卷一六所载与此同,靖康纪闻亦同,唯三朝北盟会编谓其事在二十八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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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二十八日,帅府贻书邦昌,减岁币一百万贯、银绢二十万疋两。 【 见武功记。】

  △大金吊伐录卷四与楚减免银绢钱书:「天会五年三月二十九日,固伦伊拉齐贝勒左副元帅、皇子右副元帅谨致书于大楚皇帝阙下:会验宋时,除依辽国旧例,岁输银绢五十万两疋外,别纳钱一百万贯,初以代燕地所出。今若依例输纳,且念地既分割,民有凋弊,特免钱一百万贯,减放银绢二十万两疋,每年只议纳三十万两疋,银绢各半其数,亦依旧例交割。布此悃,冀为照察。专奉陈达,不宣,谨白。」按三朝北盟会编卷八七载此书在二十八日,建炎以来系年要录卷三同,疑吊伐录日期有误。

  ▲黎明,宋太上等抵刘家寨,国相驰马至云:「有诏见立张邦昌为楚帝。古无不亡之国,想宜领会。赵佶与太祖皇帝先立盟好,今知悔祸,可封为天水郡王;赵桓可封为天水郡公。妻子相随,服饰不改,用示厚恩。」又指挥元帅府,叛逆赵构母韦氏,妻邢氏、田氏、姜氏,先遣入京禁押,所贡宋俘赵■〈木英〉、赵{及赵楷妻朱氏,赵材妻徐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