r>成仁取义兮,日月斯煌。
惟我中原兮,人比凤凰。
嗟彼西夷兮,类聚犬羊。
阴蓄异谋兮,天主教张。
荧惑士女兮,横水汤汤。
世聋聩而不悟兮,举国若狂。
一桴众鼓兮,竟不知当今有圣王。
邪说克塞兮,颠倒冠裳。
人心既丧兮,夫谁与匡。
我今作歌兮,续正气之刚。
愿言辟邪兮,与日月而争光。

圣朝破邪集卷七
盐官居士徐昌治觐周甫订
天说
释宏
天说题解
《天说》的作者是释N宏。N宏,字佛慧,别号莲池,俗姓沈,浙江仁和人。生于嘉靖十四年 ,十七岁为诸生,三十二岁辞家祝发,遍参诸方,不拘一法,合华严、禅宗为一,互相阐发。隆庆五年 ,于杭州云栖说法,宣扬净土宗念佛之说,住持云栖三十余年,亦被人称为“云栖大师”。他非佛言不言,非佛行不行,非佛事不作,被誉为“法门之周孔”,与憨山、紫柏、藕益齐名,并称为明代四大高僧。著有《云栖法汇》。《天说》虽然写作年代不详,但可以肯定是《破邪集》中比较早的辩论文献之一。
《天说》分四部分:
《天说一》据佛经论证天主不过是忉利天王,大千世界有万亿天王,天主并非至尊。批评天教未读佛经,不明正理,也不知有色界、无色界。因此,忠告信奉天教的士友明察。
《天说二》辩论的是杀生与轮回的问题,说明禁杀生是大道明训,不可设难质疑。并用儒家经传证明了轮回之说,反驳了天教人死而灵魂常在的观点。
《天说三》用儒家经典证明儒家天说全备,不必天教创立新说。
《天说余》再一次说明杀生是古今之大过大恶,为佛教的禁杀生之说做了辩护。

一、《天说一》
古杭云栖寺沙门宏著
《天说一》由来
一老宿言:“有异域人,为天主教者,子何不辨?”予以为教人敬天善事也,奚辨焉。老宿曰:“彼欲以此移风易俗,兼之毁佛谤法,贤士良友多信奉故也。”因出其书示予,乃略辨一二。
天学未谙天说
彼虽崇事天主,而天之说实所未谙。
天主乃忉利天王
按经以证,彼所称天主者,忉利天王,一四天下三十三天之主也。
大千世界有亿万天主
此一四天下,从一数之而至于千,名小千世界,则有千天主矣。又从一小千数之而复至于千,名中千世界,则有百万天主矣。又从一中千数之而复至于千,名大千世界,则有万亿天主矣。
大梵天王统天主
统此三千大千世界者,大梵天王是也。彼所称最尊无上之天主,梵天视之,略似周天子视千八百诸侯也。彼所知者,万亿天主中之一耳。
天学不知色界无色界
余欲界诸天,皆所未知也。又上而色界诸天,又上而无色界诸天,皆所未知也。
天主是理不能主宰
又言天主者无形无色无声,则所谓天者,理而已矣,何以御臣民、施政令、行赏罚乎?彼虽聪慧,未读佛经,何怪乎立言之舛也!
忠告信奉士友明察
现前信奉士友,皆正人君子,表表一时,众所仰瞻,以为向背者,予安得避逆耳之嫌,而不一罄其忠告乎?惟高明下择刍荛而电察焉。
二、《天说二》
杀生三辩
又问:彼云:“梵网经言,一切有生皆宿生父母,杀而食之,即杀吾父母。如是则人亦不得行婚娶,是妻妾吾父母也;人亦不得置婢仆,是役使吾父母也;人亦不得乘骡马,是陵跨吾父母也。”士人、僧人不能答,如之何?
《梵网经》以杀生发论
予曰:梵网止是深戒杀生,故发此论。意谓恒沙劫来,生生受生生,生必有父母,安知彼非宿世父母乎?盖恐其或己父母,非决其必己父母也。
以卜而绝娶妻之疑
若以辞害意,举一例百,则儒亦有之。礼禁同姓为婚,故买妾不知其姓则卜之,彼将曰卜而非同姓也,则婚之固无害。此亦曰娶妻不知其为父母、为非父母则卜之。卜而非己父母也,则娶之亦无害矣。
以儒家变通经典类比
《礼》云:“倍年以长,则父事之。”今年少居官者何限,其羿轿引车、张盖、执戟必儿童而后可,有长者在焉,是以父母为隶卒也。如其可通行而不碍,佛言独不可通行乎?
杀生是大道明训
夫男女之嫁娶,以至车马僮仆,皆人世之尝法,非杀生之惨毒比也。故经止云“一切有命者不得杀”,未尝云一切有命者不得嫁娶,不得使令也。如斯设难,是谓骋小巧之迂谈,而欲破大道之明训也,胡可得也
轮回之辩
质疑人死魂在
复次,彼书杜撰不根之语,未易悉举。如谓人死,其魂尝在,无轮回者。既魂尝在,禹、汤、文、武何不一诫训于桀、纣、幽、厉乎?先秦、两汉、唐、宋诸君,何不一致罚于斯、高、莽、操、李、杨、秦、蔡之流乎?
记忆前世质疑
既无轮回,叔子何能记前生为某家子,明道何能忆宿世之藏毋钗乎?羊哀化虎,邓艾为牛,如斯之类,班班载于儒书,不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