而脱手足之拳,益达事物之理焉,其知能当益滋精,逾于俗人,不宜为怪。君子知其然,故不以死为凶惧而忻然安之,谓之归于本乡。
天主掌管灵魂
⑴天主制作限定万物
天主制作万物,分定各有所在,不然则乱。如死者之魂仍可在家,岂谓之死乎?且观星宿居於天上,不得降於地下而杂乎草木,草木生於地下,亦不得升於天上而杂乎星宿。万物各安其所不得移动,譬水底鱼饥将死,虽有香饵在岸,亦不得往而食之。人之魂虽念妻子,岂得回在家中?
⑵天主使灵魂显现
凡有回世界者,必天主使之,或以劝善,或以惩恶,以验人死之后其魂犹存,与其禽兽魂之散而不回者异也。魂本无形,或有著显於人,必托一虚像而发见焉,此亦不难之事。
人不可妄言底毁
天主欲人尽知死后魂存,而分明晓示若此,而犹有罔诋无忌、乱教惑民,以己所不知,妄云人死魂散,无复形迹,非但悖妄易辩,且其人身后之魂必受妄言之殃矣。可不慎乎?
四、鬼神非气非物
中士曰:谓人之神魂死后散泯者,以神为气耳。气散有速渐之殊,如人不得其死,其气尚聚久而渐泯,郑伯有是也。又曰:阴阳二气为物之体,而无所不在。天地之间无一物非阴阳,则无一物非鬼神也。如尊教谓鬼神及人魂如此,则与吾常所闻无大异焉。
鬼神不是气
⑴鬼神与气名理不同
西士曰:以气为鬼神灵魂者,紊物类之实名者也。立教者,万类之理当各类以本名。古经书云气、云鬼神,文字不同,则其理亦异。有‘祭鬼神’者矣,未闻有‘祭气’者,何今之人紊用其名乎?
⑵人死魂散不合理
云气渐散,可见其理已穷,而言之尽妄。吾试问之:夫气何时散尽?何病疾使之散?鸟兽常不得其死,其气速散乎?渐散乎?何其不回世乎?则死后之事皆未必知之审者,奚用妄论之哉?
鬼神非物
《中庸》谓:“体物而不可遗。”以辞迎其意可也。盖仲尼之意谓:鬼神体物,其德之盛耳,非为鬼神即是其物也。
鬼神在物与魂神在人不同
且鬼神在物与魂神在人大异焉。
⑴魂神中与人形的一体
魂神在人为其内本分,与人形为一体,故人以是能论理而列於灵才之类;
⑵鬼神与物各列各类
彼鬼神在物,如长年在船非船之本分者,与船分为二物而各列於各类,故物虽有鬼神而弗登灵才之品也。
⑶天主命鬼神引导万物
但有物自或无灵,或无知觉,则天主命鬼神引导之,以适其所,兹所谓体物耳矣,与圣君以神治体国家同焉。不然,是天下无一物非灵也。
⑷反驳万物有灵论
盖彼曰:天下每物有鬼神,而每以鬼神为灵,如草木金石岂可谓之灵哉?彼文王之民感君之恩,谓其台曰“灵台”,谓其沼曰“灵沼”,不足为奇;今桀纣之台、沼亦谓之灵矣,岂不亦混乱物之品等而莫之顾耶?
万物各从其类
分物之类,贵邦士者曰;或得其形,如金石是也;或另得生气而长大,如草木是也;或更得知觉,如禽兽是也;或益精而得灵才,如人类是也。吾西洋之士犹加详焉,观后图可见。但其倚赖之类最多,难以图尽,故略之,而特书其类之九元宗云。凡此物之万品,各有一定之类,有属灵者,有属愚者。如吾於外国士传:中国有儒谓鸟兽草木金石皆灵,与人类齐。岂不令之大惊哉?
五、人与万物之别不在性之偏正
中士曰:虽吾国有谓鸟兽之性同乎人,但鸟兽性偏而人得其正,虽谓鸟兽有灵,然其灵微缈,人则得灵之广大也,是以其类异也。
正偏大小不足以分类
西士曰:夫正偏小大不足以别类,仅别同类之等耳。正山、偏山、大山、小山,并为山类也。智者获灵之大,愚人获灵之小,贤者得灵之正,不肖得灵之偏,岂谓异类者哉?如小大偏正能分类,则人之一类,灵之巨、微、正、僻其类甚多。
有与无是分类的原则
苟观物类之图,则审世上固惟“有”“无”二者可别物异类焉耳。试言之:有形者为一类,则无形者异类也;生者为一类,则不生者异类也;能论理者惟人类本分,故天下万类无与能论也。
外来与内本是分类的原则
人之中,论有正偏小大,均列於会论之类,而惟差精粗。如谓鸟兽之性本灵,则夫其偏、其小,固同类于人者也,但不宜以似为真,以由外来者为内本。譬如因见铜壶之漏能定时候,即谓铜水本灵可乎?将军者有智谋以全军而败敌,其士卒顺其令而或进、或退、或伏、或突,以成其功,谁曰士卒之本智不从外导者乎?
以自主与不自主区别灵性
明于类者,视各类之行动;熟察其本情,而审其志之所及。则知鸟兽者有鬼神为之暗诱,而引之以行上帝之命,出于不得不然,而莫知其然,非有自主之意。吾人类则能自立主张,而事为之际皆用其所本有之灵志也。
六、人与万物之和气与鬼神之别
中士曰:虽云天地万物共一气,然物之貌像不同,以是各分其类。如见身只是躯壳,躯壳内外莫非天地阴阳之气,气以造物,物以类异;如鱼之在水,其外水与肚裹之水同,鳜鱼肚裹之水与鲤鱼肚裹之水同,