任,岂天主委任之乎?
四、不可为佛宽假
“黄老神仙之属,窃天地之机,盗造化之精,以自养其身形。虽未合乎大道为公之旨,然犹每每尊天而弗敢自尊。故君子亦不概为深罪,独怪夫佛之猖狂自任,政不奉朝廷之正朔者也。有忠义之心者,方将声罪致讨之不暇,宁肯借朝廷之名器,为之宽假乎哉?
五、事佛者是附逆奸佞
“盖择主而事,良臣之哲;从违一判,忠佞立分。彼佞佛之切而自以为至善利者,不犹事篡逆者,弥竭其忠,弥显其奸佞乎?此正善恶分途之最关切处,故不得不三致意云。”
第三节 天堂地狱辩
客曰:“若然,则天主之与佛教信熏,犹之不可同器语矣。乃天主之教,胡亦窃彼天堂地狱之诞言乎?吾圣贤书中何独无此天堂地狱之说?
一、佛氏窃天堂地狱之说
曰:“谁窃谁耶?佛氏西窃天堂地狱之大旨,而又妄附之以闭他卧剌谬语,增以轮回六道,妄言以鼓动世人。其所以能鼓动世人之信从者,正此天堂地狱之说,有以欣发其良心耳。然徒知其名,似而实未灼见其真境。故其所说,仍复狂诞不根,令有识者转滋疑眩。乃今至疑天主之教窃彼诞言乎,是齐丘子翻诮景升盗我化书也,不亦可笑乎哉?
二、天堂地狱赏善罚之理
“姑先定赏善罚恶之定理,而后略述天堂地狱之真境,以破世儒之惑,於以明吾圣贤承天持世之大权。
论证当以理为主
⑴人以灵才异于禽兽
“凡人之所以异於禽兽者,无大乎天赋之灵才。灵才者,能辨是非别真伪,而难欺之, 以理之所无者也。彼禽兽之愚,虽有知觉运动差同於人,而不能明达先后内外之理。惟人,则超拔万类,内禀灵才,外通物理;察其未,而知其其本;视其固然,而知其所以然。故能不辞现世苦劳,以专精修道,图身后万世之安乐也。
⑵君子以理为主
“灵才所显,不能强之以殉夫不真。凡理所真,是我不能不以为真;是理所伪,诞我不能不以为伪。诞舍灵才所是之理,而殉他人之所传,无异遮日光而持灯独也。《语》云:‘鸟得羽翼以翔山林,人禀义理以穷事物。’故事物之折衷,论惟尚理焉耳。理之体用广甚,虽圣贤亦有所不知焉。一人不能知,一国或能知之;一国之人不能知,千国之人,或能知之。君子以理为主,理在,则顺理;不在,则蚱渌得而强之。
天堂地狱为赏罚之所
⑴世界圣凡杂处
“今兹世人所现居之界,名曰蒙铎。蒙铎者,善恶未分之总称,乃圣凡杂处、污洁并涵、忧乐交萃之所也。
⑵天堂为圣贤居所
“蒙铎而上天,则高广不知其几千万里。大略九重,最上一重名曰‘明光天’,乃天上主临莅之国,与原初所造九品天神,及诸后来畏天爱人修德纯备,升受天福之贤圣所居也,即世所称天堂者是。
⑶地狱为罪犯之所
“蒙铎而下地,则厚深约三万余里。其中心最深暗处一窖,名曰‘万苦聚’,乃天上主所罚傲魔露祭佛尔与原初从恶之魔侣,及诸后来欺天害人、作恶贯盈、堕受天罚之罪犯所居也,即世之所称地狱者是。此自开辟天地、安立世界之初,即创置之若此矣。
天主操天堂地狱赏罚之权
⑴天主立十诫以定赏罚
“而天主所立十诫之后,又明明云:‘顺者,升天堂受福;逆者,堕地狱加刑。’其所从来久远,为何?
⑵天主操赏罚之大权
“如夫此蒙铎世界,不能有善而无恶也,则自不得不有赏而有罚也势也,理也,谁谓非至当不易之法则哉?顾现前之赏罚,小则官长操之、大则国君操之。然而非其至也。真正大赏罚,则惟天上主得而操之。即世所称操赏罚之人,皆其所并受赏罚之人也。
⑶惟天主可当仁者
“故曰:‘惟仁者能好人、能恶人。’盖惟天上主,始可当仁者耳。不然孔子既圣矣,何以云:‘若圣与仁,则吾岂敢?’而则天之尧,始仅仅称其仁如天也耶夫。世之人,总好人,总恶人,而不能直遂其好恶之情之实者,往往而是试观孔子,大圣人也,而未操赏罚之权,再四陈请,欲讨一陈恒而不能,则其他可知。夫大夫能荐人於诸侯,而不能必其为大夫;诸侯能荐人於天子,而不能必其为诸侯,则其他又可知。矧推其极爱之情,欲其生而不能;推其极恶之情,欲其死而不能。不但不能,而反为惑矣。然则世之好人、恶人者多,而能好人、能恶人者固不数数见也。其惟仁者乎?其惟上帝之至仁者乎?
⑷天主以天堂地狱赏罚
“《书》云:‘惟上帝不常,作善降之百祥,作不善降之百殃。’此真正永远大赏大罚之权舆也。而厥赏在於何所,则有前所称明光之天堂在;厥罚在於何所,则有前所称万苦之地狱在。夫好恶少辟,且不能齐。一家赏罚不当,且不能行。一旅舍彰善瘅恶之典,而欲齐家、治国、平天下,即圣哲不能也。而谓宰制六合之大主,独无所操赏罚於其上,岂理也哉?
⑸圣贤论天主赏罚之证
“理之所在,万古不易。虽圣贤未言,圣贤弗能违天也。况吾圣贤隐意微言,亦自有不尽泯者乎?圣贤之教在经传,其劝善必以赏,其沮恶必用罚也。《舜典》曰:‘象以典刑流宥五刑。’又曰:‘三载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